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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內控管理制度5篇

撰寫突出的制度能夠提高我們的邏輯思維能力,我們在制訂制度的時候,肯定要注重邏輯嚴謹。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醫院內控管理制度5篇,供大家參考。

醫院內控管理制度5篇

醫院內控管理制度篇1

為加強對政府採購活動的內部控制管理,規範政府採購活動中的權力執行,強化內部流程控制,促進政府採購提質增效,根據《財政部關於加強政府採購活動內部控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xx〕99號)、《關於全面落實採購人主體責任的通知》(盱財購〔20xx〕8號)等檔案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縣醫療保障局機關及醫保中心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貨物及服務。

二、職責分工

各科室及醫保中心:負責申報政府採購預算,編制採購需求和採購檔案;會同局辦公室開展需求論證和檔案會審,簽定合同;組織履約和驗收,會同財務科辦理支付手續;提供採購活動中所需要的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驗收公示材料。

辦公室:牽頭組織制定採購內控管理制度;初審採購需求和採購檔案;負責採購專案的具體實施;辦理政府採購報告稽核報批;稽核支付手續和驗收結果;牽頭辦理採購活動中所需要的需求公示和驗收公示。

財務科:負責彙總申報政府採購預算;編報政府採購預算和計劃;落實政府採購預算和決算資訊公開;填報政府採購報表;接受審計檢查並組織整改。

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對採購活動進行監督,發現違規違紀問題依規依法進行查處。

三、流程控制

(一)申報政府採購預算。在編報下一年度部門預算時,列入運轉預算的貨物、服務採購由辦公室申報政府採購預算,列入專項預算的貨物、服務採購由各科室(醫保中心)申報政府採購預算。

(二)編制政府採購預算。財務科對各科室(單位)申報的採購預算進行彙總,並在編制部門預算的同時編制政府採購預算。

(三)組織實施政府採購。根據預算批覆結果和實際需要按專案類別組織實施。

1.自行採購。對採購限額以下的專案由辦公室牽頭組織實施自行採購。

預算金額在5萬元以下(含)的專案,填寫採購申請表(詳見附件1)、固定資產填寫固定資產購置(更新)申請表(詳見附件2),經局分管領導審批後報局黨組會議審議確定後執行;

預算金額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專案,填寫採購申請表(詳見附件1)、固定資產填寫固定資產購置(更新)申請表(詳見附件2),經局主要領導審批後報局黨組會議審議確定後執行;

預算金額在10萬元以上(含)且在政府採購限額(具體限額見《江蘇省20xx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以下的專案,經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履行採購審批手續後,參照政府採購法律法規規定的採購方式及流程進行自行採購。應組成不少於三人的採購小組實施,在網站釋出採購公告,也可直接邀請兩家(含)以上供應商參與採購活動。對於指定品牌或型號的專案,原則上以最低報價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沒有指定品牌型號或以最低價法進行評審無法滿足專案需求的,採購人可以價格、質量、資信、業績、售後服務等為綜合評價指標,擇優確定供應商。專案成交後,需將成交結果在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三個工作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0萬元以上(含)自行採購專案,經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履行採購審批手續後可直接實施:

(1)經政府確定的應急專案或者搶險救災專案;

(2)經保密機關認定的涉密專案;

(3)為保證與原有政府採購專案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應商添購的;

(4)上級行政、業務主管部門指定唯一供應商的專案;

(5)適用於單一來源採購的專案。

2.政府採購限額以上貨物採購、服務採購。限額以上貨物採購、服務採購要嚴格依照政府採購各項法律法規規定實施。各科室(醫保中心)編制採購需求,論證後報局分管領導審批,辦公室稽核後,彙總報局主要領導審批,並列入政府採購計劃。各科室(醫保中心)配合採購機構編制採購檔案、採購公告。其中,由代理機構採購的須進行檔案會審。各科室(醫保中心)會同辦公室根據中標公告公示結果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辦理合同見證。

(1)採購需求。事前應充分調研規劃,制定專案需求和管理考核制度,經集體研究、合法性審查、需求論證後報局分管領導審批。採購需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標準規範。必要時,應當就確定採購需求徵求相關供應商、專家的意見。採購需求應當包括採購物件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滿足專案需要的所有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採購物件的數量、交付或實施的時間和地點,採購物件的驗收標準等內容。採購需求描述應當清晰明瞭、表述規範、含義準確,能夠通過客觀指標量化的應當量化。同一採購專案不得向供應商提供有差別的專案資訊,採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等要求不得指向特定供應商。各科室(醫保中心)對採購需求的真實有效、公平合法、清晰完整負完全責任。

(2)投標條件。不得規定含有傾向性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不得設定與採購專案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各科室(醫保中心)對投標條件的公平合法負完全責任。

(3)評審辦法。應當完整反映採購需求的有關內容。評審因素應當與採購需求對應,採購需求相關指標有區間規定的,評審因素應當量化到相應區間。各科室(醫保中心)對評審辦法(評標方法、評標標準)公平合法、規範嚴謹負完全責任。

(4)採購合同。採購合同的具體條款應當包括專案的貨物、服務內容和質量要求、合同價格、驗收標準、與履約驗收掛鉤的資金支付條件及時間、爭議處理規定、採購人及供應商各自權利義務等內容。採購需求、專案驗收標準和程式應當作為採購合同的附件。各科室(醫保中心)對採購合同制定、簽訂、履約、驗收負完全責任。

