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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路上留神"試用陷阱"

在人才市場供需雙方失衡的情況下,“試用期”也成為一些用工單位獲取廉價勞動力的途徑。一些用人單位為降低人力資本,大量招募短期員工,且不簽訂勞動合同,待三個月試用期滿,就以各種各樣的藉口予以解僱。這樣一來,求職者總是辛辛苦苦給單位低薪幹幾個月,然後被掃地出門。
  而對求職者來說,求職的道路並不平坦,找工作過程中也是被選擇的時候多。如選擇的時候少,能被單位“試用”已經可以用“幸運”來形容,因此求職者都非常珍惜得來不易的試用期。
  而“試用期”也成為很多求職者在求職路上經常所遭遇的一道陷阱。
  
他們在“試用”兩個月後被迫離開
  張玲到杭州某家廣告策劃公司應聘做行政助理,面試出乎意料地順利。面試臨近結束的時候,經理對她說,由於公司出於擴建中,正缺人手,讓她當天再推薦幾個同學過來面試。
  張玲回到學校把這個訊息告訴了還沒有找到工作的同學,大家都覺得像是中了頭彩一般幸運。畢竟試用期是正式就業的一次最佳機會。
  張玲帶著5個同學來到公司。經理很爽快,隨意問了大家一些問題後,接著說第二天就可以上班,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間工資為800元一月,試用期結束後就籤協議。經理很誠懇地對她們說:“公司在杭州剛起步,你們是招進的第一批員工,等公司穩定下來後,你們都是公司的元老了。”本來六個人都還有些顧慮,覺得工作來得太容易,聽到這句話後,也都放心了。
  上班頭一天張玲就覺得有些異樣,除了他們新來的六個人外,連經理帶員工就4個人。經理解釋說總公司在寧波,杭州只是子公司,剛起步,所以人不多。公司當時正接手了一個廣告生意,張玲被派去負責文案策劃,而不是公司一開始給她定位的“行政助理”崗位。在公司裡,六個人什麼活都幹,跑腿,打雜,做策劃,甚至去拉廣告。大家想,現在公司缺人手,分工也還沒那麼明確。於是,儘管每天連續工作十幾個小時,可大家都盡心盡力地去幹。
  工作滿一個月了,可經理一點也沒有提起工資的事。張玲問起經理工資的事,經理讓大家等等,兩個月後一起發。大家覺得反正都幹了一個月多了,幹到兩個月再發工資也可以接受。
  兩個月後,公司差不多穩定下來,經理又去人才市場上招進了一批人。這次經理很主動地把兩個月的工資單給打了出來。張玲一看,她們的工資全變成了300元。張玲和她同學一起去問經理這是怎麼回事,經理說她們六個人全都是以實習名義來到單位的,也沒簽協議,實習生本來是沒工資的,但公司考慮到他們幹得那麼辛苦,所以才給每個人發300元的工資。
  張玲她們這時才明白過來:公司根本就沒有聘用她們的誠意,只是由於公司剛建立,要找幾個廉價勞動力罷了。大家協議也沒簽,多說無用,只好憤憤不平地離開了公司。

求職路上留神"試用陷阱"

“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3月28日,記者來到和平會展中心舉辦的春季人才招聘會上,隨機採訪了部分學生,出乎記者意料的是,對類似張玲們所遇到的“試用”陷阱,畢業生們已是見怪不怪,甚至認為這已經是求職過程中的必然經歷。
  僧多粥少的就業局面對於眾多的求職者來說,求職過程一帆風順是少之又少,大多數求職者都已經在大大小小的招聘會,一輪、兩輪、三輪的面試中身心俱憊,不少求職者在未就業前,最希望的是能夠得到企業的一個實習或者“試用”機會,就是這樣,求職者也總是感到“珍貴”。
  浙江工業大學2000級的王超告訴記者:“招聘單位和求職者本應該是平等的雙方,可實際情況卻不是這樣。這次招聘會的求職者上萬人,而招聘單位也就幾百家。一個崗位的競爭少的幾十人,多的上百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有單位讓我去試用,就算是假試用真實習,我也願意去。”
  杭州商學院2000級的週週說:“面試時,我們往往是連薪水問題都不敢貿然提出,總擔心會給公司留下不好的印象。從內心來講,我們也知道這裡面很可能就埋藏了陷阱,我們可能會成為一些企業謀取利益的犧牲品,你可以選擇拒絕試用,但這就意味著你失去了一次就業的機會。因此即使有1%的希望,我們也必須100%地去爭取,畢竟現在找工作的人這麼多,你拒絕試用,別人卻願意試用,那最後的可能或許就是別人找到工作了,你沒有找到。”

