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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保安人員管理制度

為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及校園財產安全,進一步明確保安在學校日常管理中的職責和應負責任,特制定學校保安人員管理制度如下:

中學保安人員管理制度

1、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嚴於律己,以身作則;紀律嚴明,保障有力,文明執法。

2、在上班時間統一著裝,做到乾淨清爽,精神飽滿;外來人員來訪時主動問候,做到禮貌待人。

3、熱愛學校,熱愛學生,忠於崗位職責。嚴格按照學校的規定值班,杜絕空崗或在崗不管事現象發生。

4、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及職務之便,做出違反校紀校規,違法亂紀的事件。

5、嚴格執勤,關注校門通道,不讓車輛、攤點在門口逗留,不準商販在校門或校園內擺攤設點、大聲叫賣。不讓物資在門口停放,保證門口暢通無阻。

6、不許閒雜人員隨意入校;非特殊情況,不許學生家長在上課期間進校找學生;特殊情況須進校找學生或教師者,要做好記錄並使其簽字並出示本人身份證件,並通知相關的教師來傳達室;對其它來訪者由學校相關領導批准後方可進入,沒有學校相關領導批准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在學生早操、晨跑、課間操及學校大型活動期間,校園保安一定要做好維持秩序工作,杜絕外來人員隨意進入。因私自放入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保安負全責。

7、對儀表不端莊及行跡可疑人員不得放入校園,來訪人員出校門時必須填寫出校時間。

8、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對於需要進入的公務車,徵得領導同意後,方可引導公務車及指示過的車輛按規定停放,不得影響學校教學活動。

9、非出入時間,學生須有班主任的外出請假批覆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隨意出入校門。

10、對攜帶物品外出者,要嚴格檢查、詢問,登記後方可放行。有關公物的外運,須持學校有關部門的證明或領匯出面。否則,門衛應當制止和扣留。因不按學校規定放行而造成學校財產損失的,由保安負責賠償。

11、上午、下午放學後,按時開關校門,看好學校大門,學生上放學期間,要在門口維持秩序,檢查通行和勸說通學生儘快離校。

12、在值班期間不得睡覺,要做好校園的巡邏工作,保持警覺性,每天(從第一節課開始)至少巡邏5次,如有異常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

13、對外來人員隨意入校威脅教師、打罵學生、擾亂教學秩序的要給以堅決的制止,並及時向派出所報告。對遇到突發事件不能果斷採取措施而造成事態惡化的,根據後果的嚴重性追究保安責任。

14、對校內外與學校有關的偶發事件應作為第一責任人及時到場用正確的方法制止、處理並第一時間彙報學校。

15、按學校要求做好節假日、雙休日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動時的值班。發現問題及時制止處理並向學校領導報告。

16、在學生離校和返校期間,要做好門外學生的疏散工作,確保師生出入校門通道的安全、暢通。

17、因保安工作疏漏、不負責任、私自脫崗離崗而造成學校(或者師生)財產受到損失、師生安全受到威脅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學校視其情節追究其責任,嚴重者可送執法機關進行司法處理。對於有突出貢獻的,學校酌情予以一定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