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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值班制度

辦公室值班制度
為及時處理突發事件,維護小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 值班人員:公司各部門經理以下人員,均應參加值班。
二、 值班地點:公司客戶服務中心。
三、 值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日18:00—20:30。
四、 值班人員應填寫值班登記表,註明值班人、值班起止時間、值班情況等。
五、 值班人員必須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難以處理的,應及時報告公司經理,並請求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六、 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若因此而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七、 值班人同因事、因病無法參加值班的,應事先安排調班,並報辦公室。事先無法安排的,應找機動人員暫替,並在值班登記表上註明。
八、 國家法定節假日另做加強值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