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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應急預案8篇 “應急救援:事故預案完美演繹!”

本篇文章將重點介紹事故應急預案,在面對突發事件時,準確、快速的應對舉措至關重要。事故應急預案便是為了規範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理流程,確保在最短時間內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和風險。通過本文的學習,我們將深入瞭解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運用,為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指導。

事故應急預案8篇 “應急救援:事故預案完美演繹!”

第1篇

定期利用教職工例會、班會、晨會、升旗儀式等對全體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宣傳教育。

加強與交警部門的聯絡,定期請交警作交通法規講座。各班班主任要隨時提醒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3、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未滿16週歲的學生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

5、集體行進時應排隊,穿統一的.校服,安排適當數量的老師參與管理。

6、騎自行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扶身並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撐傘。

7、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乘坐兩輪摩托車。乘坐摩托車要戴好頭盔。

8、特別注意霧天、雨天、雪天、冰凍天的交通安全。

1、獲得學生在交通事故中受傷資訊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用最快方式向學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點和人數,同時打110、120電話求援。

2、學校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立即向教育局和鎮政府彙報。

3、學校應當及時與受傷學生家長聯絡,並派校級領導和班主任等到醫院探視、慰問。

5、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7、在事故原因沒有調查清楚以前,不得私自向外界釋出資訊。

事故應急預案8篇 “應急救援:事故預案完美演繹!” 第2張

第2篇

本預案適用於食品及其原料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存、運輸、經營、消費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患病或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領導小組各成員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

(一)先期處置。xx(副場長,手機:xx)、xx(資訊督察員,手機:xx)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封存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組織回收已售出的造成或有證據證明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原材料,將中毒人員或吃過同樣食物者立即送往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降低事故的危害。事發地所在分場(社群)負責人負責通知群眾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儘快脫離接觸可疑汙染物。保留好可疑食物,以供醫療檢驗查明原因。

(二)醫療救護。xx(黨委委員,手機xx)、艾新德(衛生院院長,手機:xx)負責組織醫療救護隊迅速趕赴事發地開展醫療救治工作,並協調救治過程中所需特殊和緊缺藥品的供應。

(三)維護秩序。曹德欣(派出所所長,手機:xx)施愛勤(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手機:xx)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維護現場秩序,防止群體性治安事件的發生。介入現場調查取證,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當事人應依法控制,開展事故的調查和責任追究。必要時,封閉或者限制使用相關的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防止事件擴大。

(四)釋出資訊。胡強(副場長,手機:xx)負責制定資訊釋出方案,及時採用適當方式組織資訊釋出食品安全事故有關資訊。嚴格按照資訊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釋出的資訊,應當經應急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後,向社會發布。

(五)後期處置。(副場長,手機:xx)陳志堅(黨政辦主任,手機:xx)樂燕青(財政所所長,手機:xx)李小星(民政所所長,手機:xx)負責組織食品安全事故的後期處置工作。人員安置、補償,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儘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協調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常務副場長,手機:xx)負責應急處置中的綜合協調,並指定人員負責資訊收集、彙總和報送工作。各分場(社群)根據預案的規定,具體制定相應工作方案。

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場黨委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指揮或者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上述人員如遇人事變動、崗位和分工調整,接替人員自動頂替,以職務和分管工作為準。

第3篇

所辦公大樓、變電站和生產場所、員工宿舍人員密緊,電氣設施繁多,用電量大,極易發生電氣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容易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為確保人員安全,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2.1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應急預案的制訂、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監督做為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2.2領導小組:發生事故時,釋出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訊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和有關主管部門彙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醫院、縣消防隊發出救援申請;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組長:負責火災發生時現場總指揮職責,安排組織人員處理火災事故,防止火災進一步擴大;負責組織對火災事故的調查和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工作,批准所採取的糾正預防措施;

線路班負責人職責:負責組織人員疏散,現場工作人員的轉移;對火災事故發生原因調查並向最高管理者彙報;

安全專職職責:協助線路班組織現場管理,指導工作人員基本安全知識,以免事故擴大,參與火災原因調查,制定糾正預防措施;

