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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殯葬管理目標責任書

責任書1.05W

為深入貫徹執行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貴陽市殯葬管理辦法》、《清鎮市殯葬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開創殯葬改革新局面,經鎮人民政府研究,對鎮屬各村(居)殯葬改革工作實行目標任務考核,各村(居)要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努力完成目標任務,其考核內容如下:

鎮殯葬管理目標責任書

一、目標任務

1、各村(居)支兩委高度重視,將殯葬管理工作納入綜合目標考核,做到有計劃、有總結、有專人負責。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和管理網路,完成各項殯改目標任務(5分)

2、火化率指標達100%(10分)。

嚴禁骨灰裝大棺埋葬, 骨灰裝大棺埋葬視為土葬,不計火化率。凡發現和接到舉報遺體土葬或骨灰裝棺土葬的,要嚴肅查處。對各村自行查處並整改到位的不扣分,由鎮責令查處並整改到位的扣5分,發現未上報未查處遺體土葬的取消當年的考核資格。

3、骨灰入墓率達100%(按程式報批,經市殯葬管理所批准,並派專人監督按指定地點拋灑、深埋、樹葬或寄存也算入墓率)(20分)。

4、加強村級公益性公墓的規範管理,完成20XX年村級公墓的規範化建設目標任務,加強對已規範化建設的村級公益性公墓的綠化管理。(30分)

(1)完善公墓管理制度,確保不出現違法經營(未經批准不得接收非農業人員骨灰安葬);

(2)做到村有公墓標誌碑,在村公墓之外不得見墓立碑(包括遷墳和包墳);

(3)嚴格按照國家標準控制墓穴佔地面積長×寬=1㎡,嚴禁立大碑、築大拜臺,裝大棺;

(4)出現殯改違規重大事件資訊立即報送鎮社會事務辦,發現和接到舉報遺體土葬或骨灰裝大棺土葬的,要嚴肅查處,積極配合做好起屍火化工作,骨灰裝棺未查處及不報送事件資訊的每次扣10分;

(5)村委會指定專人監督骨灰處理,監督骨灰安葬情況(含死者姓名、埋葬地點、時間、墓穴佔地情況、裝骨灰的物品、監督人員簽名等)有記錄;

(6)逐步推行樹(花)葬、深埋、拋撒等新方式處理骨灰;

(7)按照市政府安排,完成村級公墓規範化建設任務;

(8)加大公益性公墓綠化力度,對已建公墓進行全面綠化。

5、加大殯葬管理力度,及時配合查處違規行為(15分)。

(1)各村必須有殯葬資訊員,各村轄區內出現死亡人員或其他與殯葬相關事宜,應在24小時內上報鎮社會事務辦;(5分)

(2)轄區內出現死亡人員,村支書、主任要親臨現場,做好死者家屬的工作,按照殯葬管理相關規定動員其家屬做好火化工作。(10分)

6、規範完善殯葬工作檔案管理,長期儲存死亡火化報表,按要求參加會議,確保資訊暢通和情況快速反饋,及時研究處理殯改問題,避免處理不當造成上訪案件。(5分)。

7、加強喪事活動管理,切實做好本村內喪葬用品規範管理工作。強化喪事活動中的安全防範工作,合理安排群眾祭奠活動,要求死者家屬須簽訂城區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爭當文明市民,在春節、清明期間,根據本村實際情況採取措施,杜絕一切祭奠引起的火災安全事故(5分)。

8、認真配合衛城殯葬管理執法隊實施骨灰憑證領取制度,嚴禁村(居)委會及轄區內有關單位或個人出具虛假骨灰領取證明,違反的及時查處。對存放家中的骨灰嚴格監管,對偷埋亂葬的及時查處。對骨灰拋灑、深埋、樹葬的,按程式報批,並聯系鎮殯葬管理執法隊參與實行監管(5分)。

10、積極開展殯葬法規宣傳工作,採取多種切實有效的宣傳形式,使殯葬法規廣為人知(5分)。

二、考核辦法

1、年終由鎮人民政府組成考核工作組進行考核評分,統一納入鎮年終目標考核,未盡事項參照鎮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執行。

2、總分為100分,完成目標任務為100分,全鎮通報表揚一次在鎮目標總評分中加1分,90分以下(不含90分)為不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