(5)檔案會審。由提出採購需求的科室(醫保中心)牽頭組織實施。會審必須形成會審記錄,由參加人員簽字,對會審有異議的應當簽署不同意見,拒絕簽字又不署意見的視為同意。

(6)稽核內容。採購需求論證、採購檔案會審主要從合法性、公平性、清晰性、完整性等方面對需求描述、投標人條件、評審辦法、合同條款等進行稽核。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需求描述是否清晰完整;標準的法規依據是否充分;需求是否公平、合理,有無缺陷和傾向性;投標人條件設定是否合法合理;投標方法、評標標準等是否科學公平規範;供應商的建議和要求是否合理;採購檔案是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地方等。

(四)履約驗收。由各科室(醫保中心)負責驗收,出具履約驗收意見書或考核結果通報檔案,辦公室對履約驗收結果進行稽核,稽核後進行資產登記。列入專項預算的採購履約驗收結果作為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的依據。

(五)支付資金。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條件,經辦人填寫支付申請,支付申請包括髮票、合同、清單附件、驗收意見或考核檔案等,科室(醫保中心)負責人對採購行為和結果簽字確認,辦公室負責人稽核簽字,列入專項預算的經局分管領導稽核後報局主要領導審批。財務稽核支付要素(摘要、金額、簽字)後按政府採購支付流程辦理支付手續。

(六)資訊公示。各科室(醫保中心)提供政府採購資訊資料,協助辦理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驗收公示。辦公室按要求填報政府採購統計資訊,財務科落實政府採購預算和決算資訊公開。

四、制度要求

(一)崗位分設。辦公室、財務科各設1名政府採購專管員,實行ab崗制度,進行政府採購各項流程時採購專管員應當參與。採購需求制定與內部稽核、採購檔案編制與複核、合同簽訂與驗收等崗位原則上應當分開設定。對於單一來源採購專案議價、合同簽訂、履約驗收等相關業務,原則上應當由兩人以上共同辦理,並明確主要負責人員。執行政府採購政策,遵守廉潔紀律,遵守保密規定,增強採購計劃性,加強關鍵環節控制,做到公正廉潔、誠實守信,確保採購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迴避制度。各科室(醫保中心)相關人員、採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與供應商之間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參與論證、會審的專家不得參加本專案政府採購評審工作。除單一來源採購專案外,為採購專案提供整體設計、規範編制或者專案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專案的其他採購活動。

(三)檔案管理。採購涉及科室及單位應根據實際專案情況對專案全套資料進行收集整理,保證資料的完整、真實、有效。採購專管員應對經辦的採購操作中形成的審批表和材料等採購記錄按照規定妥善保管,整理歸檔。採購科室和採購專管員應確保採購檔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擅自銷燬。

(四)廉潔規範。嚴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與供應商、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串通投標;嚴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供應商謀取中標或者幫助政府採購中介代理機構承攬業務;嚴禁違法插手和干預政府採購專案的評審、談判、驗收等具體商務活動;嚴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供應商、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報銷任何因公因私費用。

五、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實施,縣醫保中心參照執行。

醫院內控管理制度篇2

一、裝置管理部門應根據各專業科室業務的性質和醫療、教學、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計劃專案內容進行採購。

二、購置醫療裝置前,必須查驗供應商提供的《醫療器械註冊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等證件,影印件必須加蓋經銷單位公章,並核實證件的真實性與有效性,不得購置無證和偽劣產品,嚴格把好質量關。

三、醫療裝置採購以政府採購辦批准的方式進行。屬於政府採購目錄或集中採購招標範圍的醫療裝置應按規定委託招標採購。對於自行招標的,應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四、對於急需和因特殊情況不合適招標採購的裝置,可採用詢價或定向單一來源採購,但應報單位領導批准。屬政府採購範圍的應報當地政府採購部門批准。

五、採購部門應及時掌握採購計劃的進度,對臨床急需的裝置應先採購,以保障臨床需要。

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採購或以先試用後付款的方式採購醫療裝置。

七、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後果,將追查有關人員的責任。

醫院內控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推進公立醫院內部控制建設,進一步規範公立醫院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有效防範和管控內部運營風險,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內部制約機制,促進公立醫院服務效能和內部治理水平不斷提高,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關於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等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全國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舉辦的各級各類公立醫院(以下簡稱醫院)。其他部門舉辦的公立醫院參照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內部控制,是指在堅持公益性原則的前提下,為了實現合法合規、風險可控、高質高效和可持續發展的運營目標,醫院內部建立的一種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業務組織形式和職責分工制度;是通過制定制度、實施措施和執行程式,對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的運營風險進行有效防範和管控的一系列方法和手段的總稱。

第四條醫院內部控制的目標主要包括:保證醫院經濟活動合法合規、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財務資訊真實完整,有效防範舞弊和預防腐敗、提高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第五條醫院內部控制主要包括:風險評估、內部控制建設、內部控制報告、內部控制評價。

第六條醫院內部控制應當以規範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有序開展為主線,以內部控制量化評價為導向,以資訊化為支撐,突出規範重點領域、重要事項、關鍵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約機制,建立與本行業和本單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相適應的、權貴一致、制衡有效、執行順暢、執行有力的內部控制體系,規範內部權力執行、促進依法辦事、推進廉政建設、保障事業發展。

