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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車間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生產車間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1 為保障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合理配備個人防護用品,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制訂本制度.

1.2 本制度規定了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原則及管理要求.

2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企業全體員工.

3 總則

3.1 現場作業人員在正常作業過程中,必須規範穿戴和使用本崗位規定的各類特種防護用品,不得無故不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2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每次使用前應由使用者進行安全防護效能檢查,發現其不具備規定的安全職業防護效能時,使用者應及時向企管部提出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3.3 氨機房,高壓配電房等作業場所, 有關分廠車間必須重點加強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監督和管理,以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健康.

3.4 在生產裝置受損或失效時可能發生氨氣洩漏的作業場所,應在現場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護具,以備應急使用.

4 職責

4.1 企業管理部是勞動防護用品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月採購計劃,修訂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和質量標準,負責監督勞保用品的配備和使用.。並根據勞動防護用品採購計劃和質量標準,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保管和發放.

4.2 各車間負責督促本單位員工按標準穿戴或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5 發放防護用品的原則及使用期限

5.1 發放防護用品的原則是根據勞動條件確定的,要堅持同條件,同工種,發放同樣防護用品的原則,對同工種條件不同者應有所區別.

5.2 工作服,工人工作服使用期限規定4年一套

5.3 防寒用品,冷凍分廠從事庫房低溫作業的工種,冬季發給棉大衣或棉襖棉褲,.使用期限:棉大衣, 棉祆棉褲為四冬,由職工本人保管,自己洗補,使用期滿領新不交舊.

5.4 毛巾,肥皂,生產車間工人毛巾每年二條,肥皂每月一塊;

5.5.其它防護用品根據需要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