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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保健責任書8篇 健康承諾書:保障您的身體健康!

衛生保健責任書是指政府、企業等機構對於保障人們健康生活的承諾書。其目的是通過詳細闡述衛生保健工作的責任和具體任務,推動衛生保健工作的落實和提升,從而構建一個更加健康、安全的社會環境。

衛生保健責任書8篇 健康承諾書:保障您的身體健康!

第1篇

食品衛生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份,事關於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是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的大事。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規定》和《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教育部,衛生部關於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意見》等法律法規,以預防和抑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努力修建學校食品放心消費的環境為目標,堅持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圍繞"學校為學生著想,教育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牢固建立"師生生命健康第一,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普遍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從根本上增強教育系統防範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教育教學創造一個安全穩定的環境,特制定本計劃。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進步師生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熟悉,從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學校訂常教育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熟悉這項工作的重要性、緊急性、艱鉅行和長時間性。學校制定了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專門機構、專人負責,切實加強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成立了由一把手總負責的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組織調和各部分的工作,在全校範圍內構成有效的食品衛生安全網路。

1.加強對學校的食品衛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學校分管副校長與學校食堂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每學期會同校委會組織一至兩次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催促整改,並做好學生課營養餐、飲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學校食 品衛生的管理和督查。

2.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職員和從業職員實施食品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並做好必要的考核記錄。

3.加強學校食堂及飲用水等基礎設施建設,使其到達衛生要求,並與學校招生範圍相適應。學校食堂及飲用水等基礎設施達不到衛生要求或與辦學範圍不相適應的,要責令其限期整改。

4.催促落實食品衛生安全責任制度和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5.展開健康教育,普及學生食品衛生安全知識,教育學生育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

1.學校定期召開食品衛生安全專題會議,每月檢查學校食堂、飲食店、商店食品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達不到衛生基本要求的要果斷予以封閉。同時要做好四個備案:一是各層次的檢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檢查記錄備案;二是發現安全隱患要有整改記錄備案;三是出現食品中毒要有處理意見記錄備案;四是要制定飲食衛生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備案。

2.學校食堂應堅持服務師生,保本微利的原則,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3.學校要加強飲用水的衛生管理,必須向學生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設施。學校供水工作由專人監管,豔服學生飲用水的容器必須加蓋加鎖。

4.食堂從業職員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要求接受食品衛生知識和衛生法律知識培訓,並持有衛生監視部分指定醫療單位檢查的健康證明。發現得了影響食品衛生安全疾病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疾病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5.學校食堂物質實行準進制度,定點採購,並建立採購索證及驗收制度。

6.展開健康教育,普及飲食衛生安全知識,教育學生育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

7.加強食堂及飲用水源的安全保衛工作,制止非食堂工作職員隨便進進加工操縱間及食品原料寄存間,嚴防投毒事故的發生。

8.學校發生食品中毒事故後,應當迅速向當地衛生行政部分、教育行政部分報告,並採取積極措施展開救助工作。

1.建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制度。學要指定專人負責包括食品中毒在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上報工作。發生食品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立即報告當地衛生、教育行政部分,同時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報告內容為發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臨床表現、已採取的措施、可疑食品、聯絡人姓名、聯絡方式等有關內容。二是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學校應當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後,學校應採取以下措施:(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並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分和衛生行政部分報告;(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3)儲存造成食品中毒或可能導致食品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4)配合衛生行政部分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分的要求照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5)落實衛生行政部分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局勢控制在最小範圍。三是建立學校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規定,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學[學校20xx年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計劃 (2)學校和責任人追究責任。

2.檢查各校食品衛生安全進銷臺帳,對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對要整改的單位催促完成。

3.繼續展開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所有學校食堂、從業職員健康證持證率達100%。

4.定期展開培訓。定期展開對學校衛生主管領導和學校食堂負責人的衛生法律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

1,加強宣傳,展開健康教育活動,培養師生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2,與衛生部分聯合每季度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食堂食品衛生進行一次檢查.

3,暑假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後勤職員進行一次培訓,進步後勤工作職員的專業素質.

