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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環衛部門考核制度

一、環衛日常養護作業管理(100分)

城市環衛部門考核制度

(一)衛生清掃保潔(20分)

1、保潔人員須統一著反光式安全工作服上崗。未著裝上崗的,每人/次扣1分。

2、按標準配齊保潔人員。每缺1人扣1分。

3、道路(包括人行道)每日普掃兩遍,早7:00前完成第一遍普掃,下午3:00前完成第二遍普掃,全天巡迴保潔。未按規定時間完成普掃任務的,每路段每次扣1分。

4、清掃保潔達到“六淨”、“六不”標準。六淨:即路面淨,路沿石淨,人行道、牆基淨,綠化帶、花壇、公共綠地、樹坑淨,雨水斗淨,果皮箱淨;六不:即不見積水,不見雜物,不見人畜糞便,不漏收堆,不往雨水斗、明溝、綠化帶、花壇傾倒垃圾汙物,不焚燒樹葉、雜草和廢紙。有一項不達標每次扣1分。

5、主要道路採取機械和人工清掃相結合的方式,機掃率達到100%。機掃率每降低5個百分點,扣2分。

6、清掃車作業時使用警示燈,進行噴水壓塵;清掃時車速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有一項不達標每次扣2分。

7、灑水車作業時使用提示音樂、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道路夏季灑水每日上、下午各1次。有一項不達標每次扣2分。

8、除冬季外,幹道每週高壓沖洗一次。道路沖洗作業應在早7時前完成;沖洗時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有一項不達標每次扣2分。

9、按照“以雪為令、降雪即清”的要求,一般Ⅳ級以上等級的降雪,要2小時內進行拋撒融雪劑除雪作業;拋撒融雪劑以道路中央兩側車道為主,拋撒均勻、無漏撒;嚴禁將融雪劑拋撒到樹穴池和綠化帶內;按照應急預案組織人員清理轄區積雪,並在2日內將路面積水、沙土、爐渣及其它廢棄物清掃乾淨。有一項不達標每次扣2分。

(二)生活垃圾收運作業(20分)

1、生活垃圾定點定時收集,投放垃圾時間一般為每天早6:00—8:30,晚18:30—20:00;實行每日上午8:30—10:00集中清運;生活垃圾清運達到日產日清。有一項不達標每次扣3分。

2、對單位、沿街店鋪、商貿區等單位實施生活垃圾袋裝化收集。每發現一處未袋裝的垃圾,扣0.5分。

3、實行餐廚垃圾單獨收集處置申報制度;完善餐廚垃圾收運系統。有一項不達標扣3分。

4、垃圾運輸車輛保持車容整潔、標誌清晰,按操作規程裝卸,文明作業;垃圾收集作業完成後,要車走地面淨、垃圾桶復位。嚴禁使用敞開式垃圾運輸車收運作業,杜絕撒漏二次汙染。有一項不達標每次扣3分。

5、轄區內無衛生死角,無積存建築垃圾。發現衛生死角,每處扣2分,積存建築垃圾每處扣5分。

(三)公廁管理服務(10分)

1、每座公廁有專人管理,設施裝置完好(包括燈具、鏡子、掛衣鉤、洗手器具等),保潔達到“六無、五淨、二通”質量標準,即無尿垢、無積水、無蛆蠅、無蛛網、無糞便、無異味;地面淨、蹲坑區淨、門窗天花板淨、管理間淨、公廁5米區淨;上水通、下水通。有一項不達標每次扣2分。

2、公廁管理人員要著標誌服、掛牌上崗;每天6:30一21:30免費向公眾開放;公廁維修及時,易損件維修不超過2天。有一項不達標每次扣1分。

3、按規定設定規範的公廁標誌牌、導向牌;公廁標誌牌、導向牌應整潔乾淨。有一項不達標每次扣1分。

(四)環衛設施裝置管理(15分)

