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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1應急預案的基本概念
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災害,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與救援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它是在辨識和評估潛在的重大危險、事故型別、發生的可能性及發生過程、事故後果及影響嚴重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面預先做出的具體安排。應急預案明確了在突發事故發生之前、發生過程中以及剛剛結束之後,誰負責做什麼,何時做,以及相應的策略和資源準備等。
2應急預案的重要作用和意義
編制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是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的核心內容,是及時、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應急預案在應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體現在:
(1)應急預案確定了應急救援的範圍和體系,使應急準備和應急管理不再是無據可依、無章可循。尤其是培訓和演習,它們依賴於應急預案:培訓可以讓應急響應人員熟悉自己的責任,具備完成指定任務所需的相應技能;演習可以檢驗預案和行動程式,並評估應急人員的技能和整體協調性。
(2)制定應急預案有利於做出及時的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應急行動對時間要求十分敏感,不允許有任何拖延。應急預案預先明確了應急各方的職責和響應程式,在應急力量和應急資源等方面做了大量準備,可以指導應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將事故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降到最低限度。此外,如果預先制定了預案,對重大事故發生後必須快速解決的一些應急恢復問題,也就很容易解決。
(3)成為城市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的響應基礎。通過編制城市的綜合應急預案,可保證應急預案具有足夠的靈活性,對那些事先無法預料到的突發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應急指導作用,成為保證城市應急救援的“底線”。在此基礎上,城市可以針對特定危害,編制專項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制定應急措施,進行專項應急準備和演習。
(4)當發生超過城市應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時,便於與省級、國家級應急部門的協調。
(5)有利於提高全社會的風險防範意識。應急預案的編制,實際上是辨識城市重大風險和防禦決策的過程,強調各方的共同參與,因此,預案的編制、評審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