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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安全教育責任書

責任書1.61W

同學家長:

家長安全教育責任書

為了確保你孩子能夠高高興興上學,安安全全回家,平安渡過國小階段,現訂出安全責任條例,望家長認真教育孩子積極配合學校,保證孩子在校內外的安全。

1、家長要緊密配合學校,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使孩子養成事事注意安全,處處講安全,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識。

2、教育孩子在上學、放學、假期中,離家要跟家長打招呼,寫留言條,養成沒有家長批准,不私自出門,不在外留宿的習慣。

3、經常提醒孩子遵守交通規則,養成上街走人行道,不在公路上嬉戲 、逗留玩耍等習慣。家長應明確12歲以下的兒童不許在公路上騎自行車。上學、放學站成一路縱隊,要走在學生道上。

4、教育孩子在家不隨便亂使用電器,更不能用溼手擺弄電器。

5、教育孩子沒有大人陪同不準私自上山、去河灘游泳、攀爬樹木等,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6、家長要盡到監護職責,注意提醒孩子不與行為不端或可疑陌生人打交道;家長也應該起到表率作用,不向學生灌輸粗魯、野蠻、不文明的思想,不準孩子觀看低階庸俗的電影、錄影等。

7、教育孩子在日常生活中面對應急事件要學會自我保護。

8、學校規定學生到校時間為:早上7:30,中午13:30(5月1日——9月30 日早上時間不變,下午為14:10);學校大門按學校規定到校時間提前半小時開門,所以家長保證孩子在學校開門前不能到校!若因學生在學校開門前而發生意外事故由家長負責。

9、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有意見時,要理智地通過正常渠道反映問題。

校 長:______ 電話:______

班主任:______ 電話:______

家長簽名

________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