1、垃圾桶管理

(1)轄區內道路、村莊、居民小區、農貿市場要按照垃圾量足額配備密閉式垃圾桶,垃圾桶容器化率達到100%。容器化率每降低5個百分點扣3分。

(2)成立垃圾桶專業管護隊伍,健全巡檢制度,及時維修、更換破損、冒溢的垃圾桶,杜絕二次汙染;垃圾桶規格、標識、顏色應統一,實行桶車對接;垃圾桶擺放整齊,外觀整潔,無殘缺、破損;定期清洗,保持桶體乾淨、無汙漬。有一項不達標每次扣2分。

(3)城區主要道路、廣場等區域按照“隱蔽、方便、安全”的原則,實現垃圾桶退路。佔用車行道、人行道擺放的垃圾桶,一律退出。有一項不達標每次扣1分。

2、果皮箱管理

(1)道路兩側按照商業大街25—50米、交通幹道50—80米、一般道路80—100米的間隔規劃設定果皮箱。未完成市下達的果皮箱設定數量的,每缺1個扣0.5分。

(2)果皮箱應每日清掏一次,擦洗一次,保持箱體整潔,無垃圾積存;及時維修、更換破損、缺失的果皮箱。有一項不達標每次每個扣1分。

3、環衛車輛管理

加強車輛維護保養,定期檢修,確保車況良好;每天收車後要對車輛進行沖洗,保持車容車貌整潔;車輛作業時無拋、撒、漏、掛現象。有一項不達標每次扣2分。

(五)臺賬檔案資訊(10分)

1、建立環境衛生臺賬資料和考核檔案,做到資訊詳實、準確、規範,分類歸檔。內容包括環衛基礎資料(環衛設施裝置檔案、環衛資料統計、道路機掃、灑水及沖洗作業記錄、垃圾清運記錄、車輛維護記錄等)和自查記錄(道路保潔、垃圾清運、公廁管理、城鄉結合部、居民小區、集貿市場等)。未建立的,每項扣2分;不規範的,每項扣1分。

2、每月向市環衛部門提報資訊不少於4篇。每少1篇扣1分。

(六)網格化管理(10分)

1、建立健全網格化管理體系,按照“無縫隙、全覆蓋”原則,科學劃分道路保潔、公廁、果皮箱、垃圾桶、休息點、停車場等位置管理網格,確定責任人。未完成的,扣3分。

2、完成環衛數字化監管系統,所有環衛車輛加裝GPS等裝置,建立數字化監控平臺和數字化檔案系統,對環衛作業車輛、環衛設施實行動態監管、實時監控,實行市、街兩級管理部門資訊共享。未完成的,扣10分。

(七)群眾投訴媒體曝光(5分)

及時處理群眾投訴、網路輿情、人民來信、公開電話、媒體曝光等問題,對反映的問題,在規定時間內辦結、答覆。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結、答覆的,每件次扣3分;督辦2次以上仍未整改的,每件次扣5分。

(八)社會滿意度(10分)

6月底和12月底,通過發放調查問卷,對衛生保潔、垃圾清運管理、公廁保潔服務、環衛設施裝置養護管理等情況進行群眾滿意度測評。測評滿意度低於95%,每低1個百分點扣1分。

二、公廁建設(改造)、環衛設施裝置購置(100分)

1、9月底前完成市下達的公廁建設任務。經驗收合格,得30分。每少建1座扣15分。

對現有設施陳舊、老化公廁進行改造,達到國家二類以上標準。完成改造數量且驗收合格的,得10分。未完成改造,每少1座扣5分。

2、10月底前按規定的配置標準、數量,完成市下達的環衛車輛(清掃車、壓縮車、高壓沖洗車、餐廚垃圾收集車等)購置任務,經考核驗收合格的,得40分。每少配備1輛扣10分。

3、6月底前完成市下達的垃圾桶、果皮箱購置和安裝任務,規格、型號、標識、顏色等符合統一標準,設定到位,得20分。不符合購置標準的不得分;數量不足的,每少1個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