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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措施調研報告參考

  殯葬措施調研報告參考

順應民情民意,讓群眾心裡感到溫暖,是順利推進殯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前提。針對在殯葬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兩地在充分調研、徵詢意見、反覆論證的基礎上,提出了堅持“兩個尊重”的原則。以下是本站分享少數民族關於殯葬措施調研報告參考的資料,溫馨提示,僅提供參考,歡迎你的閱讀。

殯葬措施調研報告參考

報告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xx自治州呼圖壁縣、xx地區xx縣是2017年11月民政部確定的全國殯葬綜合改革試點地區。2019年8月26日至29日,利用參加在新疆舉辦的全國婚姻管理工作培訓班的時間,我們對昌吉州呼圖壁縣、xx地區xx縣殯葬改革和管理工作進行了調研。昌吉州是全國兩個回族自治州之一,生活著42個民族的群眾,其中呼圖壁縣有25個民族;xx地區少數民族人口占81.6%,其中xx縣少數民族人口占94%,是國家重點扶貧縣之一。兩地以殯葬綜合改革試點為契機,結合實際,創新發展,取得了有益經驗,值得總結和借鑑。通過調研,我們認為,少數民族地區的殯葬改革和管理必須從當地實際出發,只要做到“兩尊重”,依法穩妥有序推進,就能夠得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援,甚至成為新時代黨和政府密切群眾關係的重要紐帶,成為黨員幹部密切聯絡群眾的重要抓手。

一、尊重群眾意願和當地少數民族風俗習慣,讓群眾暖心。

順應民情民意,讓群眾心裡感到溫暖,是順利推進殯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前提。針對在殯葬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兩地在充分調研、徵詢意見、反覆論證的基礎上,提出了堅持“兩個尊重”的原則,即尊重群眾意願,尊重群眾習俗。要求基層組織和黨員幹部在推進殯葬改革過程中,必須充分尊重本地群眾對加強殯葬管理工作的呼聲和願望,充分尊重本地少數民族文化和喪葬風俗習慣,聽取吸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宗教界人士以及農牧民群眾的意見建議,按照本地少數民族喪葬習俗沿襲土葬方式,在少數民族群眾建造家庭排墓的啟示下,創新採用了佔地少、安葬人數多、造價低的“複式”墓穴。同時,依託“愛國宗教人士之家”平臺,對宗教極端分子利用少數民族群眾喪葬事務散佈的極端思想進行批駁,用事實說話,增強了“去極端化”實際效果,並在尊重少數民族群眾習俗的前提下,摒棄了不適應時代發展的喪葬陋習,推廣了科學文明、綠色生態的殯葬方式。

二、明確目標、分步實施、帶頭示範,讓群眾安心。

兩地在改革和管理中,一是堅持追求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政治效益有機統一,明確了在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基礎上,既滿足群眾需求、減輕群眾負擔又生態文明的工作目標。二是採取試點先行、因地制宜、分步實施的原則和先建造後搬遷、先同意後搬遷等方法,讓群眾安心。xx縣在公益性生態公墓整治改建中,以點擴面穩步實施,經縣委、縣政府慎重考慮,將群眾反映問題較為集中的xx鎮闊爾托克公墓作為首個試點,改建了498個雙層墓穴,並組織全縣各界人士進行現場觀摩,得到了一致認可和擁護。遷墳騰地時,先發出遷墳通知講明有關事項,做好群眾的宣傳解釋工作,動員群眾主動自願遷墳,有效避免了矛盾和風險,工作推進中沒有出現一起群眾上訪。三是在組織實施中,通過各級黨員幹部、宗教人士充分發揮表率作用,積極帶動親屬和周邊群眾支援公墓整治改建工作。全縣14名縣處級少數民族領導幹部主動帶頭示範,家在本地或有親人墳墓涉及搬遷的第一個作出表率,帶動親屬積極參與。愛國宗教人士自始至終都能夠積極主動參與鄉村公益性生態公墓建設,涉及自家遷墳事宜率先垂範,成效突出。

三、完善服務設施、提升服務水平,滿足群眾需求,讓群眾省心。

兩地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完善殯葬公共服務設施、提升服務管理水平放在至關重要的位置,讓群眾看得見、摸得著、體會到,以打消群眾對改革的顧慮。xx縣根據群眾實際需求,新建改造殯葬服務中心47個,購置配備殯葬服務專用車10輛、屍體冷藏冰櫃15個,把以往在自家庭院或街邊臨時搭建的靈棚全部改在殯葬服務中心辦理殯葬事宜,方便了群眾,徹底解決了群眾在家過“乃孜爾”(追悼宴會)時場地不足、環境不好、設施不齊全等難題。同時制定了《殯葬管理辦法》《鄉村公益性公墓規範化管理意見》等檔案,以及亡故報告、申請墓穴、收費標準等制度,優化了公墓管理服務,解決了群眾殯葬事務上的後顧之憂。呼圖壁縣堅持殯葬事業公益屬性,明確縣殯儀服務中心基本殯葬服務的功能定位,民政局成立殯葬管理所負責監管執法,實現了管辦分離,全面提升殯葬管理服務水平。為滿足群眾殯葬服務需求,呼圖壁縣財政全額投資4500萬元,建設了功能完善的新殯儀館,並針對當地治喪習俗,借鑑酒店式服務管理理念,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提供星級“賓館”式隨叫隨到服務,實行掛牌定向服務和全程跟蹤服務,讓群眾省了心,滿足了群眾基本治喪服務需求。

