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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未經消防安全培訓不得上崗。

二、(主管安全部門)負責擬定本單位教育培訓計劃,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並分期、分批對單位員工進行消防複訓。

培訓以結合其日常崗位特點提高員工“會報警、會疏散自救、會撲救初期火災”的“三會”能力及本單位相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培訓教育的方式可採取印發消防資料、圖片,組織人員定期學習,請專人(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講解,以及在有關人員指導下實地模擬消防演練等方式進行。

三、單位應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檔案,記錄培訓、授課、考試等情況。

四、本單位的下列人員應當接受社會消防安全培訓:

1、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

3、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五、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考勤情況及考試、抽查成績結果與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掛鉤,並實施獎懲。

六、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規定,每年消防安全宣傳日—11月9日,本單位應在同日內通過組織開展大型消防宣傳、演練等活動,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以提高全體員工消防意識。

七、根據單位實際型別選擇下列內容:

賓館飯店應利用每日早點名、交接班時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在大堂、餐廳等懸掛或張貼消防宣傳標語;在顧客須知、服務指南上宣傳消防知識,在客房電視節目中插播消防宣傳字幕或畫面;客房、包房門後應張貼疏散指示路線圖,在客房內應設定醒目的“請勿臥床吸菸”提示牌,在不間斷電源插口處提示“不間斷電源,離開時請拔下用電器具”,客房內的垃圾桶、菸灰缸上提示“請不要亂扔菸頭”,在房卡取電插口處提示“離開時請取出房卡斷電”。

商場市場應利用點名、例會、交接班等時間進行消防安全教育,講評消防工作;應懸掛或張貼固定的消防宣傳標語、標牌;應結合自身經營理念和企業文化,在商品廣告中植入消防知識;商場市場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應設定能保持視覺連續的燈光疏散指示標誌或蓄光疏散指示標誌;在顯著位置和每個樓層提示場所的火災危險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線,提示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公共娛樂場所在主要出入口應設定限定人數的“消防安全警示牌”;在每個樓層、每個房間設定“嚴禁燃放焰火、嚴禁違規使用明火、嚴禁亂扔菸頭、嚴禁堵塞佔用消防通道、嚴禁鎖閉安全出口、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等消防安全提示牌,包房門後應張貼疏散指示路線圖;卡拉OK廳應利用點歌間隙通過影像資料宣傳消防知識。

醫院、養老院、福利院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養老院的服務人員應及時提醒老人安全用火用電;醫院、養老院、福利院每個樓層顯著位置和宿舍、病房門後應設定安全疏散指示圖。

學校、幼兒園應至少確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識的教師擔任消防安全課教員,並選聘消防專業人員擔任學校的兼職消防輔導員。各級各類學校應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在開學初、放寒(暑)假前、學生軍訓期間,對學生普遍開展專題消防安全教育;結合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和要求,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體驗; 對寄宿學生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用火用電教育。中國小校應針對不同年齡階段學生認知特點,保證課時或者採取學科滲透、專題教育、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網路、廣播、校內報刊等方式,每學期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國小階段應重點開展火災危險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標誌標識、日常生活防火、火災報警、火場自救逃生常識等方面的教育;國中和高中階段應重點開展消防法律法規、防滅火基本知識和滅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高等學校應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在校園網路、廣播、校內報刊等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對學生進行消防法律法規、防滅火知識、火災自救他救知識和火災案例教育。幼兒園應利用兒歌、遊戲、繪畫等寓教於樂的形式對幼兒開展消防安全常識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