第七條醫院內部控制應當覆蓋醫療教學科研等業務活動和經濟活動,要把內部控制要求融入到單位制度體系和業務流程,貫穿內部權力執行的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形成內部控制監管合力。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八條醫院黨委要發揮在醫院內部控制建設中的領導作用;主要負責人是內部控制建設的首要責任人,對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負責;醫院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抓好各自分管領域的內部控制建設工作。

第九條醫院應當設立內部控制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任組長。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包括: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建設組織體系,審議內部控制組織機構設定及其職責;審議內部控制規章制度、建設方案、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等;組織內部控制文化培育,推動內部控制建設常態化。

第十條醫院應當明確本單位內部控制建設職能部門或確定牽頭部門,組織落實本單位內部控制建設工作,包括研究建立內部控制制度體系,編訂內部控制手冊;組織編制年度內部控制工作計劃並實施;推動內部控制資訊化建設;組織編寫內部控制報告等。

第十一條醫院由內部審計部門或確定其他部門牽頭負責本單位風險評估和內部控制評價工作,制定相關制度;組織開展風險評估;制定內部控制評價方案並實施,編寫評價報告等。

第十二條醫院內部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本單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開展內部權力執行監控;建立重點人員、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廉政風險資訊收集和評估等制度。

第十三條醫院醫務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醫療業務相關的內部控制工作,加強臨床科室在藥品、醫用耗材、醫療裝置的引進和使用過程中的管理,規範醫療服務行為,防範相關內涵經濟活動的醫療業務(即實施該醫療業務可以獲取收入或消耗人財物等資源)風險,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等。

第十四條醫院內部各部門(含科室)是本部門內部控制建設和實施的責任主體,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內部控制建設和實施的有效性負責,應對相關業務和事項進行梳理,確定主要風險、關鍵環節和關鍵控制點,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持續改進內部控制缺陷。

第三章風險評估管理

第十五條本辦法所稱風險評估,是指醫院全面、系統和客觀地識別、分析本單位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存在的風險,確定相應的風險承受度及風險應對策略的過程。

第十六條風險評估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外部環境、業務活動、經濟活動或管理要求等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及時對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的風險進行重新評估。

第十七條醫院內部審計部門或確定的牽頭部門應當自行或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開展風險評估工作,風險評估結果應當形成書面報告,作為完善內部控制的依據。

第十八條醫院應當根據本單位設定的內部控制目標和建設規劃,有針對性地選擇風險評估物件。風險評估物件可以是整個單位或某個部門(科室),也可以是某項業務、某個專案或具體事項。

第十九條單位層面的風險評估應當重點關注以下方面:

(一)內部控制組織建設情況。包括是否建立領導小組,是否確定內部控制職能部門或牽頭部門;是否建立部門間的內部控制溝通協調和聯動機制等。

(二)內部控制機制建設情況。包括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監督是否實現有效分離;權責是否對等;是否建立健全議事決策機制、崗位責任制、內部監督等機制。

(三)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情況。包括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是否體現內部控制要求,相關制度是否有效執行等。

(四)內部控制隊伍建設情況。包括關鍵崗位人員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和能力;是否建立相關工作人員評價、輪崗等機制;是否組織內部控制相關培訓等。

(五)內部控制流程建設情況。包括是否建立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內部控制流程;是否將科學規範有效的內部控制流程嵌入相關資訊化系統;內部控制方法的應用是否完整有效等。

(六)其他需要關注的內容。

第二十條業務層面的風險評估應當重點關注以下方面:

(一)預算管理情況。包括在預算編制過程中醫院內部各部門之間溝通協調是否充分;預算編制是否符合本單位戰略目標和年度工作計劃;預算編制與資產配置是否相結合、與具體工作是否相對應;是否按照批覆的額度和開支範圍執行預算,進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無預算、超預算支出等問題;決算編報是否真實、完整、準確、及時等。

(二)收支管理情況。包括收入來源是否合法合規,是否符合價格和收費管理相關規定,是否實現歸口管理,是否按照規定及時提供有關憑據,是否按照規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據等;發生支出事項時是否按照規定程式稽核審批,是否稽核各類憑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虛假票據套取資金的情形等。

(三)政府採購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政府採購業務歸口管理;是否按照預算和計劃組織政府採購業務;是否按照規定組織政府採購活動和執行驗收程式;是否按照規定保管政府採購業務相關檔案等。

(四)資產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資產歸口管理並明確使用責任;是否定期對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賬實不符的情況是否及時處理;是否按照規定處置資產等。

(五)建設專案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行建設專案歸口管理;是否按照概算投資實施基本建設專案;是否嚴格履行稽核審批程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標控制機制;是否存在截留、擠佔、挪用、套取建設專案資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規定儲存建設專案相關檔案並及時辦理移交手續等。

(六)合同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合同歸口管理;是否建立並執行合同簽訂的稽核機制;是否明確應當簽訂合同的經濟活動範圍和條件;是否有效監控合同履行情況,是否建立合同糾紛協調機制等。

(七)醫療業務管理情況。包括醫院是否執行臨床診療規範;是否建立合理檢查、合理用藥管控機制;是否建立按規定引進和使用藥品、耗材、醫療裝置的規則;是否落實醫療服務專案規範;是否定期檢查與強制性醫療安全衛生健康標準的相符性;是否對存在問題及時整改等。