營銷專職負責指揮電氣火災事故後的恢復生產工作,物資、負責和組織生產裝置方面的緊急配備或事故的處理;

營銷專職負責參與負責電氣火災事故後的理賠工作;

表計班負責(組織)急救人員:負責對現場發生意外的人員採取急救措施,準備急救用醫療防護用品;

各班組兼職消防專責:負責本單位消防的日常工作;

現場工作人員:發生火災及時彙報,在消防人員未到達前採取緊急救火措施,服從指揮安排疏散;如實彙報火災目擊狀況。

所辦公大樓、各生產班組的辦公場所、各變電站、員工宿舍、、配電室以及變電站內電纜夾層火災事故一旦發生,現場負責人應保持冷靜,現場工作人員或其他人員應當保持頭腦清醒,迅速報警,並迅速採取以下救護措施:

3.1迅速報警(報警電話:119),及時啟動報警系統。報警者應準確地向消防隊說明發生火災的時間、地點、燃燒物性質、火勢狀況,報警人姓名、聯絡電話,並派人站在交叉路口處,指引消防車輛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救災滅火。並要彙報最高管理者、經濟保衛部(****)、部門負責人及安全監察部負責人,並及時通知相關安全員、急救人員,以上人員要及時趕赴現場。若發生人員傷亡,當事人應向衛生所(********)或向事故現場就近的醫院和120報告,請求支援。

3.2若發生電氣裝置著火時,首先要將電氣裝置的電源切斷,向119報警,同時報告單位領導、安全監察部、經濟保衛部,現場人員要積極投入現場進行救災滅火;經濟保衛部負責組織人員疏散,確保疏散過程不出現人員傷亡、擁擠或事故擴大,敦促組織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及時通知物業管理公司(****)關閉電梯,防止人員從電梯疏散。

3.3遇到帶電裝置著火時,在現場工作人員中要熟悉帶電裝置的人員進行指揮或帶領下進行滅火。滅火應當使用乾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等滅火,不得使用自來水、泡沫滅火器滅火。

3.4變壓器、油開關等注油裝置著火時,應當使用泡沫滅火器或乾燥的`砂子等滅火。

3.5帶電裝置現場滅火時,滅火人員未穿絕緣鞋和戴絕緣手套的情況下,不能直接用水滅火,否則可能發生觸電事故。

3.6一般情況下起火的10分鐘內,是撲救最有利的關鍵時間,超過這一段時間,由於火勢發展,普通的滅火辦法無劑於事,因此,在火災初始狀態時,所有在場人員要邊呼救、邊滅火、邊搶救,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包括使用滅火器、消防水、砂子等,迅速撲滅初始的火勢,並應設法儘快脫離危險火區。

3.7火災發生後,事故現場人員不要驚惶失措,就近尋找溼毛巾矇住口鼻或趴在地上往外趴的方法,儘快衝出濃煙區段,以避免有毒氣體對人身造成危害。火災撲救人員在撲救火災時,應當加強自身防護,儘量穿戴好防護用品,現場有條件的尤其不可忘記戴防毒面具,防止再發生中毒事故。對於搶救出的中毒者,應及時將其轉移在空氣新鮮的地方,然後及時送往醫院搶救。

3.8遇有明火時,應將頭髮和衣服澆溼以防著火上身,如身上已著火,應迅速就地澆滅。

3.9.1乾式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時一手握住噴嘴,對準火源,一手向上提起拉環,便會噴出濃雲般的粉霧,覆蓋燃燒區,將火撲滅。

3.9.2泡沫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時一手握提環,一手託底部,將滅火器顛倒過來搖晃幾下,泡沫就會噴射出來。注意泡沫滅火器不要對人噴,不要開啟筒蓋,不要和水一起噴射。

3.9.3使用1211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時首先拔掉安全銷,一手握住壓把,一手將噴嘴對準火源根部,壓桿即開啟,左右掃射,快速推進。

3.10.1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經常檢查消防設施如火災警報系統、消防栓、消防桶、滅火器等,確保設施有效。

3.10.2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經常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排除隱患。

