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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違管理方案4篇 “紀律高效,從容補漏——打非治違精細管理方案”

《打非治違管理方案》是針對當前社會治安問題而制定的一項重要政策。該方案旨在通過加大力度打擊非法活動和違法行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該方案涵蓋了多個方面,包括加強監管、完善法律法規、強化執法力量等,以期達到有效治理非法行為、減少社會矛盾的目的。

打非治違管理方案4篇 “紀律高效,從容補漏——打非治違精細管理方案”

第1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省安委會關於印發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結合我村工作實際,制定 “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方案。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隱患,強化重點專項整治,加強安全生產執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打擊非煤礦山、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促進我村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2、違反建設程式、未經核准或備案;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未經有關部門審查批准,或擅自變更設計,或未按經批准的設計進行施工;

3、無證開採、超層越界開採、以探代採;證照不全或相關證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換證申請;

5、新建、改建、擴建、資源整合礦山未達到生產經營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未經行業主管部門和礦山安全監管部門驗收而擅自投入生產;

6、建設礦山搶時間、搶速度、搶工期,安全設施和條件達不到要求,安全設施沒有按設計施工;

7、超能力、超強度和超定員組織生產,未按照批准的設計要求組織生產和建設;

8、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整治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9、危險性較大的裝置、設施未按規定定期檢測檢驗,工藝裝置、生產技術水平達不到國家和省、市相關標準;新材料、新設計、新裝備、新技術未經安全檢測核准投入使用;

10、沒有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製度,制定安全技術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

11、相鄰礦山開採重疊,與周邊居民村莊、重要裝置設施安全距離不符合相關要求,以及與相鄰礦山開採相互嚴重影響安全的。

13、非法用工、無證上崗,未辦理從業人員工傷保險,未按規定發放合格勞動防護用品;

14、不具備相應施工資質承包礦山工程,非法轉讓探礦權、採礦權;

16、尾礦庫防汛措施和救援隊伍、裝置、資金、物資配備不到位,尾礦庫超量排放尾砂,以及不按設計堆築壩體;

17、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瞞報謊報事故,以及對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

18、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

19、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或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

20、露天礦山未按規定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採,未按規定採用中深孔爆破技術及機械鏟裝;未按規定進行爆破;

21、地下礦山每個礦井、每個生產水平(中段)、每個採場沒有兩個安全出口的;沒有按規定建立機械通風系統,以及通風能力不足,風速、風量、風質不符合要求的;未按相關規定建立排水系統,以及排水系統能力嚴重不足的;沒有按規定使用取得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裝置設施;

22、壩體超過設計壩高、超設計庫容儲存尾礦,以及尾礦庫排洪設施不符合設計要求的;危庫、險庫沒有停止生產並採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未按規定進行閉庫的。

23、其他不具備生產經營條件、安全生產條件,依法應該停產整頓治理問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糾階段(即日起至5月底):

各企業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並迅速動員部署,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特別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對本礦生產中非法違規行為進行重點排查,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檔立案,督促整改。

市安監局開展對事故隱患突出、非法違法行為嚴重的重點礦山進行執法檢查,對發現的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要按照“四個一律”要求嚴肅處理。

市安監局在前期工作基礎上,對全市所有非煤礦山進行覆蓋面100%的全面檢查,將“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推向深入。

對專項行動進行“回頭看”,市安監局進行重點督查。各非煤礦企業要及時對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總結匯總,於9月15日前報送市安監局。

各礦要成立非煤礦山“打非治違”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實行“打非治違”第一責任人制度,將責任落實到各班組和具體責任人,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全面排查,確保不留死角,取得實效。

各企業要結合本礦山工作實際,制定本礦“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把“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作為當前非煤礦山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紮實有效開展非煤礦山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各礦對排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責任、時限、措施和資金“五個落實”。

各企業要以這次“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為契機,有力推動非煤礦山全年各項工作任務的全面進展,把“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與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標準化、“六大系統”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推動全年非煤礦山工作的順利開展。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安監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形成“打非治違”工作合力,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對發現的無證無照等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一律取締關閉,對發現的重大隱患責令停產整頓並掛牌督辦,限期消除隱患,並加強對整改過程的跟蹤監督。市局對專項行動期間發生的非法違法生產安全事故,將進行嚴厲查處。

各企業要加強“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資訊報送工作,將本礦“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告上級市安監局。

打非治違管理方案4篇 “紀律高效,從容補漏——打非治違精細管理方案” 第2張

第2篇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銷售旺季的安全監管,充分發揮各部門聯合執法機制的優勢,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確保春節期間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打非治違”聯合執法工作方案。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要求,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秩序,重點打擊無證經營、“私貨經營”非法違法行為,促進安全監管效能進一步提升,確保全市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

20xx年xx月xx日(臘月二十五日)—20xx年xx月xxx日(正月初六)。

成立煙花爆竹聯合執法小組,通過市場巡查、接受群眾舉報(投訴)等形式,組織開展“打非治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強化對重點區域(市區、下蜀鎮、天王鎮)、重點物件、重點時段的檢查執法力度,全面排查和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

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聯合執法由市安委辦牽頭,市公安局、安監局、市場監管局各派2名執法人員攜執法車輛參加執法行動,屬地政府(街道辦,管委會)派員配合。聯合執法小組由市安監局分管副局長擔任組長;市公安局負責聯合執法過程的警力保障。