(八)科研專案和臨床試驗專案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科研或臨床試驗專案歸口管理;是否建立專案立項管理程式,專案立項論證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批覆的預算和合同約定使用科研或臨床試驗資金;是否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技術成果;是否建立科研檔案管理規定等。

(九)教學管理情況。是否實現教學業務歸口管理;是否制定教學相關管理制度;是否按批覆預算使用教學資金,是否專款專用等。

(十)網際網路診療管理情況。包括實現網際網路診療業務歸口管理;是否取得網際網路診療業務准入資格;開展的網際網路診療專案是否經有關部門核准;是否建立資訊保安管理制度;電子病歷及處方等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等。

(十一)醫聯體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醫聯體業務歸口管理;是否明確內部責任分工;是否建立內部協調協作機制等。

(十二)資訊系統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資訊化建設歸口管理;是否制定資訊系統建設總體規劃;是否符合資訊化建設相關標準規範;是否將內部控制流程和要求嵌入資訊系統,是否實現各主要資訊系統之間的互聯互通、資訊共享和業務協同;是否採取有效措施強化資訊系統安全等。

第四章單位層面的內部控制建設

第二十一條單位層面內部控制建設主要包括:單位決策機制,內部管理機構設定及職責分工,決策和執行的制衡機制;內部管理制度的健全;關鍵崗位管理和資訊化建設等。

第二十二條醫院內部控制領導小組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研究本單位內部控制管理工作。內部控制職能部門或牽頭部門應當圍繞本單位事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等制訂內部控制工作計劃。充分發揮醫務、教學、科研、預防、資產(藥品、裝置、耗材等)、醫保、財務、人事、內部審計、紀檢監察、採購、基建、後勤、資訊等部門在內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二十三條醫院應當按照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的原則,在職責分工、業務流程、關鍵崗位等方面規範授權和審批程式,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規範內部權力執行,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四條醫院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包括運營管理制度、組織決策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財務資產管理制度、內部審計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並將權力制衡機制嵌入各項內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醫院應當加強關鍵崗位人員的管理和業務培訓,明確崗位職責和業務流程,關鍵崗位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資格和能力,建立定期輪崗機制。醫院內部控制關鍵崗位主要包括:運營管理、預算管理、收支管理、採購管理、醫保結算管理、資產管理、基建專案管理、合同管理、績效獎金核算管理、人力資源與薪酬管理、醫教研防業務管理以及內部監督管理等。

第二十六條醫院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會計機構,明確會計機構的職責和許可權,依法合理設定會計工作崗位,配備具備資格條件的會計工作人員,加強會計人員專業技能培訓。醫院應當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對醫院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事項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確保財務會計資訊真實完整,充分發揮會計系統的控制職能。

第二十七條醫院應當充分利用資訊科技加強內部控制建設,將內部控制流程和關鍵點嵌入醫院資訊系統;加強資訊平臺化、整合化建設,實現主要資訊系統互聯互通、資訊共享,包含但不限於預算、收支、庫存、採購、資產、建設專案、合同、科研管理等模組;應當對內部控制資訊化建設情況進行評價,推動資訊化建設,減少或消除人為因素,增強經濟業務事項處理過程與結果的公開和透明。

第五章業務層面的內部控制建設

第二十八條預算業務內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預算管理制度,涵蓋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決算和績效評價等內容。

(二)明確預算管理委員會、預算牽頭部門、預算歸口管理部門和預算執行部門的職責,分級設立預算業務審批許可權,履行審批程式,重大事項需要集體決策。

(三)合理設定預算業務關鍵崗位,配備關鍵崗位人員,明確崗位的職責許可權,確保經濟業務活動的預算編制與預算審批,預算審批與預算執行,預算執行與預算考核,決算編制與稽核,決算稽核與審批,財務報告的編制、稽核與審批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建立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決算的分析考核工作流程及業務規範;加強預算論證、編制、審批、下達、執行等關鍵環節的管控。

(五)強化對醫療、教學、科研、預防、基本建設等活動的預算約束,使預算管理貫穿醫院業務活動全過程。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第二十九條收支業務內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收入、支出業務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應當涵蓋價格確定、價格執行、票據管理、款項收繳、收入核算等內容;支出管理制度應當涵蓋預算與計劃、支出範圍與標準確定、審批許可權與審批流程、支出核算等內容。

(二)醫院收入、支出業務活動應當實行歸口管理。明確各類收入的歸口管理部門及職責,各項收入必須納入醫院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嚴禁設立賬外賬;支出業務應當實行分類管理,明確各類業務事項的歸口管理部門及職責;設立收入、支出業務的分類審批許可權,履行審批程式,重大經濟活動及大額資金支付須經集體決策。

(三)合理設定收入、支出業務關鍵崗位,配備關鍵崗位人員,明確其職責許可權,確保醫療服務價格的確認和執行、收入款項的收取與會計核算、支出事項申請與審批、支出事項審批與付款、付款審批與付款執行、業務經辦與會計核算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規範收入管理、票據管理、支出管理、公務卡管理等業務工作流程,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管理、醫療收費、退費、結算、票據、支出業務稽核、款項支付等重點環節的控制。

(五)醫院應當依法組織各類收入。嚴格執行診療規範、價格政策和醫保政策,定期核查醫療行為規範及物價收費的相符性;定期核查收入合同的履行情況;加強票據管理,建立票據臺賬,專人管理。

