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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電事故應急預案3篇 電擊事故:從危機到應對

《觸電事故應急預案》旨在指導和規範發生觸電事故時的應急響應措施。本文介紹了預案的重要性和應急流程,並提供了必要的防護措施和救援方法,以幫助組織和個人有效應對觸電事故的風險。無論在家庭、工作場所還是公共場所,預案的實施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保障人的生命安全。

觸電事故應急預案3篇 電擊事故:從危機到應對

第1篇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用電安全,防止、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儘可能降低事故損失,減小危害,減少傷亡。根據《電力法》、《用電檢查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特擬訂此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主要職責:領導小組應根據校園情況制定本校的觸電事故應急預案;決定觸電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小組,負責應急隊伍和資源的調動,安排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實施求救工作,及時控制和科學有效的處置校園內因觸電引發的各類不安全事件,確保一旦發生觸電事故,做到有條不紊、有序指揮現場救護工作,確保傷員得到及時有效救護。在最短時間、最小範圍內,使負面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職責: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第一時間通知應急領導小組,並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向110、119或供電部門報警,撥打120求救,並向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報告。隨時掌握和研究事故動態,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傳達上級指示,上報事故情況。

職責:事故發生時,按照應急小組的指令及時趕赴現場對傷者進行搶救,並採取措施,迅速控制事態蔓延。確保觸電事故發生後在第一時間內對傷者進行有效搶救,措施得力,減少傷亡。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疏散人員、車輛,維護現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配合公安、衛生部門施救,防止事態擴大。

職責:接到觸電事故報告後,立即組織搶救物資、車輛、人員,第一時間奔赴事發現場,確保後勤保障有力。對發生觸電部位電路、設施及時維修。

職責: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及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並將調查情況書面報告學校應急領導小組,經領導稽核後上報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

1、校園應加強用電安全教育和預防觸電事故的宣傳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學生、教職工進行防觸電及觸電急救常識的學習與培訓,增強全體學生和教職工的安全防護意識、防護技能。

2、學校應安排專人負責電氣裝置的日常檢查與維護,並做好檢查記錄。發現有觸電隱患必須及時整改,確保用電設施裝置安全執行。

3、校園內部如有施工,施工範圍內的用電必須規範,電線不得裸露,臨時架設的電路應符合安全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施工周圍應有明顯的'防護措施,禁止學生和閒雜人員入內或在周邊活動,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

4、現場處置負責人員必須具備防觸電專業知識,懂得觸電事故發生後如何進行搶救。

1、事故發生時,首先發現的教師應立即切斷電源或採取措施使觸電者脫離電源,進行搶救,同時報告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首先發現的學生應立即報告教師,由教師切斷電源,進行搶救,學生本人及周邊學生應立即撤離事故現場至安全地帶。

2、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啟動觸電事故應急預案,同時上報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並在事發24小時內進行書面報告,事故結束時校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釋出解除預案指令。

(1)對於220/330v“低壓”觸電的搶救,要切斷電源或用絕緣工具切斷帶電導線。若一時無法切斷電源,可用乾燥的木棒、木板、絕緣繩等絕緣材料解脫觸電者,或抓住觸電者乾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接觸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體。要預防觸電者解脫後摔倒受傷,如果觸電者有從高處跌下的危險,應採取防止下跌的安全措施。

(2)對於高壓觸電應及時通知供電部門,採用相應的緊急措施,以免發生新的事故。

⑵觸電者呼吸、心跳尚存、神智不清,應仰臥,周圍保持空氣流通,注意防寒保暖。

⑶觸電者呼吸停止,則用口對口進行人工呼吸;觸電者心臟停止跳動,用體外人工心臟擠壓維持血液迴圈;若呼吸、心臟全停,則兩種方法同時進行。

⑷注意:現場搶救不能輕易中止,要堅持到醫務人員到場後接替搶救。

5、觸電事故發生後,安全保衛人員應立即在現場設定警戒線,維護搶救現場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員應當引導醫務人員快速進入事故現場。事故現場警戒線必須待醫務人員將觸電者帶離現場赴醫院救治,事故調查和排險搶修工作完畢,現場已無事故隱患時,方可解除。

6、觸電事故處置完畢,事故調查組應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及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並將調查情況書面報告學校應急領導小組,經領導小組稽核後上報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

1、觸電後的迅速施救、緊急救護是極為重要的。觸電後最初1min開始救治,90%的得到良好的療效;經過6min之後再施行,僅僅有10%的療效。故此,觸電後即進行緊急救護是傷者得救的關鍵。

2、如觸電事故引發人員傷害,校(園)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針對情況啟動相關預案。

3、實行責任追究。對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或在事發應急過程中不聽從指揮、不服從安排釀成嚴重後果的,由學校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著其他處罰。因瀆職、失職或者管理失控發生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有關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觸電事故應急預案3篇 電擊事故:從危機到應對 第2張

第2篇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方針,堅持防禦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危急事件的預測、預防為基礎,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重點,以全力保證人身、電網和裝置安全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長效管理和應急處理機制為根本,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將危急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副總指揮:事故發生部門的分管副廠長(副總經理) 成員:其他廠領導、廠工會、廠辦、生技部、安監部、人資部、監審部、武保部、物業公司以及事故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

事故發生後,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負責組織有關部室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人身觸電事件發生後,根據事故報告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的程式,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事故處理。

按事故的性質程度,負責向中國大唐發電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地方政府報告本廠的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情況。