3.10.3安全專職負責組織消防知識教育、消防反事故學習,確保各級人員熟悉消防知識,加強員工消防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

第4篇

1.1觸電事故是發電企業生產、作業過程中常見的事故,也是企業人身傷亡事故的主要型別。為及時、有效地應對觸電事故,盡最大努力把觸電受傷者從死亡線上搶救出來,把事故的人員傷亡減少到最小程度,根據《發電企業人身傷亡事故應急總預案》,制定《淄博大成熱電有限公司觸電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1.2本預案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保人身、保電網、保供汽、保裝置”為原則,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制定。

1.3本應急預案適用於淄博大成熱電有限公司所屬各單位從事生產、作業的員工及在所屬企業區域內從事各類生產、作業的外來人員。

2事故型別、危害程度分析及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觸電事故的發生多數是由於人直接碰到了帶電體或者接觸到因絕緣損壞而漏電的裝置,站在接地故障點的周圍也可能發生人員觸電事故。觸電可分為以下幾種:

(1)人直接與帶電體接觸的觸電事故:按照人體觸及帶電體的方式和電流通過人體的途徑,此類事故可分為單相觸電和兩相觸電。單相觸電是指人體在地面或其他接地導體上,人體某一部分觸及一相帶電體而發生的事故。兩相觸電是指人體兩處同時觸及兩帶電體而發生的事故,其危險性較大。此類事故約佔全部觸電事故的40%以上。

(2)與絕緣損壞電氣裝置接觸的觸電事故:正常情況下,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是不帶電的,當絕緣損壞而漏電時,觸及到這些外殼,就會發生觸電事故,觸電情況和接觸帶電體一樣。此類事故佔全部觸電事故的50%以上。

(3)跨步電壓觸電事故:當帶電體接地有電流流入地下時,電流在接地點周圍產生電壓降,人在接地點周圍兩腳之間出現電壓降,即造成跨步電壓觸電。

(1)沒有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如:檢修不使用工作票;未經驗電且工作地段兩端未掛接地線即在高壓裝置上作業;無人監護情況下,單人在高壓裝置上工作,未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電氣安全知識不足、技術不熟練、未經考試的短期勞動合同工、臨時工等非電業工作人員在高壓裝置上工作;

(2)沒有嚴格執行操作票制度,如:倒閘操作不使用操作票;無人監護進行電氣倒閘操作和保護的投退;未經“三核對”就盲目進行電氣倒閘和保護的投退操作;未經唱票、複誦就盲目進行電氣倒閘操作;不按規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進行操作;

人體因電流通過所受的傷害可分電傷和電擊兩種,其對人體的傷害如下:

(1)電傷電傷是因為觸電而使人體的外表區域性受傷,有灼傷和電烙印等。這種觸電往往因電火花或電弧的發生而造成,會引起刺痛的`感覺。

(2)電擊電擊是指觸電傷亡事故。當人體與有電導體接觸時,有電流通過人體,電流產生的熱將人體表皮燒傷,發生水泡,這樣面板電阻驟然減低,電流加大;在大電流通過人體時,神經細胞受傷,產生區域性麻痺,使觸電人不能自我脫離險境,被電“吸住”;電流對人體的傷害進一步加重,至使有一部分電流通過心臟,引起心臟或呼吸器官發生麻痺,造成死亡事故。

觸電急救必須分秒必爭,立即就地迅速用心肺復甦法進行急救,並不斷地堅持進行,同時及早地與當地醫療部門聯絡,爭取醫務人員迅速急時趕往發生地,接替救治工作,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現場救治人員不應放棄現場搶救,更不能只根據沒有呼吸或脈搏停止擅自判斷傷員死亡,放棄搶救。

3觸電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本應急預案日常管理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環保處,處長兼日常管理辦公室主任。

(1)組織編制、審批觸電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應急演練計劃,並組織實施與評審,確保應急預案的有效性、符合性。