(六)醫院應當嚴格支出管理。明確經濟活動各項支出標準和範圍,規範報銷流程,加強支出稽核和支付控制;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應當按照財政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七)醫院應當建立債務管理制度。實行事前論證和集體決策,定期與債權人核對債務餘額;醫院應當嚴格控制債務規模,防範風險。

(八)醫院應當加強成本管理,推進成本核算,開展成本分析,真實反映醫院成本狀況;加強成本管控,優化資源配置,務實績效管理基礎,提升單位內部管理水平。

第三十條採購業務內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採購管理制度,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陽光操作、嚴格監管的原則,涵蓋採購預算與計劃、需求申請與審批、過程管理、驗收入庫等方面內容。

(二)採購業務活動應當實行歸口管理,明確歸口管理部門和職責,明確各類採購業務的審批許可權,履行審批程式,建立採購、資產、醫務、醫保、財務、內部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相互協調和監督制約機制。

(三)合理設定採購業務關鍵崗位,配備關鍵崗位人員,明確崗位職責許可權,確保採購預算編制與審定、採購需求制定與內部審批、招標檔案準備與複核、合同簽訂與驗收、採購驗收與保管、付款審批與付款執行、採購執行與監督檢查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醫院應當優化採購業務申請、採購檔案內部稽核、採購組織形式確定、採購方式確定及變更、採購驗收、採購資料記錄管理、採購資訊統計分析等業務工作流程及規範,並加強上述業務工作重點環節的控制。

(五)醫院應當嚴格遵守政府採購及藥品、耗材和醫療裝置等集中採購規定。政府採購專案應當按照規定選擇採購方式,執行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加強政府採購專案驗收管理。

第三十一條資產業務內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涵蓋資產購置、保管、使用、核算和處置等內容。資產業務的種類包括貨幣資金、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在建工程等。完善所屬企業的監管制度。

(二)醫院資產應當實行歸口管理,明確歸口管理部門和職責,明確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固有資產的審批許可權,履行審批程式。

(三)合理設定各類資產管理業務關鍵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及許可權,確保增減資產執行與審批、資產保管與登記、資產實物管理與會計記錄、資產保管與清查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建立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和對外投資等各類資產工作流程及業務規範,加強各類資產核查盤點、債權和對外投資專案跟蹤管理等重點環節控制。

(五)醫院應當加強流動資產管理。加強銀行賬戶管理、貨幣資金核查;定期分析、及時清理應收及預付款項;合理確定存貨的庫存,加快資金週轉,定期盤點。

(六)醫院應當加強房屋、裝置、無形資產等非流動資產管理。嚴禁舉債建設;按規定配置大型醫用裝置並開展使用評價,推進資產共享共用,提高資產使用效率;依法依規出租出借處置資產;建立健全"三賬一卡"制度,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定期盤點清查。

(七)醫院應當加強對外投資管理。對外投資應當進行可行性論證,按照規定報送相關主管及財政部門稽核審批;加強專案和投資管理,開展投資效益分析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八)醫院所辦企業應當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等企業內部控制規範性檔案的要求全面開展內部控制規範建設。

第三十二條基本建設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院應當建立健全基本建設專案管理制度,建立專案議事決策機制、專案工作機制、專案稽核機制和專案考核監督機制。

(二)明確建設專案決策機構、歸口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資產部門等內部相關部門在建設專案管理中的職責許可權。

(三)合理設定建設專案管理崗位,明確崗位職責許可權,確保專案建議和可行性研究與專案決策、概預算編制與稽核、專案實施與價款支付、竣工決算與竣工審計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優化建設工程的立項、設計、概預算、招標、建設和竣工決算的工作流程、業務規範,建立溝通配合機制;強化建設工程全過程管理、資金支付控制、竣工決算辦理。

第三十三條合同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院應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業務決策機制、工作機制、稽核機制、監督機制、糾紛協調機制。

(二)明確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及其職責許可權,明確合同承辦業務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法律部門、採購部門、院長辦公室等內部相關部門在合同管理中的職責許可權。

(三)合理設定合同管理崗位,明確崗位職責許可權以及合同授權審批和簽署許可權,確保合同簽訂與合同審批、合同簽訂與付款審批、合同執行與付款審批、合同簽訂與合同用章保管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優化合同前期準備、合同訂立、合同執行、合同後續管理的工作流程、業務規範,建立溝通配合機制,實現合同管理與預算管理、收支管理、採購管理相結合。

第三十四條醫療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院應當建立健全診療規範和診療活動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範圍開展診療活動,診療專案的收費應當符合物價部門、醫保部門政策;明確診療專案和收費的審查機制、審批機制、監督檢查機制。

(二)醫療業務活動應當實行歸口管理,明確內部醫務管理部門、醫保部門、物價部門在醫療活動和診療專案價格政策執行方面的職責。

(三)醫院應當合理設定診療專案管理崗位,明確崗位職責許可權;明確診療專案的內部申請、稽核和審批許可權,確保診療專案的申請與稽核、稽核與審批、審批與執行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醫院應當加強對臨床科室診療活動的監督檢查,嚴格控制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的行為;診療活動的收費應當與物價專案內涵和醫保政策相符合;建立與醫保部門、物價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定期分析診療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執行醫保、物價政策風險,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五)醫院應當設定行風管理崗位,定期檢查臨床科室和醫務人員在藥品、醫用耗材、醫療裝置引進過程中的行為規範以及各臨床科室是否嚴格執行本部門的申請機制,建立與紀檢監察部門的協調聯動機制,嚴厲查處藥品耗材裝置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

