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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安全管理家長責任書

責任書1.48W

為了進一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確保學生安全健康,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上級建立平安校園工作的要求和平安校園工作制度的規定,學校在加強學生安全防範教育的基礎上,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中學生安全管理家長責任書

一、總體要求

家長作為自己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應負責做好以下幾方面主要的工作:

1、要樹立對自己子女進行安全教育的意識,明確自身所肩負的責任和義務,積極配合學校和班主任齊抓共管,加強對自己子女的法制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切實增強學生交通安全、防火、防盜、防中毒、防觸電、防溺水安全意識,提高學生自我保護和防範能力。

2、經常主動與班主任和任課老師聯絡,溝通孩子在校內外的各種表現,瞭解、掌握影響自己子女安全和健康成長的各種因素;對孩子在校外所發生的各種問題和突發事件要及時、妥善處理,並儘快通知班主任和學校相關部門,發現孩子在校外出現重大問題,要在第一時間通知學校。

3、積極為子女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以促進孩子身心健康成長。

二、責任目標

家長應全面負責自己子女在校外的安全工作,督促子女嚴格遵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校紀校規的要求,積極配合學校重點做好以下幾點:

1、關注子女的思想變化,通過談心等教育方式幫助子女形成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

2、積極引導子女崇尚科學,反對邪教,不在任何場合傳播歪理邪說。

3、家長要經常與班主任取得聯絡,溝通情況,共同關心和教育學生。

4、嚴把孩子的請假手續,確需請假時,家長必須提前告知班主任本人,經允許後,方按請假處理,否則一律按曠課對待。

5、認真排查和調解孩子與同學、家人、親朋之間的各種矛盾,要及時發現矛盾苗頭,盡力化解和妥善處理孩子與他人之間的矛盾糾紛;教育孩子在校與同學相處要大度、寬容、忍讓,文明禮貌,學會化解矛盾。如遇複雜矛盾,要及時告知班主任、保安、校領導等,以便及時處置,避免矛盾激化;家長要尊重孩子,理解孩子,善於發現並正確疏導孩子心理,多交流溝通,防止因青春期易叛逆、易衝動心理帶來的家庭不和諧以及種種負面影響。

6、經常瞭解和觀察子女的交友情況,並加以引導,以防受到不良影響。

7、經常排查自己孩子的交通安全隱患,教育子女上學、回家乘車時不坐“三無”車輛,過馬路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平時外出所自備的交通工具要定時檢修,謹防出現造成人身傷害的各種事故。

8、經常瞭解和觀察子女攜帶的非學習用品,嚴禁孩子攜帶刀具和銳鈍器具進入校園,以防子女因意氣用事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9、教育孩子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嚴禁孩子吸菸、喝酒、賭博、談戀愛、穿怪異服裝、染髮、留不符合學校規定的髮型;嚴禁孩子出入營業性網咖、電子遊戲室、檯球室、錄影室、歌舞廳等;嚴禁攜帶手機、MP3、MP4等物品入校;嚴禁攜帶、觀看、傳播色情淫穢書刊及音像製品;嚴禁帶領社會閒散人員進入校園,嚴禁留宿他人;嚴禁孩子敲詐、偷盜和破壞公物的非法行為。

10、教育孩子注意節儉,不買零食,尤其不買路邊無證攤點食品,以防食物中毒;陪讀家長要負起陪讀責任,堅持陪讀,擔負監護責任,以防孩子在校外無人管理而出差錯。

11、學生因特殊原因確需提前離校的,要由班主任或值班領導在請假條上簽字同意。班主任或值班領導在簽字前與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絡,並要求家長或監護人通過手機簡訊等方式予以確認。門衛人員要在收到簽字的請假條後,方可讓學生離校。學校嚴禁越牆、越溝進出校園,嚴禁沒有經過批准的非正常離校行為。

學生如違反上述規定,輕者要受到校紀處分,並納入學生在校《綜合素質評價》,重者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生命至高無上,安全責任為天”,請廣大家長高度重視學生安全工作!

年級 班 學生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學校代表(班主任)簽字:

班主任聯絡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