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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總務處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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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各部門主管的安全意識,責任到人,工作到位,更有效地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確保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為全體師生創造安全、和諧的工作、學習環境,校長室與各部門簽定安全責任書,總務主任、總務副主任是總務處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按學校管理條例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職責

國小總務處安全責任書

一、總務處每月定期進行一次對教學區用房、辦公樓及體育設施、用電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要迅速及時加固維修,消除隱患。校內基建維修及其它臨時性建設,必須在施工地帶放安全警示牌,搭安全網或護欄,提高安全意識。

二、總務處要加強學校飲水管理。每月組織一次教室、辦公室的消毒工作。

三、加強學校電教裝置(微機室電腦、投影儀、教師辦公電腦、廣播系統、監控系統、寬頻網路系統)的安全管理,每月定期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和故障要及時排除。

以上有關裝置安全的具體責任人:陳臣。

四、編輯校產清冊,完善校產登記制度。對校產實行每期檢查一次,保證校產完好,發現丟失或使用損壞要及時上報。對損壞校產之事要立即制止。對被損壞校產要責令其當即賠償或及時修理。

五、重視對門衛的管理,嚴格執行門衛制度,經常性的督促門衛堅守崗位,把好校門關。

六、督促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不得玩忽職守,避免被盜、被詐騙等安全問題。

七、管理和教育後勤人員做好安全工作,對相關人員賦予一定的安全責任,做到責任到人。一旦發生事故,及時向校長報告,需要緊急處理的,要周密考慮,妥善及時處理。

八、本責任書納入年終期末考核,實行“一票否決”,發生重特大 事故依法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九、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總務正副主任、校長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相關人員離校或調動時離開時自然失效。


校長:

總務主任:

總務副主任: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