(六)醫院應當建立與醫療業務相關的委員會制度,明確委員會的組織構成和執行機制,加強對藥品、醫用耗材、醫療裝置引進的專業評估和審查,各臨床科室應當建立本部門藥品、醫用耗材、醫療裝置引進的內部申請和決策機制。

第三十五條科研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院應當建立健全科研專案管理制度,建立專案決策機制、工作機制、稽核機制和監督機制。

(二)明確科研專案歸口管理部門及其職責許可權,明確科研專案組織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採購部門、資產部門等內部相關部門在科研管理中的職責許可權。

(三)合理設定科研專案管理崗位,明確崗位職責許可權,確保專案預算編制與稽核、專案審批與實施、專案資金使用與付款稽核、專案驗收與評價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優化科研專案申請、立項、執行、結題驗收、成果保護與轉化的工作流程、業務規範,建立溝通配合機制,加強科研專案研究過程管理和資金支付、調整、結餘管理,鼓勵科研專案成果轉化與應用;建立橫向課題和臨床試驗專案立項審批和審查制度,加強經費使用管理。

第三十六條教學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院應當建立健全教學業務管理制度,建立教學業務工作的決策機制、工作機制、稽核機制和監督機制。

(二)明確教學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及其職責許可權,明確教學業務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採購部門、資產部門等內部相關部門在教學管理中的職責許可權。

(三)合理設定教學業務管理崗位,明確崗位職責許可權,確保教學業務預算編制與稽核、教學資金使用與付款審批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優化教學業務管理的工作流程、工作規範,建立部門問溝通配合機制;按批覆預算使用教學資金,專款專用,加強教學經費使用管理。

第三十七條網際網路醫療業務內部控制

(一)開展網際網路醫療業務的醫院應當建立健全網際網路診療服務與收費的相關管理制度,嚴格診療行為和費用監管。

(二)醫院應當明確網際網路醫療業務的歸口管理部門及其職責許可權。明確臨床科室、醫務部門、資訊部門、醫保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等內部相關部門在網際網路醫療業務管理工作中的職責許可權。

(三)建立網際網路醫療業務的工作流程、業務規範、溝通配合機制,對網際網路醫療業務管理的關鍵環節實行重點管控。

第三十八條醫聯體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聯體牽頭醫院負責建立醫聯體議事決策機制、工作機制、稽核機制、監督機制;建立健全醫聯體相關工作管理制度,涵蓋醫聯體診療服務與收費,資源與資訊共享,績效與利益分配等內容。

(二)各成員單位要明確醫聯體相關業務的歸口管理部門及其職責許可權。建立風險評估機制,確保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醫聯體經營管理政策的貫徹執行,促進醫聯體平穩執行和健康發展。

第三十九條資訊化建設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院應當建立健全資訊化建設管理制度,涵蓋資訊化建設需求分析、系統開發、升級改造、執行維護、資訊保安和資料管理等方面內容。

(二)資訊化建設應當實行歸口管理。明確歸口管理部門和資訊系統建設專案牽頭部門,建立相互合作與制約的工作機制。

(三)合理設定資訊系統建設管理崗位,明確其職責許可權。資訊系統建設管理不相容崗位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系統規劃論證與審批、系統設計開發與系統驗收、執行維護與系統監控等。

(四)醫院應當根據事業發展戰略和業務活動需要,編制中長期資訊化建設規劃以及年度工作計劃,從全域性角度對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的資訊系統建設進行整體規劃,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防範風險。

(五)醫院應當建立資訊資料質量管理制度。資訊歸口管理部門應當落實資訊化建設相關標準規範,制定資料共享與互動的規則和標準;各資訊系統應當按照統一標準建設,能夠完整反映業務制度規定的活動控制流程。

(六)醫院應當將內部控制關鍵管控點嵌入資訊系統,設立不相容崗位賬戶並體現其職責許可權,明確操作許可權;相關部門及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範,遵守相關業務流程及資料標準;應當建立藥品、可收費醫用耗材的資訊流、物流、單據流對應關係;設計校對程式,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校對。

(七)加強內部控制資訊系統的安全管理,建立使用者管理制度、系統資料定期備份制度、資訊系統安全保密和洩密責任追究制度等措施,確保重要資訊系統安全、可靠,增強資訊保安保障能力。

第六章內部控制報告

第四十條本辦法所稱內部控制報告,是指醫院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按照相關部門規定編制的、能夠綜合反映本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的總結性檔案。

第四十一條醫院是內部控制報告的責任主體。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四十二條醫院內部控制報告編制應當遵循全面性原則、重要性原則、客觀性原則和規範性原則。

第四十三條醫院向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中醫藥主管部門報送內部控制報告,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中醫藥主管部門彙總所屬醫療機構報告後,形成部門內部控制報告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

第四十四條醫院應當根據本單位年度內部控制工作的實際情況及取得的成效,以能夠反映內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實的相關材料為支撐,按照財政部門釋出的統一報告格式編制內部控制報告。反映內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實的相關材料一般包括:會議紀要、內部控制制度、業務流程圖、風險評估報告、內部控制培訓材料等。

第四十五條醫院應當加強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使用,通過對內部控制報告反映的資訊進行分析,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監督措施,確保內部控制有效實施。