日常管理機構負責對日常工作的處理,負責對事故後的事故調查、事故責任、事故終結等工作的善後處理。

本預案的修訂日期為二年,視情況每年進行一次演練。

當觸電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的作業人員應迅速報告本預案的領導機構人員,並上報組長、付組長。由組長或付組長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2.2.1在接到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報告後,凡在現場的應急指揮機構領導小組成員(包括組長、副組長、成員)必須立即奔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做好現場保衛工作,保護好現場並負責調查事故。在現場採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減輕傷情,減少痛苦,並根據傷情需要,迅速聯絡醫療部門救治。

2.2.2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斷開有關電源,使觸電者在脫離電源後在沒有搬移、不急於處理外傷的情況下,立即進行心肺復甦急救,並根據傷情迅速聯絡醫療部門救治。發現觸電者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在現場就地搶救,用心肺復甦法支援呼吸迴圈,對腦、心重要臟器供氧。

2.2.3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直接用手觸及傷員。脫離電源要把觸電者接觸的那部分帶電裝置的開關、刀閘或其他斷路裝置斷開;或設法將觸電者與帶電裝置脫離。在脫離電源中,救護人員也要注意保護自己。

2.2.4如果觸電者處於高處,為防止解脫電源後自高處墜落應採取預防措施。

2.2.5觸電者觸及低壓帶電裝置,救護人員應設法迅速切斷電源,如拉開電源開關、刀閘,拔除電源插頭等;或使用絕緣工具、乾燥的木棒、木板、絕緣繩子等不導電的材料解脫觸電者;也可抓住觸電者乾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碰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體;也可用絕緣手套或將手用乾燥衣物等包起絕緣後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也可站在絕緣墊上或幹木板上進行救護。

2.2.6觸電者觸及高壓帶電裝置,救護人員應迅速切斷電源,或用適合該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絕緣手套、穿絕緣鞋、並使用絕緣棒)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在搶救過程中應注意保護自身與周圍帶電部分必要的安全距離。

救護人員應在確認觸電者已與電源隔離,且救護人員本身所涉及環境安全距離內危險電源時,方能接觸傷員進行搶救,並應注意防止發生高空墜落的可能性。如傷員停止呼吸,立即口對口(鼻)吹氣2次,再測試頸動脈,如有搏動,則每5秒繼續吹一次,如頸動脈無搏動時,可用空心拳頭叩擊心前區域數次,促使心臟復跳。

高處發生觸電,為使搶救更為有效,應及時設法將傷員送至地面。在完成上述措施後,應立即用繩索迅速將傷員送至地面,或採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臺上。觸電傷員送至地面後,應立即繼續按心肺復甦法堅持搶救。按心肺復甦法支援生命的三項基本措施:通暢氣道,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胸外按壓。

觸電傷員停止呼吸,重要的是始終確保氣道通暢。如發現傷員口內有異物,可將其身體及頭部同時側轉,迅速用一個手指或兩手指交叉從口角插入,取出異物;操作中注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部。

在保持傷員氣道通暢的同時,救護人員用放在傷員額上的手的手指捏住傷員鼻翼,救護人員深呼氣後,與傷員口對口緊合,在不漏氣的`情況下,先連續大口吹氣兩次,每次1~1.5秒。如兩次吹氣後測試頸動脈仍無搏動,可判斷心跳已經停止,要立即同時進行胸外按壓。

除開始時大口吹氣兩次外,正常口對口(鼻)呼吸的吹氣量不需過大,以免引起胃膨脹。吹氣和放鬆時要注意傷員胸部應有起伏的呼吸動作。吹氣時如有較大阻力,可能是頭部後仰不夠,應及時糾正。

觸電傷員如牙關緊閉,可口對鼻人工呼吸。口對鼻人工呼吸吹氣時,要將傷員嘴緊閉,防止漏氣。

2.3.1危急事件產生的原因分析,沒有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存在有以下情況;

b.未經驗電且工作地段兩端未掛接地線在高壓裝置上作業;

c.無人監護情況下,單人在高壓裝置上工作,施工前不遵守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的規定;

e.未經考試的集體工、臨時工等非電業工作人員在高壓裝置上工作;

c.未經“三核對”就盲目進行電氣倒閘操作和熱工保護的投退;

加強員工“安規”的學習,提高執行“二票”工作的認識,從思想認識到觸電事故帶來的危害,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按“安規”的要求,嚴格執行“二票”制度,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加強員工的緊急救護意識培訓,進行預防觸電培訓和觸電緊急救護法培訓。

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的其他作業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主管領導,主管領導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同時將情況告安監部門。事故現場的其他作業人員也可直接報告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同時將情況告安監部門。

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接到報告後,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現場作業人員應配合醫療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安監部門人員應做好現場的保護、拍照、事故調查等善後工作。現場的事故處理工作完畢後,應急行動也宣告結束。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屬正常工作範圍。

第3篇

一、目的:為了保證觸電事故發生後能夠得到妥善處理,特制定本預案。

三、職責:公司人力資源部(下屬各單位辦公室)負責實施

1、發生觸電事故,第一發現人切斷電源,拔打120急救電話,再報告值班電話,值班員立即通知應急小組人員。

2、第一發現人同時採取急救措施:基本原則是動作迅速、方法正確。將受傷人放置於通風處的木板上,採取的方法有人工呼吸法、心臟擠壓法。注意救護人不可直接用手和其它金屬物或其它潮溼物件作為救護工具,而必須使用適當絕緣的`工具。

3、應急小組人員必須於5分鐘內趕到現場,在120急救車到來之前,維護現場,同時搶救人員。

5、等120急救車到來後,應急小組協助醫生,在送醫院的途中,也不能終止急救。

6、在觸電事故發生2小時內,應急小組組長將情況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