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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家長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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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以身作則,並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遊戲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子女有關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安全。為了學生的安全,做到分工合作,責任明確,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國小家長安全責任書

一、教育子女按時到校上課,有事或有病必須 向學校老師請假,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學生需要家長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及時將子女的病情告之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範。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不準打架鬥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教育子女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如有外出活動須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以防不測。

四、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有關電器裝置,要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裡,確保安全。

五、教育子女夏季不得獨自一人或到沒有安全保障設施的場所游泳,如有需要,須有家長陪同指導,確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嚴禁擅自外出,野炊、燒烤,要學法、知法、守法,做好防火、防震,平時不與陌生人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

七、教育子女不吸菸,不飲酒,嚴禁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得使用學校帶電物品。

八、教育子女不進入歌廳、舞廳、遊戲機室。

九、注意食品衛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十、陪同子女外出時,子女著裝醒目,並注意乘車安全,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嚴禁摩托車後載有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駕駛“三無”摩托車或已報廢的摩托車運載子女。

十一、教育子女除在校時間外,星期六、星期天、節假日等不要去學校逗留玩耍,更不要去施工現場,以防不測。

十二、家長不允許隨便進入學校內,如需要給孩子送物品請將其放在傳達室。如孩子有病、有事中途需要離開學校時必須由家長親自來接。

班級: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中心國小

20XX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