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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辦公事務管理規定

公司辦公事務管理規定

  辦公事務管理規定
  第一章 辦公秩序管理
  第一節 辦公秩序
  一、出勤準則
  (一)嚴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
  (二)嚴格執行考勤打卡制度,不論任何原因,不得代人打卡。
  (三)因事請假時,事先要得到主管領導的同意並辦理有關手續。
  二、員工證
  (一)員工證是百江員工身份標誌,應為佩戴它感到自豪和肩負重任。
  (二)上班時間,應嚴格按要求佩戴員工證。
  (三)員工應妥善保管員工證,遺失應立即辦理補領員工證,費用自理。
  三、辦公物品擺放
  (一)應保持辦公桌面整潔,桌面不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二)資料夾應正確整齊插立於檔案架之中,並在夾側用電腦標籤整齊標註所夾內容。
  (三)離開辦公室 30 分鐘以上時,須將桌面檔案整理,齊放於檔案架中,重要檔案入櫃上鎖,不得散亂於桌面。
  (四)簡易文具可收於筆筒之中,取用後立即放回;其餘文具則應收入抽屜中。
  (五)座椅靠背一律不能放任何物品,不得翹椅,人離開時椅子調正,並推入桌下。
  (六)外衣提包手袋置掛於櫥櫃內,不得隨意放在辦公桌椅上及地櫃上。
  (七)飲水機及其它裝置、物品在指定地點擺放,不得隨意移動。
  四、辦公區守則
  (一)工作時間內不在辦公區域內化妝或整理衣飾。
  (二)若電話中斷,應立即掛上聽筒,等待對方重新打進。
  (三)結束通話時,要聽到對方掛機後,再結束通話電話。
  (四)通話中若要與他人講話,應向對方致歉,用手捂住聽筒再講話。
  (五)電話裡請對方等候,繼續通話時一定先說“對不起,讓您久等了”。
  (六)若對方要找別人,應手捂聽筒,招呼他人接聽電話。
  (七)自己如果不能決策時,應請示上級後再作答覆。
  (八)電話中聽到重要事情,一定要重複一遍,以確認無疑,然後做好筆錄。
  (九)撥錯電話時,應有禮貌地致歉。
  (十)接到撥錯的電話時,應客氣地應對。
  (十一)使用他人電話時應先徵詢他人同意。
  (十二)休息日向別人打電話時,需先表示歉意。
  五、公關接待禮儀
  (一)與客人相遇,要主動相讓;與客人同行,應禮讓客人先行;同乘電梯,讓客人先上、先下。
  (二)接待客人時,要面帶微笑,姿勢端正,講究禮貌,用心聆聽,不搶話插話、爭辯,講話聲音適度有分寸,語氣溫和文雅,不大聲喧譁,聽到意見、批評時不辯解,冷靜對待,及時上報。
  (三)遇到客人詢問,做到有問必答,不能說“不”、“不知道”、“不會”、“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態度待客。
  (四)接待來客時,如客人職位比自己高時,不應主動要求行握手之禮。客人要求握手時,應及時應對,並面帶笑容,姿勢端正,用力適度,不能用左手;握手時,左手不得插入口袋裡。
  (五)拜訪客人時,通常應優先考慮對方,在對方方便時刻,再決定拜訪時間。
  (六)約定時間應嚴格遵守,估計會遲到應在約定時間前通知對方。
  第三節 工作方法基準
  一、公司員工在工作中應始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全面優質完成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一切任務。
  二、切忌越級報告,架空直接上司。
  三、請示、彙報工作,應選擇適當的時間,並帶全材料和筆記本,將請示內容事先列出,並記錄有關指示,臨行前應複述一遍,發現指示或承接的工作在執行上有困難時,應及時直接提出。
  四、報告或提建議時,必須掌握準確資料,事先備妥檔案說明。如呈緊急提案,須附上時間期限。
  五、承辦其他部門主管交辦的事情,須先報告本部門主管。
  六、工作中應勇於承擔責任,不推諉。
  七、主管交辦的事情,應立刻去做,切勿拖延;工作過程中應主動向主管彙報進展情況。
  八、未經許可,不得隨意翻閱不屬於自己的檔案。
  九、調離本職工作時,應與主管、財務及有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
  十、下級與上級交談,只談公事,不應涉及上級之間的人際關係與公司機密。
  十
  一、嚴禁洩露公司機密,未經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發布任何訊息。
  第四節 罰則
  本制度的檢查、監督部門為綜合行政部,違反此規定的員工,除按公司正常考核外將另給予 30 元~100 元的扣薪處理並進行通報批評。
標籤:事務管理 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