(2)負責應急措施預案檔案的維護、更新、報備管理。

(3)觸電事件發生時,負責急救工作的指揮與排程,落實後勤工作,協助事故處理與調查。

(4)制定培訓計劃,使相關人員清楚應急準備與響應要求及其職責。

(5)制定演練計劃,定期組織進行應急演練,並在演練之後,評價演練的效果,提出改進的意見。

3.3.1在發生觸電事故後,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3.3.2根據事故情況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程式,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事故處理,及時彙報集團公司,必要時向地方政府彙報。

3.3.3負責逐級向集團公司、中農化總公司報告事故及處理進展情況。

4.1定期組織學習《電業安全規程》,提高用電安全意識,重視觸電事故帶來的危害,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4.2提高執行“兩票”重要性的認識,嚴格執行“兩票”制度,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

4.3按照電氣安全規範的要求,採取嚴格的安全技術措施,加強電力設施的維護,防止裝置老化造成的誤觸電事故;加強對安全工器具的管理,防止因工器具不合格造成的誤觸電事故。有關的安全技術措施包括:

(1)有關電氣絕緣、屏護和安全間距方面的安全技術措施;

(3)根據生產和作業場所的特點,採用相應等級的安全電壓;

(5)合理使用基本安全防護用具,如絕緣棒、絕緣鉗、高壓驗電筆等,合理使用輔助安全防護用具,如絕緣手套、絕緣(靴)鞋、橡皮墊、絕緣檯等。

4.4按照《安規》要求,制定並落實好各項安全用電組織措施,制定安全用電措施計劃,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4.5加強員工的預防觸電技能培訓和觸電緊急救護知識培訓。

發生觸電事故後,事故現場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安全環保處報告,主管部門、安全環保處向分管副總經理報告,並及時逐級報告集團公司、中農化總公司安全監察部門;

事故單位應在4小時內將事故原因、處理經過、人員傷亡、搶救情況以快報形式逐級報告集團公司、中農化總公司安全監察部門。

6.1.1發生觸電事故時,事故現場的作業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主管領導,主管領導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同時將情況通知安全環保處。事故現場作業人員也可直接報告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同時報告安全環保處。

6.1.2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接到報告後,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6.2.1在接到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報告後,凡在現場的應急指揮機構領導小組成員(包括組長、副組長、成員)必須立即奔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並採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減輕傷情,減少痛苦,同時根據傷情需要,迅速聯絡醫療部門救治。

6.2.2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斷開電源,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如果傷者神志不清,判斷意識無,呼吸和心跳微弱時,在沒有搬移、不急於處理外傷的情況下,立即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急救,並根據傷情迅速聯絡醫療部門救治。發現觸電者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在現場就地搶救,用心肺復甦法支援呼吸迴圈,對腦、心重要臟器供氧,在醫護人員到達之前不得延誤或中斷。

6.2.3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得直接用手觸及傷員。

6.2.4如果觸電者處於高處,應採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觸電者解脫電源後自高處墜落。

6.2.5高處發生觸電,為使搶救更為有效,應及時設法將傷員送至地面。在完成上述措施後,應立即用繩索迅速將傷員送至地面,或採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臺上。

6.2.6在事故發生後,現場的最高負責人為現場的最高指揮人員,統一指揮與排程,最高指揮員應保持冷靜的頭腦,有序地指揮現場救護工作,確保傷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護。

6.2.7現場參與救護工作的人員,應積極參與緊急救護工作,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與排程,有救護經驗的人員要及時趕到事故現場,參加對傷員的救護,其他人員應保持現場的秩序,配合救護人員工作。

6.2.8如傷員的心跳和呼吸經搶救後均已恢復,可暫停心肺復甦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復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驟停,應嚴密監護,不能麻痺,要隨時準備再次搶救。初期恢復後,傷員可能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動,應設法使傷員安靜。

7.2現場觸電搶救,對採用腎上腺素等藥物治療應持慎重態度。如沒有必要的診斷裝置和條件及足夠的把握,不得亂用。在醫院內搶救觸電者時,由醫務人員經醫療儀器裝置診斷後,根據診斷結果再決定是否採用。

現場作業人員應配合醫療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安全環保處應做好現場的保護、拍照、事故調查等善後工作。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按照國家電力公司《事故調查規程》進行。

