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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站執行管理規章制度


電站執行管理規章制度

崗位名稱:站長

直接上級:分公司總(副)經理

直接下級:執行值值長、維護班班長、大壩執行班班長

本職工作:負責電站的執行、技術、裝置及安全管理

直接責任:

1、組織編制電站管理標準檔案,負責編寫月生產簡報,並上報分公司總(副)經理審查。

2、電站內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式的貫徹執行,並對其提出修改建議。

3、編制電站年度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4、負責電站的安全工作。

5、主持電站工作例會,並參加相關會議。

6、負責執行值、維護班、裝置組的管理。

7、提交電站裝置維修、技改、“兩措”計劃,經批准後安排實施。

8、提交電站預算草案,經批准後進行成本控制。

9、組織旱、雨季安全大檢查,並提交檢查報告。

10、提交年度防洪渡汛重點專案和措施。

11、處理在電站管轄範圍內發生的緊急事件。

12、參加排程中心召開的生產排程會,並將涉及我站的重要問題向公司領導彙報。

13、負責與排程部門的聯絡和協調。

14、組織《執行規程》的修編。

15、組織電站不安全事件調查。

16、稽核安全獎勵專案。

17、對所屬下級工作爭議及時作出裁決。

18、定期向分公司總(副)經理述職。

19、接受分公司總(副)經理和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20、指導、監督和檢查所屬下級的工作,掌握工作情況。

21、制訂直接下級的崗位描述,定期聽取述職並對其工作做出評價。

22、審查電站物資需求計劃。

23、提交電站年度培訓計劃,組織執行月度培訓計劃。

24、完成分公司總(副)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責任:

1、對電站的成本控制負責。

2、對電站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負責。

3、對電站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的完成負責。

4、對電站上報的統計報表的正確性負責。

5、對“兩票”的合格率負責。

6、對電站工作程式的執行效果負責。

7、對電站培訓計劃的實施負責。

8、對電站造成的不良影響負責。

9、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主要權力:

1、電站安全生產管理權。

2、責任範圍內事項的決定權。

3、對重大安全隱患有相應的處理權。

4、許可權範圍內檔案的審閱、處理權。

5、電站的獎金審查權。

6、電站兩票人員資格確定權。

7、對所屬下級的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8、對所屬下級的業績有考核評價權。

9、對所屬下級的工作有檢查權和獎懲建議權。

10、工作票簽發權。

管轄範圍:

1、所屬員工。

2、電廠發電及其輔助裝置。

3、生產區域。

4、電站財務及物資管理。


崗位標準

電站副站長


崗位名稱:電站副站長

直接上級:電站站長

本職工作:協助電站站長分管裝置與檢修管理

工作責任:

1、執行管理標準檔案。

2、審查裝置檢修年度、月度工作計劃,批准周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

3、參加外委工程合同談判,合同簽訂後監督實施。

4、審查裝置評級和安全性評價。

5、定期組織裝置的執行分析。

6、審查裝置定值、備品配件儲備定額。

7、操作票的審查與考核。

8、檢查監督裝置臺帳管理情況。

9、檢查監督裝置缺陷管理,審查重大裝置缺陷處理意見。

10、參加技改、“兩措”、外委試驗專案驗收與評價工作。

11、審查執行值反事故演習方案,並監督實施。

12、檢查執行值事故預想、技術問答的執行情況。

13、簽發工作票。

14、主持電站專業技術會議,並參加相關會議。

15、提出電站的培訓計劃,並負責實施。

16、參加培訓師資格評審。

17、接受總工、電站站長和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18、定期向電站站長述職。

19、完成電站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權力:

1、對裝置管理有監督檢查權。

2、對裝置缺陷的處理有審查權。

3、對技術爭議有裁決權。

4、對電站員工的技術水平有評價權。

5、許可權範圍內的技術對外交流權。

崗位標準

安全專工


崗位名稱:安全專工

直接上級:電站站長、副站長

本職工作:負責安全監察與生產技術管理

工作責任:

1、執行管理標準檔案。

2、負責安全生產監察,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進行糾正。

3、監督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4、根據旱、雨季安全大檢查報告,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