四、發動群眾、依靠群眾,使群眾受益,讓群眾舒心。

兩地堅持問題導向、底線思維,高度重視群眾關心、反映強烈的殯葬事務,把殯葬事務作為大事來抓、要事來辦,堅持殯葬事業公益屬性,把民生實事做實做好,做到群眾心坎上。xx縣在公墓改建過程中,除修建墓穴外,平整墓地、修路、綠化等基礎建設,全部由村集體發動群眾互助勞動完成。鄉鎮民政部門加強墓穴建設的監管,所有墓穴按建造價只收取成本費,群眾按需自費預訂,統一招標施工,工程經費開支情況張榜公示,讓群眾監督施工全過程,做到不多收、亂收費用。“複式”墓穴安葬只需1700元左右,所有去世的人全部按一個標準安葬,沒有好差等級之分,避免了相互攀比大修大建墳墓的不良現象,減輕了農牧民群眾負擔,逐漸形成了厚養薄葬、喪事從簡的殯葬新風尚。呼圖壁縣針對群眾普遍反映對縣殯葬服務中心自助餐廳服務不滿意的問題,收回了自助餐廳的承包權,由殯儀服務中心自主經營,現自助餐廳僅收取1000元租金(包括水、電、衛生等基本運營費用),價格低廉,減輕群眾負擔,讓群眾受益,受到廣泛好評。工作推進過程中,堅持運用群眾路線思維和基本方法,充分聽取群眾意願,讓群眾自籌自建、自管自用、參與監督全過程,所有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實現了共建共享,讓群眾舒心,是順利推進殯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重要路徑。

五、黨委政府統籌、部門履職、幹部負責,讓群眾放心。

兩地黨委、政府把殯葬事務作為一項重要民生事項,敢於迎難而上,堅持統籌規劃,各職能部門強化履職、各級黨員幹部齊心協力,積極組織發動,形成全面開花、同步實施的工作局面,這是做好工作的關鍵所在,也是順利推進工作的根本保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副廳長等駐村幹部與村民一起扶靈抬棺,為去世群眾送行,使殯葬服務場所成為聯絡群眾、服務群眾的橋樑和紐帶。多數村都成立了紅白理事會,誰家有喪事主動上門,鄉村幹部和理事會成員前往弔唁,送別死者,安慰生者,以實際行動為群眾解難題、幹實事、辦好事,用真心換真情,得到了群眾擁護,加深了黨和政府與群眾的感情,密切了黨群幹群關係,使殯葬事務成為新時代黨委、政府聯絡群眾的重要紐帶,成為黨員幹部推動工作的可靠抓手。

在調研中我們感到,少數民族地區的殯葬改革和管理,是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必須慎而又慎,穩妥有序地推進。鑑於大部分少數民族的傳統喪葬習俗是生態殯葬方式,從國家政策角度,應尊重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殯葬方式,重點是維護好傳承好其文明生態殯葬習俗,防止受殯葬陋習影響而改變原有習俗。同時,應根據我國有關民族宗教政策,儘快明確少數民族地區殯葬改革和管理法規政策,不應因宗教信仰不同而有所區別。

報告二

我國各民族有不同的喪葬習俗,有火葬、水葬、土葬、天葬等。各民族的喪葬習俗,都應得到尊重。1979年2月,民政部、國家民委釋出《關於不要強迫回族實行火葬問題的通知》。《通知》指出,少數民族實行土葬或火葬,是一個風俗習慣問題。對這種風俗習慣的保持或改革,應當尊重本民族人民群眾的意願,絕不能強迫。

197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了國家民委黨組《關於做好雜居、散居少數民族工作的報告》,對回族喪葬習俗做了明確規定,並強調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劃出一定地段作為這些民族的公墓。回族等民族較多的城市,要設立為這些民族服務的殯葬服務處。

1985年國務院釋出《關於殯葬管理的暫行規定》,其中規定:“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實行土葬的,應在指定地點埋葬。對自願實行喪葬改革的,他人不得干涉”。

1993年《城市民族工作條例》第25條規定,“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具有特殊喪葬習俗的少數民族妥善安排墓地,並採取措施加強少數民族的殯葬服務。

1997年,國務院頒佈《殯葬管理條例》,其中明確規定:“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自願改革喪葬習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1999年6月10日,民政部、國家民委、衛生部聯合發出《關於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中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規定的解釋》,對如何理解與執行有關“尊重少數民族喪葬習俗”規定的問題,做出進一步解釋,要求:

(1)在殯葬管理中要尊重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喪葬習俗的自由;

(2)在火葬區,對回、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烏孜別克、塔吉克、塔塔爾、撒拉、東鄉和保安等10個少數民族的土葬習俗應予尊重,不要強迫他們實行火葬;自願實行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

(3)對患有鼠疫、霍亂、炭疽死亡的病人遺體,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必須立即消毒,就近火化。對患其他傳染病死亡的上述10個少數民族的病人遺體,凡是在其戶口所在地死亡的允許土葬,但要按規定對遺體進行嚴格消毒後深埋;不在戶口所在地死亡的病人遺體,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格消毒後,原則上就地、就近儘快深埋,不得將遺體運往外地。自願要求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

此外,在實行天葬的藏族地區,對進行天葬的天葬場,國家也按照藏族公民的要求,給予妥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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