第5篇

根據公安機關對突發事件制定預案的要求,為了保證廣大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學校穩定,健全大型集會和活動的安全防範制度,搞好學校的安全工作,迅速、及時、有效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在校園內舉辦各類大型集會和活動時,發生影響學校正常秩序,對學生、職工以及家屬構成影響生命、財產安全的事故。

成 員:黨總支委員、校級領導班子成員、學工處、教務處、校辦公室、總務處、科研處的正副主任,保衛組組長、工會主席、年級組長、教研組長、班主任、校醫

指揮小組下設事故現場處置、人員疏散、醫療救護、後勤保障、媒體應對、善後處理等工作組。

1.決定並啟動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研究制定應急處理方案。

2.指揮工作小組做好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調動學校各方力量和相關資源。

3.督導各工作小組有關事故工作的'落實情況,督察各項應急處理措施落實到位情況。

4.組織協調事故現場保護、調查處理、救護和善後工作。

5.收集、整理、分析和上報有關資訊和事態變化情況,為上級機關處置事故提供意見和建議。及時傳達、佈置上級機關有關各項命令、指示。

由保衛組負責。主要負責維護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對進出車輛、人員實行嚴格控制併發出通告,向救援車輛進校指明事故現場方位(或帶領車輛進入現場),配合公安機關對現場進行臨時控制或封閉,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取證。

由校辦公室負責。主要負責事故時人員疏散,配合有關部門妥善安排受傷師生員工及其他人員。

由學工處、校醫務室負責,主要負責對整改現場的傷病者進行救護。

由總務處負責。主要負責對事故場地的設施、裝置進行搶修,組織學校車輛將突發事件中的受傷者送至醫院進行救治以及對生活中心食品衛生的督察。

由校長室負責。主要負責統一宣傳口徑,安排宣傳採訪,掌握輿論導向。

由黨總支、工會、校辦公室、學工處負責。主要負責對突發事件後出現的傷者及其家屬進行撫卹、協調以及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維護學校穩定。

緊急情況處置基本原則:統一指揮、快速應對、分級負責、求助與自救相結合。

(一)報警:當大型集會和活動中突發事故時,報警人員應準確、及時的向有關部門報告案件時間、地點、方位,便於搶救人員及時趕到現場。

(二)報告:發生緊急情況,活動組織者立即報告職能部門和分管領導。職能部門和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親臨現場處理,同時報告學校安全穩定領導小組;若屬重大特大緊急情況,學校安全穩定第一負責人必須親臨事故現場指揮處理,同時報告主管單位或上級有關部門,並及時續報事態進展情況。各級各類緊急情況報送必須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含失蹤)人數,受傷(含中毒)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三)事故發生後,各工作小組迅速到達現場展開工作。事故現場處置小組(保衛組)必須嚴格保護現場,控制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發生現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散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繪製現場平面圖,並寫出局面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五)總務處即刻負責校舍、飲用水、鍋爐管道和電網線路等方面的通暢和安全。

(六)醫務室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傷員,車輛及時到位,並隨時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傷情,全力投入搶救工作中。

(七)事故結束後,召開領導小組專題會議,進行總結,部署後續工作,形成局面材料報市教育局和上級部門。

第6篇

1、接到食堂燃氣報警後,安全應急小組人員在趕往現場前,應首先關閉行動電話、對講機等通訊工具,到達洩露地點後,切記不能按門鈴,同時通知消防監控中心要求協助。

2.發現燃氣灶、開關和管道漏氣,應立即關上總開關,停止使用燃氣。並立即開啟門窗,使空氣流通,驅散燃氣並通知燃氣公司進行檢查。

3.發現燃氣洩漏時,嚴禁火種進入,嚴禁開、關電燈,拉、合電閘,嚴禁敲擊金屬器具和抽菸點火,以免將事故進一步擴大,否則將引起爆炸和燃燒。

4.當夜晚發生燃氣洩漏時,安全應急小組人員在趕往現場檢查時應用手電筒檢查,鞋底不能帶有金屬片,以免與水泥地磨擦產生火花,引起燃氣爆炸。

5.當發現燃氣管道有洩漏,並及時關閉輸氣閥門,若裂縫較小時及時採取臨時措施用膠布或用香皂、肥皂將漏氣處封堵,立即請燃氣公司進行檢查、維修。

6.食堂若發生燃氣失火時,發現人員應先關燃氣表開關,立即用滅火器或溼布進行撲打,並迅速通知上級領導。如火勢較大無法控制時,應迅速通知消防部門,報警時應報清事故單位、地點、何種災害、人員傷亡、報警人姓名、聯絡電話等情況。

