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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班主任安全責任書

責任書2.94W

為了貫徹國家教育部關於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確安全工作的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特簽定班主任安全責任書。

中學班主任安全責任書

1、 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負責人,負責班級安全工作的組織實施。應利用班會、晨會等多種形式不間斷地對全班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學生的安全意識。

2、 班主任應隨時瞭解班級情況,對遲到、早退、曠課的學生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對班級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與校長室、相關部門取得聯絡,以便各方參與協調。

3、 班級發生安全事故,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全力解決和協調,不得推諉和拖延。

4、 班主任應經常性地和班級授課教師進行溝通,協助處理好發生在校園的各種矛盾。

5、 班主任應掌握全班學生家庭的聯絡渠道,當發生意外時能在第一時間與家長取得聯絡。

6、 班主任要不斷加強業務學習,提高自身素質,注意工作方法,不得與學生髮生正面衝突,禁止一切形式的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

7、 班主任要制定班級突發事件的各種預案,並將預案告知全班同學,當意外發生時,應在第一時間組織學生依照預案行事,避免學生傷亡事故的發生。

8、 班級各種活動班主任要精心籌劃、周密安排,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

9、 班主任需將學校發放的各類“致學生家長信”回執按時悉數收回儲存,備查。

10、班主任應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自護方式的培訓,上好班會課,認真組織安全專題教育活動,教給學生應對突發事件的方法。

11、班級發生安全事故,學校應根據具體情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責任人做出處理,並記入班主任年度考核檔案。

12、班主任要教育學生並自覺遵守國家網路安全法律法規。

13、附則:本責任書由學校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責任書每學期簽訂一次,責任書一式二份。德育處、班主任各一份。

簽訂責任書雙方:甲方德育處

乙方 班主任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