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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學年經濟管理學院本科生素質綜合測評細則

2020-2021學年經濟管理學院本科生素質綜合測評細則

2020-2021學年經濟管理學院本科生素質綜合測評細則

為了使學生思想教育工作、管理工作更加系統化、規範化,能夠對學生在校期間綜合素質進行全面、科學的評價,激勵學生全面發展,引導新時代青年樹立遠大理想熱愛偉大祖國擔負時代責任勇於砥礪奮鬥練就過硬本領錘鍊品德修為。

 

一、基本原則

1、素質綜合測評堅持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相結合,靜態考查和動態測量相結合,班級考評和學院考評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正面教育、正面引導。

 2、學生工作部負責測評準則的制定,各學院在準則要求的範圍之內,結合本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素質綜合測評的實施細則,並要將實施細則報學生工作部備案,備案後實施。

3、綜合測評成績=思想行為測評成績×10%+學習成績×70%+課外活動表現成績×20%+附加分×10%

 1)思想行為測評成績滿分為100分,由班級學生民主評定(附件2),班內同學民主打分得分不得相同。(民主打分去掉兩個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剩下平均分與班主任打分按照7:3的比例進行加權計算)。以平均分進行班級排名n/m(n為民主打分班級名次,m為班級人數)以90+[10(m-n)/(m-1)]的計算結果記入綜合測評成績。

2) 學習成績滿分為100分,按2020-2021學年GPA成績計算,分數統一為GPA*25

3)課外活動表現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學生參加本學年課外活動表現和取得的成績評分。

4) 附加分包含獎勵分和處罰分,最高各50分,其中,獎勵分包括各種各類先進集體和個人表彰加分,處罰分包括各種行政處罰等扣分。

二、思想行為測評評分標準

1、政治思想0-25分)

   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做忠誠的愛國者,弘揚中國精神,關心時事,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和活動

2、品德修養(0-25分)

文明禮貌、誠實守信,尊敬師長,愛護環境,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熱衷公益勞動、志願服務。

3、集體觀念(0-25分)

積極參加院校等各級、各類學生活動,為集體做出貢獻;為班團、宿舍建設納言獻策。

4學習態度0-25分)

學習刻苦努力,認真完成學習任務,不曠課、不早退,積極參與科研訓練,不斷學習專業知識,提高自身素質。

三、課外活動表現評分標準

此部分最高分為100分,權重為20%。每位學生建立活動表現檔案,每次活動由班級、學院共同記錄,作為綜合測評加分依據。

課外活動表現共分為6部分,分別為創新創業50分)、學科競賽(50分)、社會實踐(50分)、文體活動(50分)、社會工作(50分)、志願服務(25分),各部分權重為各部分的最高分,每一部分累計加分不超過最高分,且各項參與分和獲獎得分不累加,課外活動表現總分超過100分按照100分計入綜合測評成績

1.創新創業類競賽50分)

參加附件七《學科競賽認定範圍》及附件八《2020年學科競賽級別認定結果》中的創新活動、創業實踐類競賽(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獲得國家級及以上科技論文或設計特等獎30分,一等獎27分,二等獎24分,三等獎21分;省部級科技論文或設計特等獎27分,一等獎24分,二等獎21分,三等獎18分;校級特等獎21分,一等獎18分,二等獎15分,三等獎12;院級特等獎15分,一等獎12分,二等獎10分,三等獎8分。未獲獎的計參與分,參與1次3分,活動參與得分累計不得超過10分。

國內外期刊發表論文,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單位名稱“中國農業大學”或者“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字樣僅有兩個作者時,如果為第二作者,指導教師為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單位名稱均含“中國農業大學”或者“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字樣,且指導教師為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師可視同為第一作者A、在A類期刊期刊發表論文,每篇50分;B、B類期刊期刊發表論文,每篇30分;C、在C類期刊期刊發表學術論文,每篇加20分;D、北大中文核心或CSSCI擴充套件、EI會議論文,每篇加15分;E、在國內外一般期刊發表學術論文,每篇加5分。(非第一作者,不予加分

注:此項得分總分不超過50分,同一作品同一專案不重複加分A、B、C、D類論文可重複加分,E類論文加分最多隻加一篇;創新活動獲獎加分需提供證書原件(綜測工作結束後予以返還)、證書影印件及評獎結果公示截圖紙質版;發表論文加分需提供期刊檢索證明、文章檢索證明、刊物原件(綜測工作結束後予以返還)、目錄及文章影印件,收錄期刊發表論文提供收錄證明紙質版亦可予以加分;期刊分類請參考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學術期刊目錄》。

2. 各類學科競賽50分)