7.在通知上級領導時,應講清楚燃氣洩露的原因、範圍、已採取的措施等。

第7篇

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引數,並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裝置,其範圍規定為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於或者等於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

xx熱電廠有4臺220t/h迴圈流化床鍋爐,鍋爐的主汽溫度為540℃,主汽壓力為9.8mpa,具體內容見表3—1(19頁)。當鍋爐發生洩漏、爆管、爆炸等事故時,不僅直接影響機組的安全執行,對電廠的正常執行造成嚴重的威脅,而且處理不當可導致事故擴大,甚至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防禦與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事故的預測、預防為基礎,以對事故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核心,以全力保證人身、供熱、電網和裝置安全為目標,以建立事故的長效管埋和應急處理機制為根本,以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將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為基本原則。

職責:發生鍋爐爆炸事故後,現場應急指揮部全面組織開展事故應急工作。

職責:負責溝通情況和彙總資訊,並及時向電廠應急指揮部或電廠領導彙報。

職責:熟悉鍋爐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所對應的相關裝置、系統;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準確隔離鍋爐事故所涉裝置、系統和其動力源。

職責:熟悉鍋爐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所涉位置相關道路和周邊環境情況;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集結,接受指令;根據事故現場人員分佈情況,開闢安全疏散通道,組織疏散人員至安全地點。

職責:熟悉鍋爐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所涉位置相關道路和周邊環境情況;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集結,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現場通道,設立警戒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統計進入事故現場施救人員人數,採集事故現場資訊、辨識事故現場可能出現的次生事故源,及時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報告。

職責:熟悉鍋爐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各類裝置故障的施救方法、所涉位置水源、消防器材、通道等情況;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集結,聽從指揮,不盲目行動,有序展開施救行動。

職責:熟悉鍋爐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應急後備物資的存放地點;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集結,設立現場臨時救護站,置備應急車輛,聯絡專業救治資源,開闢人員救治綠色通道;記錄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下達的指令和過程。

電廠設立鍋爐爆炸事故應急值班室,值班地點為主控室,值班人員為值長,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管理制度》、《xx熱電廠鍋爐執行操作規程》等規定,並按照要求檢查、整改,不斷完善鍋爐管理制度。

鍋爐每年聯絡xx市鍋爐壓力容器檢驗研究所進行一次外部檢驗,內部檢驗根據裝置大修時間組織進行。

(2)嚴格執行《裝置巡迴檢查制度》,定期對鍋爐裝置進行檢查。

(3)嚴格執行《裝置定期試驗和定期輪換制度》,對鍋爐附屬裝置進行定期試驗和輪換。

(4)鍋爐及其附屬設施裝置存在的隱患和缺陷要認真按照《裝置缺陷管理制度》執行。

(5)加強鍋爐安全附件(安全門、水位計、壓力錶)的檢查、校驗、維護等工作。

電廠內任何鍋爐省煤器、預熱器、汽包、水冷壁、過熱器、尾部燃燒、安全附件故障等均作為本預案的預警條件,發觀人應及時向運行當班值長報告。通過dcs報警系統和執行人員對相關引數的調整,判斷鍋爐是否超參執行,存在鍋爐爆炸的危險。

鍋爐事故報警要點:事故地點、洩漏或爆發情況、現場人員受困情況、報警人姓名及電話號碼等。

dcs報警系統發出鍋爐超參執行報警,執行人員要積極調整鍋爐執行狀態。如果無法調整恢復,滿足申請停爐條件,馬上彙報值長,申請停爐;滿足緊急停爐條件,立即緊急停爐。

當班值長在接到鍋爐事故報警後,應立即向相關專業發出“現場危險”的警告,並嚮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辦公室報告。