第七章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所稱內部控制評價,是指醫院內部審計部門或確定的牽頭部門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建立和實施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出具評價報告的過程。本辦法所稱內部控制監督,是指內部審計部門、內部紀檢監察等部門對醫院內部控制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的監督。

第四十七條醫院內部控制評價工作可以自行組織或委託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實施。已提供內部控制建設服務的第三方機構,不得同時提供內部控制評價服務。

第四十八條醫院內部審計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應當制定內部控制監督制度,明確監督的職責、許可權、程式和要求等,有序開展監督工作。

第四十九條醫院內部控制評價分為內部控制設計有效性評價和內部控制執行有效性評價。

(一)內部控制設計有效性評價應當關注以下幾方面:內部控制的設計是否符合《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試行)》等規定要求;是否覆蓋本單位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是否涵蓋所有內部控制關鍵崗位、關鍵部門及相關工作人員和工作任務;是否對重要經濟活動及其重大風險給予足夠關注,並建立相應的控制措施;是否重點關注關鍵部門和崗位、重大政策落實、重點專項執行和高風險領域;是否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單位經濟活動的調整和自身條件的變化,適時調整內部控制的關鍵控制點和控制措施。

(二)內部控制執行有效性評價應當關注以下幾方面:各項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在評價期內是否按照規定得到持續、一致的執行;內部控制機制、內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內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執行;執行業務控制的相關人員是否具備必要的許可權、資格和能力;相關內部控制是否有效防範了重大差錯和重大風險的發生。

第五十條醫院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至少應當包括:真實性宣告、評價工作總體情況、評價依據、評價範圍、評價程式和方法、風險及其認定、風險整改及對重大風險擬採取的控制措施、評價結論等內容。

第五十一條醫院向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中醫藥主管部門報送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各級主管部門彙總所屬醫療機構報告後,形成部門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醫院內部控制職能部門或牽頭部門根據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審批結果組織整改,完善內部控制,落實相關責任。

第五十二條醫院依法依規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外部門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工作的監督檢查,要及時整改落實,完善內部控制體系,確保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實施。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五十四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衛生部關於印發〈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規定(試行)的通知>》(衛規財發〔20xx〕227號)中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醫院內控管理制度篇4

1、根據本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和藥品使用情況及庫存量,由藥庫保管員提出藥品採購計劃,經藥劑科主任稽核及分管院長批准後,由採購員執行,採購計劃應儲存至藥品有效期後一年,但不得少於三年。

2、藥品採購員負責全院中成藥、中藥飲片、化學藥品、生物製品等的採購工作。

3、藥品採購員根據採購計劃,按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相關規定進行採購。

4、藥品採購員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嚴禁向證照不全的企業購進藥品;嚴禁採購假藥、劣藥;嚴禁從個人手中採購藥品。採購人員不得擅自購入新品種,急救藥品、急用藥品例外,但事後應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補辦臨時用藥申請手續

5、醫院藥品由藥劑科統一採購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購、自制、自銷。

6、藥品採購員應認真執行藥品價格政策和藥政管理的各種法規。嚴格執行藥品的進貨程式:由藥品採購員向供貨企業索取加蓋供貨企業原印章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影印件、gsp或gmp證書影印件、藥品質量保證協議書,加蓋供貨企業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名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委託書應註明授權範圍及有效期限),加蓋企業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企業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應索取相應的變更材料。認真審查供貨單位及銷售人員的合法資格,稽核供貨單位生產(經營)方式和範圍及其質量信譽(證照齊全、供貨品種質量好,價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譽,售前售後服務好)。

7、購進首營藥品時,藥品採購員應及時索取相關資料。

8、採購特殊藥品、新藥和危險品,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進口藥品必須保留《進口藥品註冊證》影印件和首次進口的《藥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

9、新藥採購按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有關制度和程式採購。

10、集中招標品種按有關規定採購。

11、特殊用藥、搶救用藥、獨家經營品種,本院現有供貨渠道無經銷者,經藥劑科主任批准後可另闢渠道臨時採購,並備案登記,報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納入常規供應商名單。

12、對不合格藥品、數量短缺或破損品種,應及時與供應商或生產商聯絡退貨或協商處理解決。

13、藥品採購員必須隨時掌握市場價格和供貨資訊,熟悉瞭解臨床用藥情況,把市場供應與臨床用藥有機結合起來。

14、藥品採購員應注意改進採購工作流程和標準,定期向藥劑科主任提交採購報告。對首營藥品或缺貨藥品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和相關臨床科室,並不定期向藥劑科主任上報《首營藥品登記表》和《擬淘汰藥品彙總表》。

15、在工作中,應嚴格遵守國家、行業、醫院制定的有關規定,不允許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賄賂,嚴禁違法違紀行為。

16、藥品採購員應接受院長、紀檢人員、審計人員對藥品採購活動的監督。

醫院內控管理制度篇5

為了規範採購行為,保證採購質量,控制採購價格,提高採購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領導

1、成立醫院採購委員會,由院長、分管院長、採購管理中心,藥劑科、器械科、總務科、財務科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物資採購領導小組是醫院物資採購的領導機構,負責對物資採購的程式、採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進行監督。

