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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管理制度材料三篇

  倉庫管理制度材料三篇

對從事電氣、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以下是本站整理的倉庫管理制度材料資料,提供參閱,歡迎你的閱讀。

倉庫管理制度材料三篇

倉庫管理制度材料一

人員出入管理規定:

一.本倉庫屬於重點防火單位,倉庫所有場地嚴禁吸菸,禁止攜帶火種入內;

二.其他人員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管理,閒人免入;

物資加工存放管理規定:

一.本倉庫物資系易燃物,必須專庫專用,嚴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

二.存放物資的庫房必須做到乾燥,通風狀況良好;

三.物資入庫後必須及時進行分類加工,按規定打包成型,堆碼;

四.物資放於地面上時應墊有枕木(大概高20cm)並保留空間,距離牆壁40cm左右。

電源裝置管理規定:

一.嚴禁在倉庫使用其他任何用電裝置;

二.對供電裝置必須嚴格按照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違規操作。

車輛出入管理規定:

一.車輛入庫必須裝上防火筒,停車後立即熄火,不得在倉庫內檢查排除車輛故障;

二.機動車輛必須在規定位置停放,非本單位的機動車輛一律不得入內。

4.5.1 安全培訓的管理

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 (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 教育培訓後,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對從事電氣、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倉庫管理制度材料二

一、物資的驗收入庫倉庫管理制度

1、物資到公司後庫管員依據清單上所列的名稱、數量進行核對、清點,經使用部門或請購人員及檢驗人員對質量檢驗合格後,方可入庫。

2、對入庫物資核對、清點後,庫管員及時填寫入庫單,經使用人、貨管科主管簽字後,庫管員、財務科各持一聯做帳,採購人員持一聯做請款報銷憑證。

3、庫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可拒絕驗收或入庫。

a) 未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准的採購。

b) 與合同計劃或請購單不相符的採購物資。

c) 與要求不符合的採購物資。

4、因生產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庫的物資,庫管員要到現場核對驗收,並及時補填"入庫單"。

二、物資保管倉庫管理制度

1、物資入庫後,需按不同類別、效能、特點和用途分類分割槽碼放,做到"二齊、三清、四號定位"。

a) 二齊:物資擺放整齊、庫容乾淨整齊。

b) 三清:材料清、數量清、規格標識清。

c) 四號定位:按區、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庫管員對常用或每日有變動的物資要隨時盤點,若發現誤差須及時找出原因並更正

3、庫存資訊及時呈報。須對數量、文字、表格仔細核對,確保報表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三、物資的領發倉庫管理制度

1、庫管員憑領料人的領料單如實領發,若領料單上主管或總經理未簽字、字據不清或被塗改的,庫管員有權拒絕發放物資。

2、庫管員根據進貨時間必須遵守"先進先出"的倉庫管理制度原則。

3、領料人員所需物資無庫存,庫管員應及時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寫請購單,經總經理批准後交採購人員及時採購。

4、任何人不辦理領料手續不得以任何名義從庫內拿走物資,不得在貨架或貨位中亂翻亂動,庫管員有權制止和糾正其行為。

5、以舊換新的物資一律交舊領新;領用的各種工具均要上工具卡,並由領用人和總經理簽字。

四、物資退庫倉庫管理制度

1、由於生產計劃更改引起領用的物資剩餘時,應及時退庫並辦理退庫手續。

2、廢品物資退庫,庫管員根據"廢品損失報告單"進行查驗後,入庫並做好記錄和標識。

倉庫管理制度小結:

1、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週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週轉。

2.倉庫設定要根據工廠生產需要和廠房裝置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內部要加強經濟責任制,進行科學分工,形成物資分口管理的保證體系;業務上要實行工作質量標準化,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一、庫房管理目的:

(一)倉庫標準化管理,保證材料及產品在儲存期間的質量。

(二)及時為生產提供優質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時為銷售部門提供合格優質的產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時記錄出入庫情況,定期與財務部彙報資料。

(五)出入庫管理辦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個大項分類管理。

1、塑料件;

2、橡膠件;

3、標準件;

4、電子件;

5、電機;

6、軟化劑;

7、外加工;

8、包裝物;

9、產成品;

二、原材料入庫。

外購原材料到貨後,庫房管理員應按實際情況填寫《入庫單》,並仔細核對物資的數量、規格、型號,核對無誤後入庫。

三、產成品入庫。

(一)經品質部驗收合格並填寫《檢驗移交單》後入庫。

(二)對需要質量驗收的原材料。

四、入庫時先標識。

(一)待驗品,按規定及時通知質檢部門進行驗收,經認定合格的原材料放入指定合格品區域。判定不合格則標識“不合格品”標識,隔離堆放。

(二)在驗收過程中發現數量、規格型號、顏色、質量及單據等不符合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反映,以便及時查清、解決問題,必要時通告對方。

五、對臨時寄存在庫房的貨品,必要時劃出區域,隔離存放,做好“待處理品”標識。

六、對退貨產品的處理應按《退貨單》進行清點和出入帳,並查明退貨原因。對退貨屬返修產品,需報生產部與供應部,由生產開具《返修產品領料單》進行返修;對退貨屬報廢產品由品質部驗收簽字後入廢品庫,並報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報耗。

七、對於不合格品、生產過程中合理消耗產生的廢品需入廢品庫,經品質部和生產相關責任人簽字後方可入庫。廢品庫需明確劃分。

八、入庫物資的堆放必須符合先進先出的原則。

九、入庫物資應及時入庫。

十、原材料的出庫與發放:

(一)凡屬產品配套原料,由生產部出具生產通知單和生產領料清單。由倉庫保管員進行分解消化,車間專人來領取原材料,嚴格按《生產領料清單》的規格、型號、數量等發放。

(二)用於生產過程中造成報廢或損失而需進行補料,則需由生產部開出《補料單》後方可發放。

(三)非生產所用的物資發放,需嚴格審批手續、必要時需務副總經理批准,憑《領料單》發放。

(四)物資(包括成品)的發放力求先進先出,具體按倉庫物資先進先出執行規範進行操作。當面點清數量,核對規格名稱,並及時登記處入帳(手工及電腦帳),做到帳、物相一致,帳、帳相符。

(五)廢品庫內物資由生產部負責處理,並保留處理清單。並負責組織出庫,倉庫人員嚴格清點數量,出庫時開具產品出庫單,並及時登記入帳。

十一、物資貯存與防護

(一) 物資定期盤點數量,確認庫存的餘缺情況,上報相關部門,並有財務部進行抽查。

(二)倉庫應編制平面定置圖,將物資合理佈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裝破損,妥善保管,杜絕積壓,反對浪費,及時提供相關資訊。

(三)倉庫做到通風、乾燥、清潔、安全,防塵和避光防止產品損壞變質。儲存易燃物品的庫房還應做到密封、並遠離火源、熱源。

(四)有色金屬上貨架,保持通風,非金屬及電器材料,應分品種、規格、型號存放,擺設合理。

(五)做好物資的標識管理,包括產品標識及監視和測量狀態標識,嚴防誤用。

(六)對有貯存期限要求的物資,按時檢查庫存情況,以便及時發現變質苗頭。對超期物資標誌待處理標識及時開具送驗單交品質部重新驗證,驗證符合要求的標誌合格品可繼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標誌“不合格品”識移交廢品庫。並作好記錄。

(七)對於長期庫存(既超過質保期限經質檢部合格的庫存物資)在電腦帳及手工帳中做好標並及時及通知財務部。

(八)非工藝損耗或其他原因而產生的材料多餘,倉庫必須及時配合車間做好退料工作,退料需查清餘料原因,核對材料的應餘數,及時辦理退料手續及入帳。

(九)對於殘餘的原材料或不滿包裝的材料根據實際包裝情況,進行封口或封箱處理。

十二、應急情況處理

(一)遇到緊急情況如失火及突發性天災時應及時聯絡值班領導,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

(二)滅火使用泡沫及乾粉滅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滅火器)。

十三、庫房管理規定

(一)公司各類庫房由指定專人負責。

(二)採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核查,如發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庫房管理人員應向交貨人提出並通知有關負責人。

(三)庫房物品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帳卡。

(四)嚴格管理賬單資料,所有賬冊、賬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四)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

(五)庫房物資未經允許不得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外借手續。

(六)每月需對庫房進行盤點、整理,對帳實不符及時上報,不得隱瞞。

(七)嚴格按照公司管理規定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八)庫房管理要做到清潔整齊、碼放安全、防火防盜。

(九)庫房內嚴禁吸菸,禁上明火,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防鼠,相關管理制度張貼於明顯位置,禁菸、禁火標識應設置於庫房大門外。

(十)因管理不善造成物品丟失、損壞,物品管理人員應承擔不低於物品價值20%的經濟損失。

十四、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倉庫管理制度材料三

1 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

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內所有倉庫安全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 職責

3.1 財務部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負主要責任。

3.2 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3.3 倉庫辦公室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的自檢和執行。

3.4 總經理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相關事宜的審批和總監督,負第一責任。

4 工作程式和要求

4.1倉庫安全管理原則 倉庫管理“六要”“六不準”

4.1.1六要:

a) 倉庫內堆放物品與牆之間要有適當距離; b) 倉庫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

c) 倉庫內要保持乾爽、內外清潔,堆放整齊; d) 倉庫外要保持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 e) 倉庫內電源距物品要有不少於1米; f) 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

4.1.2六不準: a) 倉庫內不準吸菸; b) 倉庫內不準設灶; c) 倉庫內不準點蠟燭; d) 倉庫內不準亂接電線; e) 倉庫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f) 倉庫內不準無關人員出入。

4.2倉庫物資安全管理

4.2.1 倉庫應設專職倉庫安全員,負責倉庫物資安全的日常管理,並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勞動保護政策。

4.2.2 倉庫使用專用系統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定標識卡、臺帳,做到帳(包括紙質和電子臺帳)、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4.2.3 對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並分類標識管理、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4.2.4 存放物品的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溼,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分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割槽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4.2.5 對輔助材料、零部件,在製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式執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4.2.6 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後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

4.2.7 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監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倉庫負責人反映。

4.2.8 倉庫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4.3倉庫設施、裝置的管理

4.3.1 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4.3.2 倉庫設施、裝置設有專人管理,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提請公司行政部報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後,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4.3.3 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4.3.4 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4.4倉庫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 倉庫負責人為主要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2 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4.4.3 倉庫管理部門協助倉庫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倉庫員工消防意識。

4.4.4 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牴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4.4.5 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4.4.6 倉庫應當設定醒目的防火標誌,禁止帶入火種。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4.4.7 倉庫內禁止吸菸,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並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4.4.8 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4.4.9 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定在顯眼和便於取用的地點,並有明顯標識;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並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4.4.10 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4.4.11 一旦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並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後協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