倘若事故發生在夜間或休息日,運行當班值長還應立即向厂部值班室報告。

接警的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成員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辨析事故情況決定啟動何級應急預案,並通知召集各應急小組進行應急準備。

接警的夜間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員應立即召集廠內其他值班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協同運行當班值長進行應急處置。

電廠發生鍋爐事故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向xx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或xx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報告的,電廠應當及時向上述部門報告。

應急值班室值班人員接到鍋爐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嚮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辦公室人員報告,並做好記錄。

接到發生鍋爐事故的報告後,根據應急指揮部指示,各處室應當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確證,並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一旦出現事故報告且經查實,要立即上報集團公司,且對事故可能涉及的生產區域以及周邊的人員進行緊急通報,說明事故性質、採取的'防護措施以及疏散撤離方案。

按照鍋爐爆炸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Ⅳ級響應。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造成電廠發電、供熱系統完全癱瘓,且超出企業自身應急處置能力的鍋爐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造成電廠全停,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且超出企業自身應急處置能力的鍋爐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且超出企業自身應急處置能力的鍋爐事故。

(4)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一般鍋爐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

電廠發生鍋爐事故由現場指揮部指揮救援,並通過固定電話、行動電話、傳真等上報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決定啟動相應級的響應。制定施救方案,並安排、聯絡相關施救人員配備安全防護用品(防燙用具;防毒面具;正壓式空氣呼吸器等)進行救援。

應急管理機構必須備有電廠各專業裝置系統圖和鍋爐應急處理流程圖。

根據現場位置和情況,以保人身、保供熱、保電網、保裝置為原則,決定停電、停汽的範圍,採取措施切斷鍋爐爆發事故部位裝置的電源。在切斷電源時,因小部位的電源可能未切除,施救人員在進入爆發部位區域時應與電氣裝置保持一定距離,預防觸電。

鍋爐發生事故時,發現人員應迅速將事故資訊向值長彙報,值長是救援現場的指揮員,到達現場後要迅速掌握造成事故的情況,根據電廠的裝置執行工況,果斷指揮應急救援人員,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擴大,確保人員、裝置安全執行。值長負責聯絡電廠人員和相關單位人員迅速趕赴生產現場,組織救災工作。

如鍋爐事故不能控制,在電廠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彙報集團公司相關部門和人員,彙報時講明事故發生地點、情況、人員安全、裝置損壞等詳細情況,聽從集團公司的統一指揮和排程。必要時指揮部要對受到威脅的工作人員進行疏散,疏散的通道以廠內的消防通道為主。

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臨近設立指揮場所,設立明顯標誌,宣佈啟動鍋爐專項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各應急小組的應急行動。

各應急小組接到啟動應急預案命令後,應立即向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集結、報到,並統計人數;有條件的應讓人員佩戴明顯的識別標誌。

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到達事故現場後,應根據損壞裝置、人員受困、裝置、物資情況,下達疏散人員、施救、轉移物資等指令,有組織地指揮各應急小組展開行動。

事故中如伴有或次生人身傷亡、危險化學品燃燒或洩漏等事故,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應及時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事故應急中,根據事故程度、人身傷亡等情況及時請求就近警察或武警人員增援,為幫助實施警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員等提供人力資源

事故應急中,根據事故程度、人身傷亡等情況及時請求消防、醫療等專業機構增援,為幫助實施行動提供專業支援。

事故消除後,應立即組織進行事故現場的隔離和保護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確保人員恢復生產中的安全。

制定恢復生產方案,先逐步恢復未受損壞的部分裝置,儘快恢復生產。

以全部主裝置恢復正常執行為結束點,鍋爐應急工作任務完成後,由應急指揮部下達解除應急狀態的命令。

根據集團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可以採取物資聯儲等方式對事故備件進行儲備,保證在事故情況下能夠在最短時間內提供事故備件。

