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是否算工傷?
不少人都知道,在工作時間、因工受傷後算是工傷,在受傷後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金,如果因傷致殘,還會有相應的補助。那如果是正好在上班途中,因發生車禍而受傷的話,是否還算工傷呢?其實要看車禍的主要責任在不在員工本人。
關於工傷的法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能夠認定為工傷的範疇,因此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中,如果自身是非主要責任的受害者才能認定為工傷。
若員工是受害方
如果在上班途中發生了車禍,員工是受害者一方,車禍製造者是另一方時,那麼在員工沒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則的前提下,根據員工的上班方式可以進行以下具體分析:
(1)如果員工是走路去上班,在沒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則的前提下被撞了,那麼作為一起行人與機動車相撞的交通事故,該員工必然不是承擔主要責任的一方,可以向公司申請享受工傷待遇。
(2)如果員工是乘坐機動車包括電動車、汽車去上班的,途中發生被對方的機動車所撞的交通事故,如果員工沒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則,那麼主要責任也不在該員工這邊,因此,員工也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即無論走路,自己開車還是坐公交車,只要在上班途中發生的車禍不是由本人來負主要責任,那麼就能劃入工傷範疇。
若員工是車禍製造者
如果走路或者自己開車去上班,主要是自身的原因製造了這一起車禍,那麼則要如此分析:
(1)如果是走路去上班,由於自己的過失製造了車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一般機動車一方需要承擔無過錯責任,也就是說行人和機動車各一半責任,那麼也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
但如果該員工是故意製造車禍,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不承擔賠償責任,這時作為行人走去上班的員工則不僅需要擔全責,也不能認定為工傷,更沒有權利請求侵權損害賠償。
(2)如果是開車去上班,而且是因為自己心急闖紅燈等原因製造的這一起車禍,那麼兩輛機動車相撞的車禍中,該員工是承擔主要責任的,因而不能獲得工傷保險待遇。
總的來說,員工如果在上班途中發生了車禍,主要需要看責任人是誰。如果責任人是對方,那麼無論是走路還是開車,員工作為車禍的受害方,是可以算作工傷、申請賠償的。如果員工在走路時因過失發生車禍,負一半責,也可以算作工傷、申請賠償。但如果員工是主要責任人,不論是走路還是開車發生的車禍,均不算工傷,不可以申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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