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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為貴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第一章 管理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細則。

合為貴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第二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各項決定。

第三條 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佔或破壞公司財產。

第四條 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損害公司的形象、聲譽的行為。

第五條 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

第六條 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第七條 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文化知識,公司為員工提供學習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術過硬的員工隊伍。

第八條 公司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作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九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鼓勵員工積極向上。

第十條 公司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

第十一條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歡迎員工就公司事務及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作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十二條 公司尊重員工的辛勤勞動,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提供應有的待遇,充分發揮其知識為公司多作貢獻。

第十三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條 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第十五條 公司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六條 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一章 管理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各項決定。

第三條 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佔或破壞公司財產。

第四條 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損害公司的形象、聲譽的行為。

第五條 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

第六條 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第七條 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文化知識,公司為員工提供學習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術過硬的員工隊伍。

第八條 公司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作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九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鼓勵員工積極向上。

第十條 公司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

第十一條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歡迎員工就公司事務及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作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十二條 公司尊重員工的辛勤勞動,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提供應有的待遇,充分發揮其知識為公司多作貢獻。

第十三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條 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第十五條 公司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六條 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三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巨集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三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四條 公司的財務工作,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五條 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第六條 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第七條 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八條 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第三節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第九條 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十條 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現。

第十一 條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

第十二 條銀行賬戶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第十三條 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彙總同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第十四條 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第十五條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第十六條 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第十七條 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第十八條 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第十九條 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第二十條 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

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四章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提高人事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人事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制定本制度。

第二節工資、獎金及待遇

第二條 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第三條 公司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第四條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部門可將材料報審,經總經理批准後予提級及獎勵。

第五條 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第三節辭職、辭退、開除

第六條 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第七條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

第八條 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九條 員工必須服從部門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十條 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並由其本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一 條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檔案、胸牌、工服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四節檔案收發規定

第十二條 公司檔案由指定的擬稿人擬稿,檔案形成後由總經理簽發。

第十三條 已簽發的檔案由核稿人登記,後列印。

第十四條 列印檔案校對後,送擬稿人核稿人審查合格,方能影印、蓋章。

第十五條 檔案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檔案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傳達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

第十六條 經簽發的檔案原稿有專人負責存檔。

第十七條 外來的檔案由辦公室專人負責簽收。簽收人應於接件當日即按檔案的要求報送給有關部門,不得積壓遲誤,屬急件的,應在接後即時報送。

第五節檔案列印、影印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 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洩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第十九條 列印檔案,應按檔案收發規定由主管領導簽署,傳真、影印由部門簽署。

第二十條 列印檔案、影印檔案等資料,均需分類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第二十一條 電傳、傳真、檔案、影印件應及時傳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遲誤而致工作失誤、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公司全體員工應愛護各種裝置,節約用紙,降低消耗、費用。特種裝置應按規範要求操作、保養,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第六節辦公用品領用規定

第二十三條 公司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採購人員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

第二十四條 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汙,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第二十五條 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辦公室主任審批,購置大宗、高階辦公用品,必須按財務管理規定報總經理批准後始得購置。

第五章 門衛崗位管理制度

第一條 認真落實合為貴物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勤奮工作,成為一支思想作風過硬,業務素質精良的隊伍。

第二條 值班時著裝整齊、佩戴齊全、精神飽滿、儀表端莊、文明用語、禮貌待人。

第三條 熟悉責任區業主的基本情況,負責責任區內執勤巡邏任務,白天不定期巡邏,加強夜間巡邏,及時制止小廣告亂貼亂畫和兒童在電梯裡玩耍。

第四條 檢查樓道、電梯間、地下室有無安全隱患,做好防火,防盜安全防範,發現異常情況及不法人員,及時處理或報告,發現問題及時排除、解決問題。

第五條 按時上崗交接班,不準擅自離崗,禁止飲酒上崗,不準從事與值班無關的活動,落實防範措施,保障小區各項工作正常進行。

第六條 保持小區院內,門衛室內清潔,院內無雜草、無雜物堆放、無漂浮物飛揚,垃圾定點存放,及時清運。

第七條 嚴禁陌生人員、車輛、各類修補、買賣、收舊物、傳銷人員進入小區。特許進入的做好登記工作。

第八條 經常對小區進行巡視,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並查明原因,有重大案件發生要及時上報,如遇突發事件不在自己可控範圍內的,要及時報警。

第九條 負責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發生在小區內的各類治安案件。

第十條 認真調解處理各種治安糾紛,防止矛盾激化。

第十一條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消防的法規、規程,協助領導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第十二條 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科室對火災隱患進行整改。

第六章 保潔員崗位責任制

第一條 聽從領導、服從分配、文明服務、禮貌待人、統一著裝、注意形象。

第二條 堅守崗位,工作時間不準脫崗,閒聊。

第三條 熟悉工作區域和環境。

第四條 公共走廊、樓梯、電梯間、窗臺每日清掃一次,每週拖兩次;電梯間每日擦拭一次,樓梯扶手每週擦拭兩次,樓道門每月擦兩次,樓內消火栓、標識牌每月擦拭一次;樓道窗戶(春夏秋)每兩月擦一次。每日上午、下午垃圾清運到垃圾中轉站。 第五條 清掃工具統一保管,不丟失,不送人。

第六條 發現公共設施跑、冒、滴、漏現象及樓梯間、地下室燈不亮要及時報告和更換。

第七條 雨雪天及時對分管道路地面積水、積雪進行清掃。

第七章 安全生產製度

為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思想,認真執行各種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牢固掌握操作方法。

第二條 對新進公司的職工必須先進行安全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三條 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嚴禁在工作場所打鬧、嬉笑,酒後嚴禁進入工作場地。

第四條 上班期間,必須佩戴好胸牌、胸卡,需穿工作服。

第五條 操作人員必須瞭解自己使用的裝置工具及其它材料的效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否則不準隨便使用。

第六條 電器裝置與線路如發生故障,必須交由專業人員檢查修理,不允許私自拆裝修理。

第七條 倉管員要做好倉儲管理,嚴禁任何人員帶火種進入庫房,做好物品出庫入庫記錄,辦公室人員下班後要關束好一切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