應急中使用的對講機頻道、有關人員的電話號碼見附錄a。

應急隊伍包括專業技術人員、值班人員、義務消防隊員及外部救援部門人員。應急裝備包括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塵面具、對講機、水帶、防噪耳罩等。

第8篇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校內可能發生的擁擠、踩踏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促進學校教學教育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訂本預案。

1、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

2、堅持學校統一領導,擁擠踩踏安全工作組分管,落實各責任區域負責人責任。

3、堅持快速反應,採取果斷措施積極應對,防止事態擴大。

學校成立學生踩踏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置學校範圍內發生的踩踏事件,踩踏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員如下:

(1)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及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方案。

(2)統一指揮踩踏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及生活秩序。

(4)定期進行學生踩踏事故隱患分析,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督促落實。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教處,由xx兼任。主要負責制定應急預案,教育學生增強自我保護能力,要求相關人員加固重點部位;發生踩踏事故後,立即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並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做好向上級報告和續報工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值班老師負責監護學生上下樓梯、上下學行走及課間活動的安全。

各班教師負責管理本樓層教室、走廊、樓梯(下一樓層至本樓層間)及廁所等公共場所的紀律,對該範圍學生安全負責;負責維護學生集會、上操等上下樓梯秩序,管理學生,防止學生擁擠。生活教師負責管理宿舍樓、走道、樓梯、餐廳及廁所等公共場所的紀律,防止擁擠、踩踏、燙傷事故發生。

1、加強師生的'日常安全、行為規範、法制教育,增強師生的自我防範意識、自我防範能力和自救能力。

2、向學生強調上下樓梯的速度要適當,實行錯時放學制度。各班有序放學,前後須保持一定的距離,且須按施劃的讓行線靠右行走。

3、加強對學校走廊及樓梯的日常衛生安全檢查,落實安全責任。設立專職巡查員制度,由xx負責。

4、要從實際出發,合理安排作息時間,課間要留有足夠的時間。

5、出操、升旗儀式、上專用教室上課、放學、社會實踐活動等等,規劃各班學生上、下樓的路線,向全體學生明確不同活動行走的線路及經過的樓道。

6、要定期、不定期地開展對樓道、樓梯裝置設施的專項檢查,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7、要及時安裝修復教學、生活所需的照明設施,並定期對學校建築物、電器線路進行檢查,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8、要對不符合標準和不牢固的樓道欄杆、樓道扶手進行加高、加固。

9、在過道及樓梯明顯位置張貼“靠右行走、請勿擁擠”等提醒標誌,保持樓梯及過道通暢,無雜物堆積,雨雪天時在過道及樓梯鋪墊防滑物質,設立防滑標誌。

10、設立“班級安全員”值日崗,充分發揮學生幹部的作用,做好對學生不安全行為的監督、檢查、勸阻等工作,並及時直接向班主任反饋。

如發生學生擁擠踩踏事故,現場教師應立即嚮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學校應立即向區教育局和西湖街道報告。

1、一經發生擁擠踩踏事故,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宣佈:①所有人員在原地站立不動,不準向前移動。②樓面上的人員有序地向後移動,為樓梯上的人員讓出空間。③樓梯上的人員有秩序地後退(上樓),為營救創造條件。④迅速報告學校防踩踏事故應急工作領導組,立即啟動本預案。

2、如有人員受傷,立即撥打120請求緊急救治,校醫協助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

3、學校擁擠踩踏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5分鐘內到達現場開始工作,現場組織應急處置。

4、通知學校門衛值班室維持秩序,如效果不好,撥打110請求幫助。

5、xx負責在事故現場設定警戒線,負責維護現場秩序,遭免擁擠和混亂,併為救援人員提供通道。

7、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抽調工作人員和教師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與受傷學生的家長聯絡,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8、派中層領導、老師去醫院,探視、慰問受傷學生。

9、事故現場的警戒線必須等救援工作完成,校舍事故隱患排除,事故調查結束後,方可解除。

1、及時、準確地向廣大師生和家長公開信息,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4、及時分析事故原因,如是基礎設施的問題,應立即停用,採取措施加固加牢或予以拆除。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處置順利進行的責任人嚴肅處理。

4、對事故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違犯刑律的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