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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辦公室規章制度

人才辦公室規章制度

為了確保“阜康市高層次人才辦公室”名師工作室正常執行,充分發揮其作用,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總體要求

1.按照《阜康市高層次人才辦公室三年規劃》、計劃落實各項工作目標。

2.嚴格服從教科局領導及專家的指導。

(二)具體要求

1.會議制度

(1)每學期召開兩次工作會議,期初討論本學期工作室計劃確定- 工作室的階段性目標、工作室的教研課題、組織學習、教研活動安排等。期末召開一次工作室成員的總結會議,展示學期研究成果、分享成功經驗、探討存在問題等。

(2)根據工作室計劃,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階段性工作例會,督促檢查學習、研修、課題的實施情況等。

(3)每學期送教兩次;每月向教科局名師大講堂報送一次成果。

2.學研製度

(1)按時學習:工作室成員平時學習以自學為主,另就某一研究方向的主題每月集中學習一次,同時交流學習心得體會。

(2)按需學習:工作室成員每期的個人發展計劃中明確學習內容、學習目標,根據目前及今後教育教學改革趨勢在教育教學理論等方面有選擇性的學習。

(3)工作室成員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教學研討活動。

(4)工作室建立“每月一主題”研討制度。由工作室研究專案的負責人根據研究方向確定主題,每月集體研究一次。

3.交流制度

(1)合作互動:名師工作室定期與其它名師工作室進行學術研討交流活動。

(2)工作室成員積極配合教研室開展的教學教研活動就某一主題或自己專長對全校乃至全市學科教師進行培訓講座等。

4.考核制度

(1)主要從思想道德、理論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研究能力等方面考察是否達到培養目標。

(2)考評採用分層達標制,阜康市高層次人才辦公室考核各工作室,各工作室考核成員,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對獲優秀工作室教科局進行獎勵。工作室對優秀成員進行獎勵,工作室成員中途不得退出工作室。

(3)考評中獲得“優秀”的成員,學校年終考核評優、評先、晉升職稱優先考慮。

5.經費制度

(1)工作室根據下撥款額,制定預算,做到精打細算,把錢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2)工作室成員參加的各項學習、培訓、課題研究、成果獎勵與推廣及其它教學研究活動等,都給予適當的經費保障。

(3)工作室成員個人開展與工作室相關活動需使用經費的需書面向名師工作室負責人提出申請,並報主持人稽核。

(4)專項研究經費由相關單位根據經費使用範圍和財務制度有關規定進行監督管理。

6.檔案制度

(1)建立工作室檔案制度,並由工作室兼管。

(2)工作室成員的計劃、總結、聽課、評課記錄、公開課、展示課的教案、講座、發表的論文等材料及時收集歸檔、存檔,為個人的成長和工作室的發展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