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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學籍管理規定5篇 學生學籍管理細則:規範學生資訊管理,保障教育公平

學生學籍管理規定是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學生學籍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其中包括學生資訊的登記、變更、維護,學籍檔案的管理和保密,以及學生畢業與離校等相關內容。這些規定對保障學生權益、維護學校管理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學生學籍管理規定5篇 學生學籍管理細則:規範學生資訊管理,保障教育公平

第1篇

1、供貨商自帶物品進廠、供貨商送貨後空車、送貨後拉走迴圈使用的物品、退貨、換貨等。 入廠:門衛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供貨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和非送本廠的物資品種及數量。門衛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交供貨商。

出廠:1) 供貨商自帶的物品出廠或送貨後空車出廠必須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衛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2)迴圈使用的物品(如釀造車間的鹽酸、甲醛空桶等),由供應部報保衛處備案,供貨商運走這些物品時,門衛可憑有物品發出部門蓋章的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放行(第三聯需填寫出門物品名稱、規格、數量)。

① 由供應業務員列出退貨或換貨物品,填寫出廠物資清單並加蓋部門章,然後持清單到企管部開具公司物品往返憑證,該憑證填寫退貨或換貨物品的品種、數量及規格或預定返廠時間,供應業務員留存第二聯,供貨商憑第三聯出廠,門衛核

② 換貨的物品返廠時,由門衛填寫進廠車輛登記表,將第二聯交送貨人,收貨部門收取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並交供應業務員,供應業務員將該聯與原留存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合並,表示物品已換回。

③ 供應業務員於每月16日根據已合併的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彙總已返廠的換貨物品的品種和數量,並將彙總單和已合併的兩聯憑證報企管部。

④ 企管部根據彙總情況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一聯查對未換回物品。

2、外單位承擔的基建、裝置改造等施工專案有關物資,專案相應管理部門將專案工期(期間物資出廠有效)到企管部備案

入廠: 1) 由門衛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相關物資品種數量,門衛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和第三聯交廠商。

2)公司相應的管理部門收取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登記進廠的相關物資品種數量。

出廠:由公司相應專案的管理部門列出需出門的物品清單,加蓋部門章後到企管部開具出

入廠:由門衛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及廠商自備工具

的品種和數量,門衛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交廠商。

出廠: 廠商出廠憑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衛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1)本部門列出送外檢驗、修理的物品,填寫出廠物資清單並加蓋部門章,經辦人憑清單到企管部開出公司物品往返憑證,該憑證填寫出廠物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預定返廠時間,經辦人留存第二聯,物品出廠交門衛第三聯,門衛核對無誤後,放行。

2)該物品返廠時,由門衛填寫進廠車輛登記表,將第二聯交送貨人,收貨部門收取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並交原經辦人,原經辦人將該聯與留存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合並,表示物品已返廠。

3)原經辦人於每月16日根據已合併的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彙總已返廠物品的品種和數量,並將彙總單和已合併的兩聯憑證報企管部。

4)企管部根據彙總情況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一聯查對未返廠物品。

5)一般出廠修理控制在每週一至週五,特殊情況須提前辦理申請手續。節假日突發故障需出廠檢驗或修理的,可由經辦部門開出證明並加蓋部門章後出廠,節假日後到企管部補開公司物品往返憑證。

入廠: 由門衛檢查車上物品,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

間、瓶箱規格數量,有非送廠物品的註明物品種類與數量,空車註明空車,拉生

啤車登記空桶數量規格,直供剩餘酒登記品種數量規格,門衛簽字後,將進廠車

出廠:1)由emrp 系統開票拉酒或拉空箱:拉酒客戶出廠必須出示*公司啤酒出庫

憑證黃聯,加蓋成品庫*公司—核銷作廢章;空箱出廠須出示公

司塑箱出庫單,加蓋瓶箱現場*公司儲運部包x現場出庫章;

2)直供市區成品出廠:直供司機將ic 卡插到門衛pos機上,門衛根據pos機顯示數量查驗車上物品數量,兩者相符後放行。

3)生啤出廠,必須出示手工新益業經貿有限公司啤酒出庫憑證第四聯,加蓋新益業經貿有限公司—現金收訖章;

4)白酒出廠,必須出示手工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出庫憑證須加蓋成品庫

5)如有銷售配送物資,出廠時必須出示由各銷售部門開出的*公司領料—入庫單第三聯,其中銷售七、八處蓋銷售管理中心核銷專用3章,直供部蓋??