對遭遇類似的“試用陷阱”,多數畢業生認為“剛畢業的大學生都只能吃啞巴虧”。
  江西科技大2000級學生賴天明告訴記者,他自己也遭遇過這種情況:“吃一塹長一智,以後再遇到類似情況時會多留意一下。況且剛剛畢業出來找工作,多多少少都會吃些虧的,就當做是一種求職過程的磨練。”

少數企業以“試用”為名招募廉價勞動力
  對於企業來說,現在人才市場上無論是本科生、專科生、還是研究生,從數量上來說都已經給企業提供了一個可供選擇的空間,而求職者的增多就導致其中不可避免的有良莠之分,實習和試用正是考察應聘者的一種比較好的方式。
  杭州某電器公司人事主管許雲帆認為:“作為一個正規企業來說,對人才招聘的實習和試用區分得很清楚。一般來講,試用是企業和人才之間已經有了初步意向,而實習只意味著企業給那些即將參加工作的大學生提供一個鍛鍊學習的機會,並不存在著應聘和聘用關係。例如現在上海許多企業在招聘會上就直接寫著招收實習生,這些實習生既可以是大四找工作的學生,同樣也可以是大一、大二低年級的大學生。”
  然而,需求產生市場。每天都有新的公司或者企業在註冊成立。人才有良莠之分,企業同樣有正規與不正規的區別。市場上相當一部分企業的用人制度和整個企業的機制並不規範,而這些企業往往趁畢業生求職心切之機,以“試用”之名來廉價賺取畢業生的勞動力。
  杭州某貿易公司總經理樑偉說:“一些企業剛成立之初,由於資金少、待遇不好等原因,很難招到一批良才。但又急需人手,為此這些企業便利用人才市場上眾多求職者的急切心態,先是以高薪吸引一批求職者,然後再以實習或者試用的名義將他們招進公司。實際來講,這些實習或試用者的工作量和勞動強度與正常員工相差無幾的,甚至有的還高出許多。而這些人的工資與正常員工相比卻往往少得可憐。如此廉價的勞動力當然會給企業節省一筆不小的費用,試用期滿後,就找藉口將他們掃地出門,然後再去招另外一批人。”

“試用”陷阱尚難維權
  當畢業生求職遭遇類似的試用陷阱時,他們應該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記者採訪了有關部門。
  杭州市人事局分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服務的魏主任告訴記者,畢業生在維權時還有相當的難度。
  魏主任認為,從企業方來說,短期的經濟利益固然重要,但利用試用圈套節省人力資本並不能使企業得到長遠的發展。人員的不穩定、試用者水平的良莠不齊,這些都會影響企業業務的正常進行。因此,這樣的情況對於企業自身也會有不利的一面。
  而對於畢業生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一問題,魏主任認為畢業生只有與企業已經簽定勞動合同,形成實際勞動關係後,才能按照國家《勞動法》有關政策維權。由於目前還沒有關於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使用辦法之類明確的政策法規,“就業協議書”法律約束力尚無明確範圍,而雙向選擇中,單位也有選擇的權利,求職者無法抓住單位的把柄,因此,當求職者掉入某些用人單位的“試用”陷阱時,很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求職者對“試用”應多留心眼
  畢業生求職時如何才能儘可能地避免掉入“試用陷阱”,魏主任提醒應屆畢業生:要提防掉進個別企業的“試用”陷阱,主要還是要靠他們自己在求職過程中多留心眼。一、要對自己所應聘的企業有所瞭解,例如瞭解企業成立的時間,大致規模,以及用人制度上是否規範。二、對企業所提供的“試用”或者“實習”機會,一定要區分清楚自己獲得的究竟是實習機會還是試用機會。三、對於某些企業的口頭“試用”,尤其要當心,儘量把與用人單位的“口頭協議”形成文字內容寫進就業協議,這樣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才有依據。
  就算進入企業開始無協議試用,也要多留個心眼,觀察一下企業裡面的員工是否已經簽約,或者打聽一下“試用”自己的企業近年來是否有招收過應屆畢業生,如果發現周圍的工作人員都是臨時工或者有其他疑問的時候,最好及早從企業脫身,避免更長時間地陷入陷阱。切忌求職心切,一不小心,掉進“試用”陷阱被廉價利用,還錯過了找工作的最佳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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