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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餐飲中心管理制度

餐飲中心管理制度

學院餐飲中心管理制度

學院餐飲中心是在後勤資產管理處直接領導下的經濟獨立核算部門,擔負著全院以學生為主體兼顧教職工飲食服務工作。為了更好地滿足廣大師生的飲食需求,最大限度地服務於廣大師生,在主管院長的指導下開展全面工作。

一、每月召開一次伙食管理委員會,徵求廣大師生的意見和建議;

二、每天公佈主要食品原料的價格;

三、建立值班主任巡視制度,每餐必須做到面對就餐師生,解決實際問題;

四、每天早訓,全體員工參加,總結前一天工作,進行食品衛生法、服務意識、服務規範教育,提示存在的問題,佈置下一步工作;

五、每月形成書面材料向後勤資產管理處報告經營情況和需要

解決的實際困難,反饋師生反映的意見和餐飲中心採取的措施;

六、建立原料採購方向,驗收核查體系,集中採購;

七、學院職工、臨時工都要遵守學院及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和制度;

八、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食品製作、銷售的各項法令、法規和經營政策;

九、禁止工作人員在操作場所會客或接待與餐飲中心業務無關人員;

十、嚴格職工體檢,必須持健康證上崗;

十一、無論遇到任何特殊情況都要保質、保量準時開飯;

十二、尊重少數民族,每餐必須為回民師生提供符合回民特點的食品;

十三、餐飲中心職工的崗位職責要求,按各類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度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