售管理中心核銷專用2章,其它銷售處蓋銷售管理中心核銷專用1章。

6)如果有自帶物品出廠必須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

7)如需從廠內到北庫回瓶,須有瓶箱主管或當班排程在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簽字,並註明出廠品種、規格、數量,門衛按此查驗。

1)公司與廠外庫間調運瓶箱,出廠外庫時門衛收取由儲運部開出並加蓋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瓶箱處北庫專用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三聯,進廠時,出示該憑證第二聯;出廠時門衛收取由儲運部開出並加蓋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儲運部包x現場出庫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 第三聯,進廠外庫時出示該憑證第二聯。

2)車隊從北庫向公司運原料,出廠外庫時門衛收取由儲運部開出並加蓋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儲運部原料庫出庫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三聯,進廠時出示該憑證第二聯;

3)從廠外庫運編織袋、碎玻璃到公司過磅,出廠外庫時門衛收取由相關獨立核算部門(其中碎玻璃、外賣洗滌劑袋子由酒糟專案開,其它編制袋由服務中心開)開出並加蓋本部門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 第三聯,進廠時,門衛收取該憑證第二聯。過磅後出廠時門衛收取獨立核算部門開具的蓋有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現金收訖章的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

入廠:由門衛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本人攜帶的物品品種和數量,不允許自帶本公司產成品。

出廠:1)本人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衛核對票、物無誤後,放行。

2)本廠員工借用公司物品出廠,必須出示蓋有出借部門章的書面證明並由本人簽字。

入廠:由門衛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並註明自帶物品種類與數量,空車註明空車,門衛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交給司機。

出廠:開具啤酒出庫憑證,出廠時憑加蓋*公司—財務專用章 和成品庫*公司

—核銷作廢章的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及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衛核對票、物無誤後,出廠。

出廠:由釀造車間開具啤酒出庫憑證加蓋*公司—財務專用 章,出廠時憑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及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衛核對票、物無誤後,出廠。

a.調撥需求公司已開具領料單,須有需求公司相關部門簽章;或由委託人開具領料單,須有委託人簽字並加蓋需求公司出庫專用章;出廠時要有提貨人簽字和倉儲出庫章的第三聯,同時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衛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b.調撥需求公司無委託人的由排程室或銷管中心代為開具臨時領料單,出廠時要有提貨人簽字和倉儲出庫章的第三聯,同時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衛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學生學籍管理規定5篇 學生學籍管理細則:規範學生資訊管理,保障教育公平 第2張

第2篇

為維護公司安全,使出入公司的人員、車輛及物資有章可循,特制訂本制度。

2.1 本標準規定了人員、車輛及物資出入公司的各項規定及處罰辦法。

2.2 本標準適用於集團有限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子公司。

3.1 辦公室保衛科負責公司出入人員、車輛及物資檢查與放行。

4.1.1 出入公司時需憑工作證,否則值班保安不得予以放行;

4.1.2 上班進入公司時須按規定打卡,不得遲到、早退。

4.1.3 上下班進出公司時必須儀容、儀表整潔、按規定著裝(不得混穿工作服、不穿工作服、不佩帶工作證、不得穿拖鞋上下班)。

4.1.4 上班期間不得帶早餐(食物)進公司或在辦公室內就餐。

4.1.5 上班期間外出的需憑所屬部門主管簽字的《請假條》或《外出審批單》,保安值班人員確認登記後方可放行。

4.1.6 上下班時須在公司規定的人行道上行走,進入生產車間需按規定行走。

4.2 來賓、訪客進入公司的來賓、訪客實行一人一證制度。

4.2.1 拜訪公司人員的來賓、訪客進入公司時應到保安值班室等候,經值班保安聯絡被訪人確認後,出示有效證件登記、填寫《訪問登記表》,同時由值班保安開《訪問聯絡單》、發放訪問證,按值班保安指定的路線行走。