衛生保健責任書8篇 健康承諾書:保障您的身體健康! 第2張

第2篇

1.產生建築垃圾的建設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前攜帶證照、施工圖紙等有關資料,到所在轄區市容園林局主管部門如實申報建築垃圾排放處置計劃。如超出審批處置量,須重新申請辦理處置手續。

2.所在出土、拆遷工地必須安裝建築垃圾車輛限高標杆,施工現場必須封閉施工。建築工地設定標準遮擋門,嚴禁用蛇皮布代替遮擋門。圍擋高度不低於1.8米,並保持清潔、完整。

3.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出入口要設定沖洗設施,建築垃圾應集中堆放。工程施工的廢水、泥漿應經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統一沉澱處理,不得隨意排放和汙染施工區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4.處置建築垃圾時,必須由各區市容園林局認證的建築垃圾運輸資質單位處置。將建築垃圾交給未經認定的單位或個人處置,將按照《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處1萬元以上10萬以下罰款。

5.在清運建築垃圾時,應密閉清運,嚴禁超載、冒尖、拋撒。所在施工車輛駛離施工現場時,車輪、車體必須清洗,保持車容、車貌整潔。嚴格按照審批的時間、路線行駛,按指定地點傾倒。

6.建設單位需要回填建築垃圾,必須在轄區市容園林局主管理部門登記,由管理部門負責統一安排,不得擅自受納建築垃圾。

7.堅持市場化運營方向。建設單位施工工地要配備容貌監督員,容貌監督員接受區市容園林局主管部門統一安排和管理,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8.為了保證建築垃圾運輸安全,防止汙染城市道路,提升城市整體形象,專案建設方和建築垃圾運輸單位分別繳納一定數額的清潔運輸保障金和運輸安全保障金,由轄區市容園林局主管部門對兩項資金進行監管,如有違規現象,將扣除保障金。未出現違規行為,退還全部保障金,並支付同期銀行利息。

第3篇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營造良好的人居住環境和發展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101號令)、《國家團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73號令)及《湖北省愛國衛生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將西湖橋社群範圍內門店業主在經營過程中,所應承擔的管理責任明確如下。

一、臨街門店經營戶及業主在經營過程中,要做到文明、守法、誠信,具體內容有:

1、各經營戶業主要做到門店招牌新穎,式樣美觀,內容健康,不侵佔、損壞或者擅自拆除、遷移城市公共及環境衛生設施。發現下水道堵塞,水篦子、下水井蓋遺失或嚴重破損及時向社群報告;

2、保證門前整潔衛生,禁止亂搭亂建、亂貼亂掛、亂潑亂倒,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做到無煙頭、紙屑、果皮、無積水;

3、經營業主維修、建設及改造原因確需佔、破道情況,要立即主動向社群申報,並辦理佔、破道相關手續;

4、各經營戶需配齊垃圾容器,將日常垃圾收集後,傾倒於公共垃圾收集容器,不亂倒垃圾,做到臨街門店垃圾不出屋,並按時按標準交納環衛有償服務費;

5、不出店佔道經營,人行道兩側禁止擺放廣告招牌、燈箱等,禁止超出門、窗外牆擺攤經營、作業或者展示商品,不得在街面晾晒衣服、拖把等物品,確保門前車輛擺放有序。

二、環衛部門不履行責任或未按規定時段收集垃圾的,臨街單位住戶可向環衛主管部門投訴,對責任人予以處罰,投訴電話:。

三、臨街門店如不履行責任,違反上述條款,經居民舉報、城管人員巡查或上級領導督查後發現,由社群執法人員告戒,仍不改正的,社群網格化管理辦公室拍照取證後,由城市管理執法局依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湖北省愛國衛生條例》第二十七條、《國家團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條規定,責成立即整改落實,並處以個人十元至二百元、單位五千元至五萬元罰款。

第4篇

1.產生建築垃圾的建設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前攜帶證照、施工圖紙等有關資料,到所在轄區市容園林局主管部門如實申報建築垃圾排放處置計劃。如超出審批處置量,須重新申請辦理處置手續。

2.所在出土、拆遷工地必須安裝建築垃圾車輛限高標杆,施工現場必須封閉施工。建築工地設定標準遮擋門,嚴禁用蛇皮布代替遮擋門。圍擋高度不低於1.8米,並保持清潔、完整。

3.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出入口要設定沖洗設施,建築垃圾應集中堆放。工程施工的廢水、泥漿應經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統一沉澱處理,不得隨意排放和汙染施工區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4.處置建築垃圾時,必須由各區市容園林局認證的建築垃圾運輸資質單位處置。將建築垃圾交給未經認定的單位或個人處置,將按照《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處1萬元以上10萬以下罰款。

5.在清運建築垃圾時,應密閉清運,嚴禁超載、冒尖、拋撒。所在施工車輛駛離施工現場時,車輪、車體必須清洗,保持車容、車貌整潔。嚴格按照審批的時間、路線行駛,按指定地點傾倒。

6.建設單位需要回填建築垃圾,必須在轄區市容園林局主管理部門登記,由管理部門負責統一安排,不得擅自受納建築垃圾。

7.堅持市場化運營方向。建設單位施工工地要配備容貌監督員,容貌監督員接受區市容園林局主管部門統一安排和管理,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8.為了保證建築垃圾運輸安全,防止汙染城市道路,提升城市整體形象,專案建設方和建築垃圾運輸單位分別繳納一定數額的清潔運輸保障金和運輸安全保障金,由轄區市容園林局主管部門對兩項資金進行監管,如有違規現象,將扣除保障金。未出現違規行為,退還全部保障金,並支付同期銀行利息。