5、審查事故調查報告,提出預後措施和方案。

6、歸口管理事故統計報表並按規定上報。

7、考核各部門安全指標的完成情況並提出安全獎懲建議。

8、給予電站站長及維護班、綜合班、執行值技術支援。

9、參與《執行規程》的修編、審查,並監督執行。

10、技術監督管理工作。

11、對電站技術爭議作出界定。

12、主持安全質量部專業技術會議,並參加相關會議。

13、稽核技改、“兩措”、試驗專案立項報告。

14、稽核技改、“兩措”、試驗專案計劃。

15、監督技改、“兩措”計劃的執行。

16、審查技改、“兩措”、試驗方案。

17、參加技改、“兩措”、試驗專案外委合同談判。

18、組織技改、“兩措”、試驗專案驗收與評價工作。

19、審查技改、“兩措”、試驗專案竣工報告。

20、審查裝置圖紙及技術資料、技術檔案。

21、簽發工作票。

22、提出安全質量部的培訓計劃,並負責實施。

23、參加培訓師資格評審。

24、接受電站站長和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25、定期向電站站長述職。

26、完成電站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權力:

1、對安全生產有監督權。

2、對技術爭議有裁決權。

3、對安全質量部員工的技術水平有評價權。

4、許可權範圍內的技術對外交流權。

崗位標準

執行專工


崗位名稱:執行專工

直接上級:電站副站長、站長

本職工作:負責電站計劃、統計工作

工作責任:

1、 執行電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式。

2、 接受有關人員的監督檢查。

3、 服從上級指揮並及時覆命。

4、 編制周工作計劃,印發工作計劃。

5、 統計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

6、 負責“兩票”的統計。

7、 每日統計執行固定負荷情況。

8、 統計相關資料,編報統計報表。

9、 稽核《執行日報》、《執行值長報表》,彙總上報。

10、負責可靠性基礎資料的錄入和修訂工作。

11、負責電站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

12、電站檔案、資料管理。

13、電站會議決議和站長指令的督辦。

14、電站印章管理。

15、電站考勤管理。

16、電站事務性工作管理。

17、參加培訓和述職。

18、完成電站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權力:統計、報表的催報權。


崗位標準

維護班長


崗位名稱:維護班長

直接上級:電站副站長、站長

直接下級:裝置維護人員、科技檔案

本職工作:負責發電裝置管理、技術管理及檢修排程

直接責任:

1、協助電站站長編制年度預算。

2、依據管理系統檔案編制裝置組管理細則。

3、提交裝置檢修年度、月度工作計劃。

4、 提出物資需求計劃,每季度編制物資消耗表交站長。

5、安排裝置工程師完成裝置定期巡檢、試驗和切換工作,並填寫巡檢日誌。

6、安排維護專工完成裝置維護、消缺工作。

7、工作票的審查與考核。

8、檢查裝置缺陷管理工作,提出重大裝置缺陷處理意見。

9、組織裝置評級和安全性評價。

10、協助站長進行裝置的執行分析。

11、檢查裝置臺帳管理工作。

12、提交《裝置組月工作總結》和《安全貢獻獎勵報表》。

13、參加外委工程合同談判。

14、參加技改、“兩措”專案驗收與評價工作。

15、組織裝置技改後的預驗收及試驗專案的驗收工作。

16、負責科技檔案管理。

17、主持裝置組例會,並參加相關會議。

18、彙總備品備件儲備定額,並審查準確性,提出物資申請計劃。

19、提出裝置組的培訓計劃,並負責實施。

20、接受電站站長和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21、定期向電站站長述職。

22、完成電站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責任:

1、對裝置組各項考核指標的完成負責。

2、對工作計劃的完成負責。

3、對發電裝置的完好性負責。

4、對提交資料、資料、報表的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5、對廠區文明生產管理負責。

6、對裝置組培訓計劃的實施負責。

7、對裝置組造成的不良影響負責。

8、對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主要權力:

1、責任範圍內事項的決定權。

2、外委專案支付憑證簽發權。

3、對下級的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4、對下級的業績有考核評價權。

5、對下級的工作有檢查權和獎懲建議權。

管轄範圍:

1、所屬員工。

2、電廠發電及其輔助裝置。

3、生產區域。


崗位標準

裝置專工(維護班員)


崗位名稱:裝置專工

直接上級:維護班長

本職工作:負責所轄發電裝置管理和巡檢

工作責任:

1、編制年度裝置檢修維護工作計劃。

2、完成裝置定期巡檢、試驗和切換工作。

3、裝置缺陷管理。

4、裝置執行分析。

5、裝置定值管理。

6、填寫並簽發工作票,審查檢修交代、工序卡。

7、提交裝置評級和安全性評價報告。

8、按時提交有關總結、統計報表。

9、提交旱、雨季安全大檢查報告、整改措施和方案。

10、填寫不安全事件分析報告,協助事故調查,並提出預後措施實施方案。

11、提出技改、“兩措”、試驗專案立項申請報告。

12、提出技改、“兩措”、試驗專案方案。

13、校核招標檔案,參加技改、“兩措”、試驗專案外委合同談判。

14、參加技改、“兩措”、試驗專案驗收與評價工作。

15、審查技改、“兩措”、試驗專案竣工報告。

16、提出調研、專家論證申請,編寫專家論證報告。

17、提出機組大修非標準專案。

18、對輔助裝置小修工作進行驗收,稽核裝置大、小修檢修報告。

19、裝置臺帳和圖紙資料的管理。

20、提出備品需求申請,驗收採購備品,反饋備品質量使用資訊。

21、每年提出備品備件定額的修改意見。

22、定期向維護班長述職。

23、接受上級和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24、完成維護班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權力:

1、檢修工期、質量的考核權。

2、不合格工作票的考核建議權。

崗位標準

維護專工(維護班員)


崗位名稱:維護專工

直接上級:維護班長

本職工作:負責執行裝置消缺

工作責任:

1、執行電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式。

2、接受有關人員的監督檢查。

3、服從上級指揮並及時覆命。

4、完成執行裝置消缺維護工作。

5、根據裝置維護需要領用備品備件。

6、擔任裝置消缺維護工作負責人。

7、負責管理廠區的清潔衛生及清掃器材管理。

8、負責照明、消防器材等維護。

9、負責安全標示及介質流向管理。

10、參加培訓和述職。

11、完成維護班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權力:對違反《安規》的指令有拒絕權。

崗位標準

科技檔案員


崗位名稱:科技檔案員

直接上級:維護班長

本職工作:負責科技檔案、圖紙資料、科技圖書的管理

工作責任:

1、執行電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式。

2、接受有關人員的監督檢查。

3、服從上級指揮並及時覆命。

4、負責科檔的審查、立卷。

5、建立資料科技檔案與圖書檢索系統,並及時更新。

6、負責科檔的銷燬。

7、辦理科檔的查(借)閱手續。

8、負責科檔的保管與安全。

9、負責科檔的保密。

10、 參加培訓和述職。

11、 完成維護班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權力:科檔、資料歸檔的督辦權。



崗位標準

執行值值長


崗位名稱:執行值值長

直接上級:電站副站長、站長

直接下級:執行值班員

本職工作:負責發電裝置安全、經濟執行管理

直接責任:

1、 值班期間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2、 執行排程命令,與排程部門的聯絡和協調。

3、 執行值班安全管理,執行“兩票三制”及《執行規程》。

4、負責事故處理和緊急疏散。

5、 不安全事件有關資料的收集與報告填寫。

6、選擇合理、經濟的執行方式,保障電網電能質量。

7、負責執行裝置分析,掌握裝置執行狀況和檢修情況。

8、安排裝置操作。

9、檢查確認裝置缺陷,填寫、簽發工作票。

10、填寫執行日誌,審查統計資料及《執行記錄》。

11、負責組織《事故預想》、《技術問答》的編寫。

12、提交反事故演習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13、必要時,向執行值班員授權。

14、主持執行值班前班後會,參加相關會議。

15、負責圖紙、資料、工器具、安全用具、防護用品、鑰匙的管理。

16、定期向電站站長述職。

17、接受電站站長和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18、指導、監督和檢查下級的工作,掌握工作情況。

19、制訂值班員的崗位標準,定期開展述職工作。

20、組織執行值培訓計劃的實施。

21、完成電站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責任:

1、 對執行值各項考核指標的完成負責。

2、 對事故處理的及時性和正確性負責。

3、 對原始資料、統計資料、報表、記錄的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4、 對執行值培訓計劃的實施負責。

5、 對執行值造成的不良影響負責。

6、 對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主要權力:

1、 責任範圍內事項的決定權。

2、 緊急情況下有電廠所有資源的調動權。

3、 對下級的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4、 對下級的業績有考核評價權。

5、 對下級的工作有檢查權和獎懲建議權。

管轄範圍:

1、 所屬員工。

2、 電廠發電及其輔助裝置。

3、 生產區域。

崗位標準

執行值班員


崗位名稱:執行值班員(正)

直接上級:執行值值長

本職工作:在值長的領導下做好本專責的各項工作

工作責任:

1、 執行電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式。

2、 接受有關人員的監督檢查。

3、 服從上級指揮並及時覆命。

4、 對裝置進行操作、調整及巡視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並向值長彙報。

5、 填寫操作票,並擔任操作裝置的操作人。

6、 審查操作票,並擔任裝置操作的監護人。

7、 辦理工作票。

8、 記錄的保管與交接。

9、 參加培訓和述職。

10、 填寫《執行日報》、執行日誌及其他報表。

11、 完成值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權力:

1、對重大缺陷有處理權。

2、對違章作業有制止權。

崗位標準

執行值班員


崗位名稱:執行值班員(副)

直接上級:執行值值長

本職工作:在值長的領導下做好本專責的各項工作

工作責任:

1、執行電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式。

2、接受有關人員的監督檢查。

3、服從上級指揮並及時覆命。

4、 對裝置進行操作、調整及巡視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並向值長彙報。

5、填寫操作票,並擔任操作裝置的操作人。

6、辦理工作票。

7、工器具、安全用具、防護用品、鑰匙的保管與交接。

8、參加培訓和述職。

9、填寫《生產日報》、執行日誌及其他報表。

10、 完成值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權力:

1、對重大缺陷有處理權。

2、對違章作業有制止權。


崗位標準

大壩執行班長


崗位名稱:大壩執行班班長

直接上級:電站站長、副站長

本職工作:負責水工建築物、設施管理和操作以及水庫排程管理。

工作責任:

1、組織編制大壩執行管理標準檔案,並上報站長審查。

2、大壩執行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式的貫徹執行,並對其提出修改建議。

3、編制大壩執行年度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4、負責大壩執行的安全工作。

5、 維護作業安全管理。

6、主持大壩執行工作例會,並參加相關會議。

7、組織旱、雨季大壩安全大檢查、定期檢查和特殊檢查,並提交檢查報告。

8、提交年度防洪渡汛方案(草案)。

9、電站防洪、渡汛管理。

10、水工監測、維護及水庫排程的技術管理和監督。

11、水庫優化排程管理。

12、庫區環境監測管理。

13、對所屬下級工作爭議及時作出裁決。

14、定期向站長述職。

15、接受站長和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16、指導、監督和檢查所屬下級的工作,掌握工作情況。

17、 制訂直接下級的崗位標準,定期聽取述職並對其工作做出評價。

18、提出大壩執行物資需求計劃。

19、組織大壩執行班技改、“兩措”專案的實施

20、完成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責任:

1、對大壩執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負責。

2、對大壩執行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的完成負責。

3、對閘門排程的正確性負責。

4、對大壩執行培訓計劃的實施負責。

5、對大壩執行工作程式的執行效果負責。

6、對大壩執行造成的不良影響負責。

7、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主要權力:

1、大壩執行安全生產管理權。

2、對水工設施管理有監督檢查權。

3、責任範圍內事項的決定權。

4、許可權範圍內的閘門排程、操作權。

5、對所屬下級的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6、對所屬下級的業績有考核評價權。

管轄範圍:

1、大壩執行所屬員工。

2、電站封閉管理區內的水工建築物、設施。

3、廠、庫區內山體。

4、水情等監測設施。



崗位標準

大壩執行班員


崗位名稱:大壩執行班員

直接上級:大壩執行班長

本職工作:大壩執行和觀測工作的具體實施。

工作責任:

1、 執行電站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式。

2、 服從上級指揮並及時覆命。

3、 水工建築物觀測設施的技改、“兩措”實施。

4、 負責水工建築物觀測資料的採集與整編。

5、水工建築物及其設施的日常巡視、定期檢查、年度詳查等工作。

6、編制水庫泥沙及閘門觀測技術方案,經批准後實施。

7、編制大壩外部變形觀測網觀測技術方案,經批准後實施。

8、 負責大壩閘門、電站尾水閘門的操作。

9、整理監測方面技術資料。

10、參加管理區的巡視。

11、接受有關人員的監督檢查。

12、參加培訓和述職。

13、完成大壩執行班班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權力:遇緊急情況,有越級報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