4.2.2 來訪人員須將訪問證掛於胸前,不得在公司各區域來回走動,應在接待室或會議室內等候。

4.2.3 來訪人員訪問結束後,須將《訪問聯絡單》回執聯交被訪人簽字,出門時將訪問證與《訪問聯絡單》回執聯一起交還保安值班人員。(被訪人必須詳細填寫回執聯如:訪問結束時間等)。

4.2.4 來訪人員只可出入非生產區域,如需參觀生產區域,須經生產部門及總經理事先批准並由相關業務部門人員陪同。

4.2.5 來訪人員除特准者外,一律謝絕拍照,並由陪同參觀人員委婉說明(接待管理制度中有明確規定)。

4.2.6 政府機關、人民團體等參觀訪問團進入公司參觀時免於登記,但需聯絡辦公室到門口迎接並按規定路線引導參觀。

包括配套廠家售後服務人員、職工家屬、外來裝置設施維修人員及其它人員。

配套廠家售後服務人員出入公司憑臨時工作證,否則值班保安不得予以放行;

售後現場服務人員上下班時須佩帶臨時工作證,穿工作服。

售後現場服務人員一般不得隨意進入生產作業區(流水線)。如需現場服務,接到生產部通知後方可進入生產作業區。

職工家屬出入公司憑家屬證,否則值班保安不得予以放行;家屬證的辦理手續具體見《宿舍管理制度》;

職工家屬只允許在生活區活動,非工作時間方可由職工本人陪同參觀,但不可進入生產區域和辦公場所。

外來裝置設施維修人員來訪與來賓、訪客出入手續相同,所帶與服務專案有關的工具及物品應主動向值班保安出示並作登記;

無特殊原因,小孩在無大人陪同的情況下,一律不得進入。

其它不明人士出入,值班保安須及時制止並詢問來歷,並上報至辦公室領導,必要時送交司法機關處置。

5.1.1 上、下班時間本公司車輛應有序的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放位置,並按要求行駛。

5.1.2 需公務用車者憑辦公室或部門主管核實批准後,填寫統一的《派車單》方可放行。

5.1.3 載有物品的車輛,憑物品所屬部門主管核准開具的《物資出門證》方可放行。

5.1.4 公司各部門下班時間外出車輛,須經相關領導批准後,開具《派車單》,值班保安檢查登記後方可放行。 5.2 外來車輛進出公司的外來車輛實行一車一證(通行證)制度。

5.2.1 拜訪公司人員的訪客、來賓,應在保安值班室登記《訪問登記表》,經被訪人同意後,外來車輛方可停在公司指定的位置(一般停放在公司外停車位內,政府機關、參觀團體經辦公室批准後可停放在公司內停車位內)。

5.2.2 廠商貨車送物品時,值班保安通知物品所屬部門確認、憑有效證件登記後,發放通行證,貨車方可進入廠區卸貨。卸完貨的車輛必須在值班保安檢查確認後,收回通行證,方可駛出,若有物資隨車出門,應有物品所屬部門(財務或採購)核准開具的《物資出門證》方可放行。

6.1.1 任何人或車輛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物、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6.1.2 私人物資進入公司時需主動向值班保安出示(雨具、衣服鞋帽及其它明顯有別於公司物資的除外),值班保安對出入人員隨身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各級人員應積極配合。

屬公司物資在無任何手續下任何人或任何車輛均不得帶出。

6.2.1 對外銷售商品車須由財務部開具的《發貨單》,並加蓋出門證專用章後,方可予以放行;

第3篇

一、中學生學籍檔案工作是由學籍管理員專人負責,年級組、班主任和學科教師互相協作,才能搞好的一項重要工作。

二、學籍檔案管理員應依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法規執行保密原則,不得洩密或依個人名義讓學生或其他人員翻閱檔案資料,違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三、每屆新生報到結束後兩個月內,學籍管理員應組織有關人員如實填寫學籍表、錄取卡等表格內容,完成學生建檔工作。

四、在學籍管理員指導下,每學期放假前,各班主任老師應如實填寫學生操行評語和操行等級,班主任或其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自填或互填。