第5篇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營造良好的人居住環境和發展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101號令)、《國家團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73號令)及《湖北省愛國衛生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將西湖橋社群範圍內門店業主在經營過程中,所應承擔的管理責任明確如下。

一、臨街門店經營戶及業主在經營過程中,要做到文明、守法、誠信,具體內容有:

1、各經營戶業主要做到門店招牌新穎,式樣美觀,內容健康,不侵佔、損壞或者擅自拆除、遷移城市公共及環境衛生設施。發現下水道堵塞,水篦子、下水井蓋遺失或嚴重破損及時向社群報告;

2、保證門前整潔衛生,禁止亂搭亂建、亂貼亂掛、亂潑亂倒,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做到無煙頭、紙屑、果皮、無積水;

3、經營業主維修、建設及改造原因確需佔、破道情況,要立即主動向社群申報,並辦理佔、破道相關手續;

4、各經營戶需配齊垃圾容器,將日常垃圾收集後,傾倒於公共垃圾收集容器,不亂倒垃圾,做到臨街門店垃圾不出屋,並按時按標準交納環衛有償服務費;

5、不出店佔道經營,人行道兩側禁止擺放廣告招牌、燈箱等,禁止超出門、窗外牆擺攤經營、作業或者展示商品,不得在街面晾晒衣服、拖把等物品,確保門前車輛擺放有序。

二、環衛部門不履行責任或未按規定時段收集垃圾的,臨街單位住戶可向環衛主管部門投訴,對責任人予以處罰,投訴電話:。

三、臨街門店如不履行責任,違反上述條款,經居民舉報、城管人員巡查或上級領導督查後發現,由社群執法人員告戒,仍不改正的,社群網格化管理辦公室拍照取證後,由城市管理執法局依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湖北省愛國衛生條例》第二十七條、《國家團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條規定,責成立即整改落實,並處以個人十元至二百元、單位五千元至五萬元罰款。

第6篇

為了共同搞好門前市容環境衛生的管理,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圍繞縣委、縣政府提出 爭創省級文明城市和衛生城市新要求,確保縣城市容環境整潔衛生。根據和平縣人民政府賦予城市監察大隊職能,現與縣城管轄區內臨街各單位、店鋪、住戶門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責任明確如下:

門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責任區域指縣城轄區臨街的單位、店鋪、住戶門前垂直至街道、路面側石邊的臺階、空曠地、人行道路等區域。

二、臨街單位、店鋪、住戶在門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中應履行的責任

(一)搞好外牆立面、天面、陽臺的市容環境衛生。對門前臺階、空曠地、人行道路,三車修理點、飲食檔店每天清洗一次,其他商鋪每週清洗一次。

(二)門前不得佔道經營、佔道施工作業、佔道堆放雜物,店鋪櫃檯貨物擺放不超出門檻。

(三)門前招牌應保持清晰整潔、無明顯陳舊或破損,文字要規範,無錯字、缺字。

(四)沿街牆面應保持潔淨、美觀,無亂張貼、亂塗寫、亂拉掛。

(五)不得亂倒汙水,自備垃圾容器並放置在門檻以內,垃圾分類袋裝存放,嚴禁將垃圾掃地出門。

(六)門前不得私自設定簷篷、遮陽布,凡設定簷篷、遮陽布的,必須經城管部門統一規劃、統一設定、統一用料,要保持整潔完好,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七)門前按照城管部門的規劃佈置的要求種植、管護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禁止並制止攀折樹木,依樹搭棚,踐踏草坪損壞樹木和綠化設施及擅自佔用綠地等行為。

(一)城管部門要積極向市民進行市容環境衛生宣傳,並對臨街單位、店鋪、住戶的門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責任落實情況進行不定期的巡查督促。

(二)對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城管部門有權督促其整改,對不及時按要求落實整改的單位和個人,將由城管綜合執法部門按照《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及相關法規進行處罰。

(三)環衛所按規定做好轄內環衛保潔工作,並將垃圾收集點的垃圾及時清運。

(四)責任書一式兩份,簽訂雙方各執一份,並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7篇

為強化市容環境衛生責任管理,改善環境衛生與容貌面貌,營造潔淨、有序、優美城市環境,依據《國務院關於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101號令)、《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省人大會××號公告)、《城區環境衛生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政辦發[××××]××號)等有關規定精神,特制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責任書。

市容環境衛生納入部門一級目標管理,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其他責任人對分管職責範圍內的市容環境管理工作負責。