參與一次附件七《學科競賽認定範圍》及附件八《2020年學科競賽級別認定結果》中的學科競賽(除分團委予以統一公示外均需提供有效證明材料)3分,參與比賽得分累計不超過10分。

獲全國及以上數學、英語等與本專業相關的學科競賽一等獎加20分、二等獎17分、三等獎14分;獲北京市數學、英語等於本專業相關的學科競賽一等獎加17分、二等獎14分、三等獎11分;獲校級數學、英語等於本專業相關的學科競賽一等獎加14分、二等獎11分、三等獎8院級數學、英語等於本專業相關的學科競賽一等獎加11分、二等獎加8分、三等獎加5分

注:此項加分總分不超過50,系列活動不累計加分;學科競賽獲獎加分需提供證書原件(綜測工作結束後予以返還)、證書影印件及評獎結果公示截圖紙質版。

3. 社會實踐50分)

凡本學年參加社會實踐一次(除分團委予以統一公示外均需提供有效證明材料)加3分參與分數累計不得超過10分。注:URP等以計入專業培養計劃專案、實習不予加分;計入學分的社會實踐專案不予加分(根據《中國農業大學思想政治教育社會實踐課程設定方案》,2017年5月);參加各類調研專案均需附調研報告及證明檔案(附件2)才予加分。

優秀個人市級25分,校級15,同一專案以最高分計,不同專案可累加;優秀小隊所有成員:市級20分,校級一等獎15分,二等獎1210),三等獎95)院級一等獎9分,二等獎7分,三等獎5分(不與優秀個人同時加分)

注:此項加分總分不超過50分;小隊實踐專案需組長提供實踐成員名單,並在名單落款處予以簽字同一專案不重複加分

4、文體活動 (50分)

凡參與1次文化、體育活動者(除分團委予以統一公示外均需提供有效證明材料)加23)分,活動參與累計加分不得超過10分。注:活動中的子活動不重複加分(文藝特長生在招生工作,參與文體活動加分)

1)文化活動獲獎者:

a)、部級及以上主辦:

    個人一等、二等、三等分別加20、17、14分,集體一等、二等、三等分別加17、14、11分,個人鼓勵獎、集體鼓勵獎加4分。

b)校級相關單位主辦:

    個人一等、二等、三等分別加14、11、8分,集體一等、二等、三等分別加11、8、5分,個人鼓勵獎、集體鼓勵獎加3分。

c)院級及社團相關單位主辦:

    個人一等、二等、三等分別加11、8、5分,集體一等、二等、三等分別加8、5、3分,個人鼓勵獎、集體鼓勵獎加2分。

2)體育競賽獲獎者(個人專案、集體專案執行相同加分標準):

a)部級及以上運動會及各種比賽:

第一名20分,第二19分、三名18分,第四17分16分15分14分八名13分。

b)校田徑運動會及其他體育比賽、活動

第一名14分,第二13分三名12分,第四11分10分9分8分八名7分。

c)院級體育比賽、活動

第一名7分,第二名4分。

d)校級球類比賽主力隊員第一名12分,第二名10,第三名8分。

(替補隊員得分為相應主力隊員的1/2)

注:此項加分總分不超過50分。

5.社會工作(50分)

參加社會工作滿一年者按以下標準評分,工作一學期者分數按一半計算,所有學院內的社會工作均由所在組織進行考核(學代會之前完成)並公示加分,從外院轉專業到我院的學生需在原學院開具相關證明(附件3),否則不予加分所有學校層面的學生幹部需在所屬上級部門開具相關證明(附件3,否則不予加分。

以下為崗位加分上限,實際加分以考核結果為準。

(1)a學院學生會主席團成員(正副主席)、黨支部書記、分團委副書記、學院新聞中心正副主任、學院黨建工委副主任、志願者支隊正副隊長學院職業發展中心副主任,工作一學年滿分為50分。

b黨委宣傳部、黨委學生工作部或校團委指導的校級學生組織負責人(包含副職),工作一學年滿分為50分。

(2)a學院學生會部門負責人分團委、新聞中心志願者支隊、學院黨建工委及學院職業發展中心的正副部長,工作一學年滿分為40分。

b班長、副班長與團支書,工作一學年滿分為40分。

c黨委宣傳部、黨委學生工作部或校團委指導的校級學生組織正副部長及本年度優秀社團社長,工作一學年滿分為40分。

3a除正副班長以外的班幹部、除團支書以外的團幹部、黨支部中的宣傳委員及組織委員,工作一學年滿分為25分。

b學院學生會常態化志願者(幹事)分團委、新聞中心志願者支隊、黨建工委及職業發展中心幹事,工作一學年滿分25分。

c院學生會直屬社團社長,工作一學年滿分25分。

d黨委宣傳部、黨委學生工作部或校團委指導的校級學生組織幹事、本年度優秀社團部長及社團團工委與藝術團團工委下屬的其他社團社長,工作一學年滿分25分。

4a院學生會直屬社團部長,工作一學年滿分10分。

b本年度優秀社團幹事及社團團工委與藝術團團工委下屬的其他社團部長,工作一學年滿分10分。

注:各項社會工作根據考核結果加相應分數,此項加分總分不超過50分,兩項及兩項以上社會工作不重複加分

6.志願服務(25分)