五、《體育合格情況登記表》和《身體素質測驗登記表》均由體育教師每年測驗、填寫一次。

六、學生畢業時,年級組、班主任或負責的科任教師應如實填寫《中學生社會實踐登記表》、《畢業生登記表》等表格,並加蓋學校印章。

七、學籍檔案中的各種表格必須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字跡要工整,不得塗改或修補,同時學籍管理員應及時填寫學生受獎勵或處分等情況,並附上有關證明或證件。

八、每次填寫學籍檔案時,年級組、班主任或科任教師應及時簽名登記,並按時收交,確保學生檔案冊完整無損。

九、凡需留級、休學、轉入的學生,必須持個人申請,區(縣)醫院證明以及區(縣)級、市級招辦等證明手續,方可辦理學籍變動手續。

第4篇

一、學籍檔案是高校教學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真實地記錄了學生在校期間的全部學習情況。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籍檔案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學籍檔案須分別經教務部稽核後方可歸入學院辦公室檔案部門。

三、學籍表上的各項內容應包括:學生姓名、系別、專業、課程名稱、成績分數、畢業時間、畢業證書號、學位證書號,以及需要說明的情況等一律用碳素墨水填寫完整,字跡要工整,課程蓋章要清楚,填寫分數要準確,不得塗改。

四、學籍表上必須有二級學院負責人和學生輔導員的簽字(用碳素墨水)或蓋章。

五、學籍表上的照片應為2寸正面免冠照片(分別為進校時照片和畢業時照片各一張)。

六、畢業生的學籍表應由教務部整理組卷、編目、輸入計算機,於學生畢業當年的12月底前向學院辦公室檔案部門歸檔。學院辦公室檔案部門負責編制檢索工具、安全保管及提供利用。

七、利用者需要出具單位人事部門介紹信和本人學歷證明,方可由學院辦公室檔案部門提供中文成績單一份。並在成績單影印件背面加蓋檔案部門印章。由教務部稽核蓋章後方能生效。

第5篇

為進一步規範我校學生檔案管理工作,提高我校學生檔案管理水平,使我校學生檔案管理制度化、科學化,充分發揮學生檔案在學生日常教育管理、畢業、推薦就業等方面的作用,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學生個人檔案的建立。學生個人檔案必須按專業、分班級放入專門檔案櫃中歸類管理。

2、檔案內容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檔案內容必須確保統計數字的準確,要如實記錄學生就讀期間的整個成長過程。

3、檔案安全日常管理。管理人員要經常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蟲、防鼠,檔案處嚴禁煙火,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食物。

4、專櫃儲存檔案資料,並採取防範措施,避免丟失。

5、檔案借閱一般情況只准在檔案室內查閱,如需借出,需經領導批准。

1、學生基本資訊(包括學生家庭情況,學習經歷,黨團關係等);

2、學前教育(含軍訓)、社會實踐活動等方面的考核及相關心得和總結;

1.新生班班主任收集材料新生入學後,在學前教育期間,新生班主任應須如實填寫《學生基本資訊表》、組織學生認真總結並寫學前教育心得(字數不少於400),於學生外出實習前一併交教務處。

2、駐廠教師收集材料學生外出實習期間,駐廠教師應每月底向教務處上報流失學生名單;學生實習結束前一週向教務處上報返校就讀學生名單;如實記錄學生的實習情況,完善《學生外出實習鑑定表》,實習結束後交教務處。

(2)專業技能的考核、技能競賽活動材料及獲獎證書影印件;

(4)學生轉學、轉專業、休學、復學、退學等學籍變動登記表

(6)學生畢業證書的印刷編號登記表以上(3)----(6)由趙飛老師提供。

二、學籍號的編制新生入學分班後編列學籍號,學生學籍號由教務處統一編制,學籍號由12位數字組成。第一、二、三、四位專業程式碼前四位;第五、六位為學生入學年份程式碼,取年份後兩位;七、八位為入學月份;第九、十位為班級程式碼,第十一、十二位為順序編碼。)

(一)學生應具備的條件學生在學習期間,必須具備以下所有條件,方可辦理由教育主管部門驗印、頒發的畢業證書:

(2)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文化課、專業課等),成績應全部合格;

(二)辦理程式由教務處學籍管理員提供畢業學生名單,交學生個人檔案管理人員稽核是否符合辦理條件,最後經校長簽字後方可辦理。

3、由財務處核實學校各項費用是否交清,經校長簽字同意方可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