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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資環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實施細則

2021年資環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實施細則

2021年資環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實施細則

為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根據學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中的相關規定和教務處關於“2021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通知 _l)總體安排,我院定於2021416日至524日,進行2020(學科大類視同轉專業)和2019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專業工作。為做好轉專業工作,經黨政聯席會討論,制定2021年轉專業工作實施細則,具體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資環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小組成員如下:

   長:袁豔斌

長:  琴、尚億軍(紀委委員)

小組成員:學工辦主任、教學辦主任、各系分管教學副主任、2020級和2019級輔導員

二、轉專業的物件及各專業可轉入學生數

1.本次轉專業的物件為武漢理工大學2020級、2019級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我院各專業可轉入學生數如下表。

 

大類名稱

專業名稱

可接收學生數

備註

2020級

2019級

礦業類

採礦工程

20

24

限理工科生

礦物加工工程

20

17

限理工科生

環境類

環境工程

15

7

限理工科生

環境科學

10

10

限理工科生

地理科學類

地理資訊科學

20

4

不限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10

7

不限

合計

95

69

 

 

三、學生申請轉專業條件及要求

1.申請轉專業條件,嚴格按照學校“2021年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通知中相關要求執行;

2.滿足通知中轉專業條件學生,申請轉專業時,須提供相關的真實證明材料;   

3.允許降級轉入。

四、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照學校通知要求,學院不予接受轉專業申請

1.定向培養的學生、高水平運動員、國防生;

2.正在休學、保留學籍或保留入學資格者;

3.已有轉學經歷者;

4.2019級自主招生學生不能轉入學校當年非自主招生專業學習。

五、轉入學生考核辦法及接收原則

1.考核辦法按照綜合評價成績=學生第一學期已修課程的平均成績(百分制)´0.6+各專業(類)考核分(百分制)´0.4的方式計算排名;若各專業(類)考核分(百分制)低於60分,則不予錄取。

2.接收原則:學院學生綜合成績排名申請人數超過轉入專業接收人數時,擇優錄取

3.第一志願大於等於專業計劃接收數時,不接受第二志願。

、轉專業程式時間節點及注意事項

1.2021421-427日,有轉專業意向的學生網上查閱各學院轉專業實施細則,向接收學院諮詢後,在學分制綜合教務管理資訊系統中提交轉專業申請(學生可同時填報兩個志願,第一志願優先),學生網上操作指南見附件2

2.2021422-42717時整,學院對擬轉出學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者予以轉出確認。申請條件與證明材料不相符的,不予轉出;申請材料弄虛作假的,按照學校通知予以處理。

學院在學生轉專業申請表上籤署學院意見(蓋學院公章),列印學生在校期間的成績單(蓋學院公章),由學生將審批表連同成績單送到接收學院教學辦,由接收學院教學辦在學分制綜合教務管理資訊系統中進行申請確認。

3.2021年4月22日-28日17時整,學生本人提出轉入申請,教學辦對系統申請轉入的學生進行確認,並接收轉入學生審批表連同成績單(簽署意見和蓋所在學院章),並在學分制綜合教務管理資訊系統中進行轉入申請確認(以學生申請表送達學院教學辦為據進行確認);教學辦按照學院各專業彙總申請轉入學生資訊。

4.2021429日-524日教學辦對轉入學生按照轉專業學生備註的轉入專業分別彙總,提交學院預稽核後分發各專業所在系組織考評,考核結果(不同條件申請轉入的要求參照學校通知要求執行)在學分制綜合教務管理資訊系統中進行轉入確認。20215月18日前完成第一志願轉入確認,5月24日前完成第二志願轉入確認,5月24日將全部資料匯出並列印《學院轉入學生統計表》、《申請轉專業學生彙總表》,提交學院黨政聯席會,確定的結果與學生材料(審批表、成績單等)一併上報教務處。

5.已提交轉專業申請的學生,如果因個人原因需要撤消原申請,按照學校通知要求,可在學校“擬批准轉專業學生名單”公佈1周(6月7日17:00前)內學生本人向學校教務處提出撤消請求,逾期學校將不再受理。

6.轉入和轉出我院學生進入新專業學習2021-20221)學期開學前,應安心在專業學習並參加期末考試,學生日常學習和管理等按照現專業相關要求執行

7.其它未盡事宜,均按照學校“2021年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通知中相關要求執行。

七、轉專業工作諮詢及投訴電話

1.資環學院各專業介紹的網址如下:

2.線上諮詢: QQ群號983439798

3 .投訴電話: 87162433   資源與環境工程學院  楊書記(紀委)。

          資源與環境工程學院

                                                 202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