凡參加由志願北京平臺釋出的志願專案,每測評年累計志願服務時長20小時以上(根據《中國農業大學思想政治教育社會實踐課程設定方案》,2017年5月),每滿10小時的獲1.25分,超過200小時即本學年總時長為220小時及以上計滿25分,不足10小時不予加分。通過提供志願北京系統中顯示志願服務時長予以加分。

注:此項加分總分不超過25;需提供志願北京系統中完整顯示真實姓名、志願專案、志願時間的截圖電子版予以證明。

四、附加分(附加分最多不得超過50分)

(一)獎勵分及貢獻分

1、個人表彰及獎勵

    個人因突出表現獲先進個人稱號,如優秀黨員等學院承認的其他先進個人稱號,給予不同程度的加分。(上述細則所涉及獎勵除外)市級及以上獎勵加8分,校級獎勵5分,院級獎勵3分。

注:已在上一年度綜合測評有加分或基於上一年度綜合測評結果評選的榮譽,如院級優秀團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乾等不予加分 

2、獲通報表揚者

   校級通報表揚加5分,院級通報表揚加3分。

3、拾金不昧、見義勇為、敢於向不良風氣作鬥爭或在抵制各種突發危害事件過程中表現突出受到有關方面表彰或有較大影響力,按實際情況5—15分

4、班級集體獎項加分

獲得北京市優秀集體的班級,每位同學最高加5分;獲得校級優良學風班、優秀團支部校五四標兵集體集體,每位同學最高4分;獲得院級優良學風班、優秀團支部的班級,每位同學加最高3;獲校級優秀團日活動每位同學最高加4分,院級優秀團日活動每位同學最高加3分(同一班級在同一專案獲多次獎勵,按得分最高者計算;可根據同學參與班級活動具體情況酌情減分學年記憶體在掛科現象的同學不參與集體此項加分

5、黨支部獎項加分

獲得全國黨建樣板黨支部,支部內正式、預備黨員加5獲得校級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黨支部)、校級黨建樣板黨支部,支部內正式、預備黨員加4分;優秀黨日活動獲獎支部,參與活動的正式黨員、預備黨員加4分(優秀黨日活動加分名單由獲獎黨支部書記提供,並附黨支部委員簽字確認);市級紅色“1+1”活動獲獎,一等獎加10分,二等獎加8分,三等獎加5分,優秀獎加3分(由黨支部提供名單,並附黨支部委員簽名確認)。

6、文明宿舍成員

校級五星級宿舍成員每人加4分,四星級宿舍成員每人加3分,三星級宿舍成員每人加2分,優秀宿舍或文明宿舍成員每人加1分;院級五星級宿舍成員每人加3分、四星級宿舍成員每人加2分、三星級宿舍成員每人加1分。(同一宿舍次獎勵,按得分高者計算)

(二)處罰分(不設上限)

(1)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分、通報批評、其他批評處分等,酌情減分

(2)受行政處分者:

  留校察看及以上 -50分,記過 -40分,嚴重警告30分,警告20

(3)受通報批評 –10分

(4)受到其它批評者比照上述標準酌情扣分。

注:學生黨員(含預備黨員)、學生幹部受以上任何處分者,獎勵分、貢獻分和社會工作分均取消

注:附加分(包括獎勵分及貢獻分)和處罰分均需提交相關證明,由班級、班主任稽核、備案,學院複核。

五、組織機構

1、學院成立素質綜合測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院領導、學生工作組成員、年級輔導員、班主任組成

2、各班級成立班級綜合測評評分小組,成員由班主任,團支部委員,班委會委員和學生代表(兼顧宿舍分佈)組成。

3、許可權:班級測評小組實事求是對加分和扣分情況進行稽核和判定;如遇特殊情況,需請示素質綜合測評工作領導小組。

4、如學校學院相關檔案有所變動,以最新要求為準;

5學院素質綜合測評工作領導小組具有最終解釋權。

 

 

經濟管理學院

2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