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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管理制度

一、教材訂購

(一)各系部各學科採用公開出版發行的教材,一律由教務處負責統一組織訂購。教務處於每年春、秋兩季組織教材的預訂工作,每年5月份預訂本年秋季教材,11月份預訂次年春季教材。各系(部)依據各專業實施性教學方案,填報《系部教材預訂表》上報教務處,經教務處稽核,教學副校長審批後徵訂。

(二)各系(部)應根據各專業實施性教學方案規定的教學要求,提出訂書的種類和數量。使用教材應首選國家規劃教材、行業重點教材等並優先選用近二年出版的新教材。徵訂教材時,各系部根據教務處下達系部教材徵訂一覽表,根據專業實施性教學指導方案和課程標準,認真查詢相關出版社、教材內涵後選定教材,教材徵訂一覽表包括教材名稱、徵訂代號、出版社、編著者、參考單價、使用班級等專案。

(三)教材採購人員統一填寫《教材徵訂單》,經教務處處長審查、批准後,按規定時間徵訂。

(四)凡在每年預訂春、秋季統一徵訂教材期限以外,所報訂的教材均為補訂教材。對補訂的教材,教務處受理後,進行聯絡或採購。

(五)預訂教材的數量,一般只訂下一個學期的教學用書數量。

(六)調整教學計劃變更教材時,各系(部)應提前報教務處審批,同時報教材調整計劃,妥善解決調整前後的教材積壓問題。

(七)追訂教材。教材庫管理員若發現庫存教材不足,應及時計劃並報教務處追訂。

二、教材發放與領取

(一)學生用書。

教材的發放均以班為單位,開課前由教務處制定教材發放時間表,由班主任老師帶領學生直接到教材庫履行簽字手續後,按實領取教材的種類、數量。在領取教材時,對種類、數量核准後,方可領取。

(二)教師用書

1、任課教師憑教師任課聘任書到教材庫領取教材及配套教學參考書,並在教師領用教材本上做好記錄,不得由他人代領。

2、同版本教本一般只領取一次,如有破損可以舊換新。

3、非任課教師不能以任何理由領用教材,需用時可向對應處室借用。

三、教材費用計算方法。

凡是學生所用的各種教材,學校自編講義等費用均由學生本人承擔,以班為單位,統一記帳後結算教材費。

四、其它

(一)為節約學校經費,實行零庫存管理,教材均按計劃訂購。

(二)凡是按計劃訂購的教材,不得隨意調整並拒領。

(三)教材一經發到學生手中,不得退回。對於發出的教材確有缺漏頁,倒裝等情況影響使用時,可到教材庫調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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