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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本制度參照國務院釋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上級專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特點制定。
1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適用於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內容。
2引用標準
原化學工業部1991年4月14日頒發的《化學工業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教育的基本原則
3.1提高公司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熟練地掌握安全生產技能,自覺地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保障安全生產。
3.2使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深刻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在安全生產中應負的責任,熟悉和掌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提高預防事故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4.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內容
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新職工進廠時的“三級”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教育和複訓教育、職工變換工種崗位時的轉崗教育、職工休假復工時的復工教育、中層以上幹部的安全意識教育、班組長的安技知識教育和全員的安全教育等八種。
4.1“三級”(公司級、車間級、班組級)安全教育。
4.1.1公司級安全教育。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安排,安保部負責講課。教育時間不少於40學時,教育內容應包括: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2公司特點(包括產品種類、效能、危險性)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3一般電氣、機械、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等方面的安全知識;4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經驗教訓等四方面。
4.1.2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和安全員負責組織和教育。教育時間不少於36學時,教育內容應包括:1本車間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物料、工藝、機械、電器等特性及注意事項;2本車間安全規程與制度;3本車間有哪些危險場所、危險特性及預防辦法;4本車間曾發生過的事故案例及經驗教訓;5各種消防器具和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等五方面。
4.1.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教育,教育時間不少於24學時,教育內容應包括:崗位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定、安全職責、工藝流程;崗位的安全裝置、工具、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裝置效能、物料特性、注意事項、應急措施等三方面。
4.2日常安全教育。在日常工作中,根據生產、裝置、氣候變化或實際工作需要,靈活地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教育,如節日放假、裝置檢修等等,必須事先進行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或車間、部門組織進行。
4.3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教育和複訓教育。對從事電、氣、鍋爐水處理、壓力容器、起重、廠內機動車輛駕駛、電氣焊等作業人員的特殊工種,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的培訓教育和一年一次的複訓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取得特殊工種作業證後,方可上崗獨立操作。
4.4變換工種的轉崗教育。
4.4.1職工因工作需要變換工種,在從事新的工作前,必須進行車間(部門)、班組的兩級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方準從事新的工作。
4.4.2教育由車間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安全員負責組織,車間和班組實施教育。
4.4.3教育內容同“三級”安全教育的車間班組級安全教育相同。
4.4.4變換工種教育應做好登記、建檔工作,教育內容、成績應填寫在《安全作業證》上,並報有關部門作為核發新工種勞保用品、保健津貼的依據。
4.5復工安全教育。
4.5.1職工因停工、休假、離崗三個月以上,或工傷痊癒後需復工的,或因違紀違規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必須進行復工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重新獨立上崗操作。
4.5.2復工安全教育由車間的領導和安全員具體負責,車間、班組組織實施。具體教育內容同“三級”安全教育的車間班組兩級安全教育相同。
4.5.3復工安全教育應做好登記、建檔工作,在《安全作業證》上做好記錄,並報有關部門作為重新核發勞保用品、保健津貼的依據。
4.6中層以上幹部的安全教育。中層以上幹部在任職期間,必須經過資質部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做到持證上崗。以後每兩年複訓一次,取得的資質證書要登記存檔。
4.7班組長安全教育。班組長安全教育是指車間內的班組長,在任職期間,由安保部及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進行授課,每兩年複訓一次,教育的內容和考試成績要登記存檔。
4.8全員安全教育。
4.8.1全員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各部門、各級等應利用各種會議、廣播、電視、標語、圖版、講話、現場會等多種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動。
4.8.2車間、部門必須每週一次,組織開展以車間或部門為單位的安全日活動,每次活動時間,不得少於1小時,活動時間不得挪作他用。
4.8.3班組每天應開好班前會和班後會,班前會上要預想當班時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佈置防治對策;班後會上要總結分析當班的安全情況。
4.8.4公司在開停車、裝置檢修或採用新技術、新裝置、新工藝、新產品時、節假日前,應認真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5“安全作業證”管理
5.1公司生產人員的“安全作業證”,由班組長統一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的《特殊工種操作證》由本人保管,工作時隨身攜帶;其他人員的安全作業證,由持證者妥善保管。
5.2“安全作業證”的內容必須按要求認真填寫,不得塗改和轉借他人,如丟失應及時向所在部門申請補辦。
5.3職工在公司內調動的,應證隨人走,若調離公司的,應及時將作業證交還給公司安保部
標籤:培訓 教育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