一把手高度重視,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齊抓共管,措施有力,所轄區域市容環境衛生水平達到市民基本滿意。

(一)定期研究市容環境衛生工作每月不少於一次,研究解決突出問題,進行綜合管理、執法,形成紀要,並將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納入主要議事日程並作為幹部年度幹部考核主要內容。

(二)加強所轄區域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管理。按照×政辦發[××××]××號檔案劃分職責,市容環境衛生日常工作基本達到《城區市容環境衛生日常檢查考核評分標準》,切實履行職能職責:負責編制××市環境衛生管理專業規劃及年度計劃,協調、指導區(縣)編制區域專業規劃及年度計劃,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管;負責城區主幹道車行道清掃保潔;負責城區生活垃圾清運及無害化處理;負責制定環境衛生質量考核標準及日常考核,監督執行行業標準及規範;負責城區環境衛生基礎設施、機械裝備配套建設及管理;負責城區環境衛生工作執法管理及市民投訴事項的受理、解決;負責城區垃圾處理費等費用的集中收取,會同財政部門擬定資金分配兌現方案;負責對城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市容環境衛生進行日常監督、管理、檢查;負責城區重要活動的環境衛生保障協調工作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環境衛生責任人、分管領導、承辦責任人、作業負責人及責任明確並公示。

建立動態迴圈提高的管理機制和績效監督體系及經費保障,能夠確保市容環境衛生作業人員正常履行職責;建立行政一把手巡查制度及建立巡查、抽查、考核擋案,列入幹部考核記錄;

投訴舉報制度健全,設有受理群眾投訴的機構,對外公佈投訴電話;建立實施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及長效管理機制;建立並實行市容環境重大事項預公開制度和聽證制度。

制定嚴格的日常檢查、複查制度並認真執行。組織抽查每月不少於一次,每月不定期抽查至少兩次,每次檢查對上次檢查中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所有檢查記錄必須形成詳細的檔案。

按照十堰市市容環境衛生髮展規劃,有計劃、有重點實施所轄區域市容環境衛生硬體設施建設,必要裝備、設施達到國家標準。

上述各項責任落實情況,按照日檢查、周進度、月通報、季公示進行考評,並根據完成情況實行獎懲。

第8篇

為強化市容環境衛生責任管理,改善環境衛生與容貌面貌,營造潔淨、有序、優美城市環境,依據《國務院關於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101號令)、《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省人大常委會號公告)、《城區環境衛生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政辦發[]號)等有關規定精神,特制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責任書。

市容環境衛生納入部門一級目標管理,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其他責任人對分管職責範圍內的市容環境管理工作負責。

一把手高度重視,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齊抓共管,措施有力,所轄區域市容環境衛生水平達到市民基本滿意。

(一)定期研究市容環境衛生工作每月不少於一次,研究解決突出問題,進行綜合管理、執法,形成紀要,並將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納入主要議事日程並作為幹部年度幹部考核主要內容。

(二)加強所轄區域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管理。按照*政辦發[]號檔案劃分職責,市容環境衛生日常工作基本達到《城區市容環境衛生日常檢查考核評分標準》,切實履行職能職責:負責編制**市環境衛生管理專業規劃及年度計劃,協調、指導區(縣)編制區域專業規劃及年度計劃,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管;負責城區主幹道車行道清掃保潔;負責城區生活垃圾清運及無害化處理;負責制定環境衛生質量考核標準及日常考核,監督執行行業標準及規範;負責城區環境衛生基礎設施、機械裝備配套建設及管理;負責城區環境衛生工作執法管理及市民投訴事項的受理、解決;負責城區垃圾處理費等費用的集中收取,會同財政部門擬定資金分配兌現方案;負責對城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市容環境衛生進行日常監督、管理、檢查;負責城區重要活動的環境衛生保障協調工作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環境衛生責任人、分管領導、承辦責任人、作業負責人及責任明確並公示。

建立動態迴圈提高的管理機制和績效監督體系及經費保障,能夠確保市容環境衛生作業人員正常履行職責;建立行政一把手巡查制度及建立巡查、抽查、考核擋案,列入幹部考核記錄;

投訴舉報制度健全,設有受理群眾投訴的機構,對外公佈投訴電話;建立實施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及長效管理機制;建立並實行市容環境重大事項預公開制度和聽證制度。

制定嚴格的日常檢查、複查制度並認真執行。組織抽查每月不少於一次,每月不定期抽查至少兩次,每次檢查對上次檢查中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所有檢查記錄必須形成詳細的檔案。

按照十堰市市容環境衛生髮展規劃,有計劃、有重點實施所轄區域市容環境衛生硬體設施建設,必要裝備、設施達到國家標準。

上述各項責任落實情況,按照日檢查、周進度、月通報、季公示進行考評,並根據完成情況實行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