(一)對店面存放、私庫儲存的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實施查封扣押。

(三)對非法、違法經營煙花爆竹的經營者立案處理。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市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強化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按照“班子不散、人員不減、責任不變、力度不減”的要求,有計劃地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各鎮(街道,管委會)應迅速成立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聯合執法隊伍,組織公安、安監、市場監管、城管等分局(站、所)開展聯合檢查,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

(二)明確職責,密切配合。市公安、安監、市場監管等部門和屬地鎮(街道,管委會)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依法行政,強化責任落實,堅持統一行動、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切實做好煙花爆竹聯合執法工作,維護煙花爆竹經營秩序,為人民群眾營造安全、祥和、歡樂的節日氛圍。

聯合執法各成員單位要及時提供和反饋工作資訊,以利執法查處工作快捷高效。屬地政府(街道辦,管委會)應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監管協調機制,明確職能部門工作責任,落實重點時段執法檢查,群眾舉報(投訴)受理查處等相關工作措施,加強與市聯合執法小組及各相關職能部門的資訊溝通,保持縱向聯動。

(三)嚴格執法,注重實效。執法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督促經營單位迅速整改,對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製品要堅決予以查扣,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依法予以處罰。凡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大力宣傳,積極引導。充分發揮輿論宣傳作用,利用新聞媒體做好煙花爆竹聯合執法的宣傳工作,在曝光有關煙花爆竹違法行為(案件)的同時,從正面積極宣傳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識,引導經營者守法經營,安全經營。

第3篇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安全電視電話會議、全省安全工作會議和《縣集中開展安全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實做好安全生產領域20xx年“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規範安全經營秩序,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進一步推動供銷系統安全生產領域安全經營狀況持續穩定好轉。

1、煙花爆竹重點整治: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儲存、運輸、經營煙花爆竹存在安全隱患的;分包、轉包經營和出租、轉讓經營許可證的;未經批准擅自改建、擴建煙花爆竹倉庫或擅自改變儲存條件的;非法經營a級禮花彈的;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的;超許可範圍經營煙花爆竹的。

2、商場、旅業重點整治:儲存、經營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定在同一建築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單位埋壓、圈佔、遮擋消防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單位建築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執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沒有持證上崗、不會操作裝置設施的。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20日至5月30日)。各基層社、公司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採用多種形式,調動廣大幹部職工的積極性,積極參與到這次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中來。

(二)自查自改階段(6月10日至6月31日)。各基層社、公司要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企業實際,制定相適應的自查方案,組織專門力量開展本企業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行動。

(三)督查檢查階段(7月至8月)。縣社將組織人員對全系統企業的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確保活動取得實效,對檢查過程中發現有問題的企業,將下達整改通知書,明確責任,限期完成整改事項和內容,如有行動沒按要求開展的,或開展不徹底的,將嚴格追究一把手的責任。

(四)總結提高階段(9月)。各單位要對專項行動的開展情況進行認真梳理和回顧,總結好經驗,為下一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打下基礎。

(一)加強領導,成立機構。根據此次行動的安排部署,縣社成立由縣社主任為組長、分管副主任為副組長、業務股負責人和各基層社、公司單位一把手為成員的供銷系統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縣社業務股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檢查、督導落實等有關工作,確保本次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各基層社、各公司要採取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方式,加大對此次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宣傳力度,充分提高廣大幹部職工參與專項行動的積極性、主動性,擴大在供銷系統開展活動的影響性。

(三)邊查邊改,標本兼治。本次專項行動採取“標本兼治、治本為主、全面治理”的工作原則,各基層社、各公司要通過開展本次活動,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後患,建立嚴格的檢查登記制度,對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做好資訊反饋,上報縣社。

第4篇

根據關於轉發市安委會辦公室《關於轉發〈省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工作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檔案要求,為了紮實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依法依規打擊建築施工領域中存在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堅決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努力杜絕安全生產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較大事故,結合我市建築施工領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重點檢查:一是工程基本建設程式;二是各方主體和相關人員資質、資格;三是各類安全專項方案;四是相關崗位人員持證情況,特別是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五是建築起重機械裝置的產權備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記制度落實情況;六是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高支模、深基坑支護、建築起重機械裝置安裝拆卸和各類腳手架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部位和環節;七是各類機械裝置的運轉使用情況等。

從20xx年7月下旬開始,到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結合建築行業實際情況,研究制定開展建築施工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各企業要按照網格化監管工作要求,開展建築施工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糾正非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

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執法,始終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切實做到“四個一律”,即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工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停止承建新業務及繼續施工;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對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工整改,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對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檢查評估行動的實際效果,總結經驗,查詢不足,鞏固成果,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確保取得實效。對不認真開展自查,檢查中發現存在隱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業和相關人員予以通報,不良行為進行公示。

(一)強化領導,提高思想認識。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成立“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由委主任同志任組長,委副主任同志、總工程師同志為副組長,委法規科、造價招標辦、質監站、建管處、安監站、城建科等部門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委法規科,統一組織領導建築施工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各企業要深刻認識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起來,建立工作機制,明確工作任務,強化工作落實,積極配合“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二)突出重點,狠抓活動效果。各企業要以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為載體,進一步深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對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有效防範和遏制建築生產安全事故。

(三)注重宣傳,加強資訊報送。各企業要做好“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總結和宣傳工作,加強輿論引導,構建良好的活動氛圍,並建立完善資訊報送制度,按時報送有關資訊、資料和資料,具體資料報委法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