2、成立物資採購小組,由總務科科長、專職採購員、和需要採購的部門1名人員組成。物資採購小組是醫院物資採購的實施部門。辦公室設在總務科。

二、物資管理部門職責

採購涉及主管部門、財務部門、採購部門和倉儲部門。

1、主管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和物資採購的申請稽核、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質量、固定資產的調配和庫存物資出庫的審批。辦公用品、其他材料的主管部門是總務科;固定資產、醫療裝置的主管部門是採購管理中心;醫療器械、醫療耗材、衛生材料的主管部門是器械科;藥品的主管部門是藥劑科。

2、財務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採購的申請稽核、庫存物資的出入庫的彙總稽核、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總賬、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報銷稽核,庫存物資的監督和定期監盤。

3、採購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採購,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驗收時的質量保證,審查醫療裝置、醫療器械、藥品和衛生材料的“三證”,各主管部門負責“三證”資料的保管。

4、倉儲部門負責庫存物資的入庫登記,日常庫房管理,按照審批的出庫單進行出庫發放,月末彙總上報入庫和出庫彙總表。辦公傢俱、辦公用品、衛生被服的倉儲部門是行政總務科;醫療裝置、醫療器械、醫用耗材、衛生材料的倉儲部門是器械科—耗材庫;藥品的倉儲部門是藥劑科—藥庫。

三、採購原則與方式

1、採購物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采購;必需堅持秉公辦事,維護醫院利益的原則,本著處處節約的原則,並綜合考慮質量、價格及售後服務等方面,擇優選購。

2、採購小組在接到經過審批的採購計劃後應迅速組織相關人員(一般不少於3人)限期將所需物資採購到位,不得拖延,影響工作。

3、採購小組在採購物資時要憑院長審批的採購計劃可外出採購。在採購物資時,要堅持勤跑多問,堅持集體談價,真正採購物美價廉、質量可靠、經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採購量較大,市場上質價差異較大且涉及範圍較廣的物資採購(一批物資採購金額超1萬元或單件物資超xx元的)可採取公開招標的形式進行採購。

5、採購人員應認真檢查物資質量,力求價格合理、質量合格,如因失職而採購偽劣產品,採購人員應負一定經濟責任。

四、採購方法:

1、藥品耗材類、印刷品等一律實行招標定價,由醫院採購委員會組織實施。

2、總務後勤類物資要據市場行情詢價議方式採購,常用的量大的後勤物資採取招標方式或者詢價議價進行採購。由醫院採購部組織實施,按審批許可權予以審批。

3、xx元以上的裝置必須招標採購,由醫院採購委員會組織實施,由院長審批。

4、xx元以下的裝置可採取招標或詢價方式進行採購,由醫院採購部組織實施,由院長審批。

五、採購程式

1、計劃和立項:

(1)醫院常用後勤類、辦公類物資由總務庫管人員或者使用部門主任、護士長擬定採購計劃單,按分級審批許可權的規定報批後,交採購部按計劃採購。

(2)藥品耗材類由藥劑科根據各臨床科室用藥情況(包括各種及數量),結合醫院基本用藥目錄擬定採購計劃單報藥劑科主任簽署意見,報經分管院長、院長分級審批同意後,由採購部門組織實施。(3)突發事件的緊急採購或臨時急需採購,由使用科室提出,經過分管院長征求院長同意後,及時交採購部門採購。

(4)醫療器械、醫療耗材、衛生材料由使用部門主任或護士長擬定採購計劃單,按分級審批許可權的規定報批後,交採購部門按計劃採購。

2、調研、論證、詢價。

物資採購計劃立項後,採購委員會負責組織採購部門、使用科室、業務科室進行市場調研、考察和詢價、考察結束要寫出書面考察報告,並如實向招標採購委員會彙報考察情況,必要時出示樣品,提供討論決策的依據。

3、招標、議標

醫院大宗物資及裝置通過調研和論證後,由採購委員會組織採購部門進行招標,議標。招、議標結果應由所有參加招、議標人員簽字方可生效。

六、驗收和入庫

1、嚴格執行出入庫驗收制度,常用後勤類、辦公類物資由總務庫管人員、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採購部門下發的通知單共同負責驗收。

2、耗材類由庫房管理員、護理部、使用單位負責人共同負責驗收(包括品名、規格、型號、有效期、生產廠家、批准文號、註冊商標、進口批文、檢驗報告、外觀質量、數量、單價等),合格後方可入庫。

3、一次性衛生材料每次購置必須進行質量驗收,務必檢查合格證、消毒日期、出場日期、有效日期,並有相關部門進行抽驗、檢驗合格後入庫。

4、藥品由藥庫管理員、藥劑科主任、藥品會計共同驗收,注意藥品數量、質量、價格、生產廠家、批號、生產日期、有限期等。

5、儀器裝置由器械科、使用科室、依據採購合同共同驗收5萬元以上裝置原則上由分管院長組織驗收(進口裝置邀請商檢局)。

6、所有物資的驗收,均應詳細記錄驗收結果並有全體驗收人員簽名。

七、物資的報銷

物資採購發票應由採購人員、證明人、驗收人、採購部門主任簽字,報分管院長稽核,最後又院長審批報銷。缺一手續財務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標採購合同付款比例,依據發票審批手續進行分批付款。

八、常規物資採購時限

各物資庫管人員應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報送採購需求計劃表,採購部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採購交倉庫驗收入庫。

九、採購監督

醫院採購領導小組是醫院的監督監事機構,負責對採購計劃、價格、物資入庫、物資使用的審查和稽核,同事負責市場詢價義務。對正在採購中出現明顯違反採購制度、價格虛高或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有提出糾正和處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