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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寫企業規章制度?


引言

怎樣寫企業規章制度?

前些日子一些朋友在留言簿上提到如何寫企業規章制度的話題。Zhou 在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的實踐中上借鑑“立法的技術”,這是有啟發性的經驗,不知能否加以總結,寫出來給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但是,從更全面的立場上去看,如果把“規章制度”看作是企業內部的“法”,這個思路卻是侷限的。下面是一個簡單的討論。


從規章制度到檔案

“規章制度”這個詞本身的含義比較狹隘。我們從企業的“檔案”這個角度來考慮,企業內的檔案包括程式性的,約束性的,技術性的等不同型別,與“法律”相比,在企業的檔案中,只有“規定性”的那一部分比較類似,在制定方法上的可借鑑性也多一些,例如考勤制度,著裝規定等等,這部分,也是最適合稱為“規章制度”的。數量更多的企業內部檔案,例如業務流程,工作方法指引,作業方法與標準,各種技術檔案,標準或規範等等,都不適合用“規章制度都”這個詞來概括。

制定企業檔案與立法

除去那少數的“規定”部分,企業的檔案由專門部門制定,這本身就有可能導致最多見的問題,就是“本子與實際脫節”。針對這個問題,一個很好的思路就是,儘可能由執行(包括管理與被約束或實施者)自己或直接參與編制,而不象“法律”那樣,要立法、執法分離。
  基本上我把大部分的企業“檔案”制定看作是管理者自身對應當什麼,怎樣做的總結與回答,而不是由一群“只說不做”(請不要把這個詞簡單看做貶義)的人以立法的立場做出來的企業“內部法”。制定企業內部檔案的過程,就是探索總結企業如何管理,如何運做等的過程,寫下來,只是這個過程中的一個特殊的環節,而且,這是一個滾動的,無止境的過程。
  企業的檔案,某種意義就是為“改變”而做,這和“法”也許不一樣,不知大家是否體會過箇中意味?

遠一點的話題

這裡可以引發出一系列很深刻的話題,例如社會的“民主制度”與企業制度的比較。又如,可以用“民主”的精神與方法來制定一個企業的“分配製度”嗎?(“公有制”本身在某種意義上就是一種回答)。關於這方面,有很多有趣的話題,但難免會沾染一些有“政治”色彩。我寧願討論更實際的問題。

實實在在的話題

寫多少最合適?這是所有認真“寫”過企業內部檔案,尤其是管理檔案的人都會遇到的,爭論最多的一個基本問題。寫得過細,可能成為繁文碌節,但過於簡單,又可能導致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對管理者而言,要在這個問題上把握適度的分寸,其中基本原則之一,就是要看相關員工的素質,還是那句話:
  對高素質的人群,少給規則,多講原則;相反對低素質的人群,多給規則,少講原則。

好與不好

什麼樣的“規章制度”好,什麼樣的不好?討論這個問題不能離開企業本身在市場中的表現。從學習的角度,不妨改變一下思路,不是去問哪些企業在這方面有好的經驗和效果(這很容易落入文贖主義的陷阱),而是去尋找、研究那些在市場中表現優秀的企業,看他們是怎樣運用“規章制度”的?
  從區域性,技術性地看,檔案“好不好”的基本度量,主要看它被執行的效果和程度。如果將執行後的效果,納入到總的管理表現/績效的評價中去,那麼,在這樣的前提下,“被執行的程度——與實際運做符合的程度”是一個重要的,可直接拿來度量檔案好不好的硬指標。以我的經驗和理解,這是一個非常實在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也是企業實踐中,實際有效的方法。
  關於這一套方法和思路,在ISO9000中體現得很充分。

怎樣寫好

企業的檔案編制,的確是有技術和技巧性的,也值得去總結,我至今也沒有看到過比較系統深入的總結。但問題的真正關鍵總是集中在“做什麼,怎樣做”這樣一些基本和永恆的“管理”課題上,所有的企業管理的著作可以說都在不同的角度探討著這個問題,企業的管理者也不斷在實踐中探索和回答這個問題,企業的業績是真正的,最終的評估標準,檔案編纂的技術永遠回答不了這個最基本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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