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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健康責任書6篇 "保障員工健康,承擔職業責任"

職業健康責任書”是企業對員工職業健康與工作環境保障的一種承諾,也是體現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舉措。此書是企業制定和落實職業健康安全政策的重要文書,旨在為員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職業健康責任書6篇

第1篇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加強基礎管理,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強化重大風險的監控措施,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保障體系建設,確保公司生產經營目標的全面實現,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公司特與你簽訂《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管理目標責任書》,其責任指標與考核獎懲辦法如下:

1、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負責全公司的.安全保衛、治安和消防工作。

4、組織安全保衛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加強對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的監督管理,並經常進行檢查,做到使用合理,安全無誤。

6、強化治安管理,做好重點職工違法人員的管理和幫教工作。

7、負責外來人員入廠前的安全告知,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

1、年內公司將對以上目標進行考核,達到目標要求的,按公司《安全考核與獎懲制度》進行獎勵,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公司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2、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完成年度目標;未發生與本部門相關的安全事故;可評為安全工作先進集體。

3、對於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一定後果的人員,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職業健康責任書6篇

第2篇

為安全使用叉車,杜絕叉車安全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和裝置使用管理相關規定,與叉車操作員簽訂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管理目標責任書。

1、叉車必須樹立為生產服務的觀點,聽從車間主任和公司專管員的指揮,忠於職守,熱愛駕駛工作。

2、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駕駛業務水平,掌握叉車效能、結構、原理等知識。正確使用叉車,確保叉車安全、穩定執行。

3、認真做好叉車本班的檢點工作,作到班前仔細檢查柴油、機油、水以及緊韌體和傳動系統是否正常,在確定叉車完好正常的情況下方可啟動執行。

4、本班工作結束後,應對叉車清掃、擦拭,冬季應及時排空冷卻水,將叉車正常轉交下班。

5、做好日常維護和定期維護工作,配合維修工檢查和修理好自己使用的叉車,參加所使用叉車的修理和驗收工作。

6、嚴格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認真履行交接班制度,完成領導佈置的各項任務。

7、嚴禁在工作場地超速、超效能使用叉車,叉料時應輕舉輕放,適中行車,決不準高速、猛打方向等不當操作行為。

8、及時將叉車執行中出現的`不正常現象告知車間主任,以便及時查詢不正常原因。屬小問題的可有叉車工自行維修,叉車工不能維修的報請公司專管員通知維修工修理。

9、對叉車工不愛護車輛,未進行當班檢查,螺絲鬆動,缺水缺油所造成的機械損害由當班叉車工直接賠償經濟損失。

10、對交接班叉車未認真檢視、檢查,接班人接班後發生的叉車故障由接班人自負經濟損失。

11、叉車在執行中,要注意行走路線上的硬物及鋒利物件,杜絕輪胎劃破的人為事件發生。若叉車工不負責任所造成的輪胎劃破報廢,由叉車工賠償。

12、叉車工在工作中應注意人身安全,如違章操作所造成的人員傷亡或機械損害由當班叉車工直接負責。

2、積極主動參加生產技能和安全知識、規程培訓,培養嚴謹的工作作風;

1、年內公司將按照《安全考核與獎懲制度》對以上目標進行考核,達到目標要求的,進行表彰獎勵,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公司視情節給予處罰。

2、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完成年度目標,可評為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個人。

3、對未達標的個人,實行一票否決,公司給予取消其評比先進的資格

4、叉車操作員違反以上規定造成貨物、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根據公司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和賠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3篇

中國水利水電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哥拉分公司 20xx 年度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書為貫徹落實國家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水電建設股份公司和十一局有限 公司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規章制度,明確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實現公司環境、職 業健康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特簽訂 20xx 年度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管理職責 1.堅持安全工作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針政策和水電建 設股份公司、十一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工作會議精神。 2.組織制定重大環境因素、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制定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責任 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組織對管理部門和專案部的檢查考核。 3.保證本單位環境管理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投入的有效實施,並規範做好安全投入統計工 作。 4. 每年至少召開 4 次 hse 管理委會會議或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進 度、效益與安全生產的問題,解決 hse 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5.督促、檢查本專案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在規定時限內 如實報告各類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事故,及時處理各類事故。 6.建立、落實以總工程師為主要負責人的安全技術管理體系,加強安全技術隊伍建設,組 織制定安全技術責任制度,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7.加強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隊伍建設,保證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系統人力資源配 置,明確安全主管領導。 8.加強對分包單位和臨時用工的安全管理並將其納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9.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對所屬專案部的危險源進行辨識,並對危險因素實行分級監管,及時 消除隱患。 10.保證本專案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工作的有序開展,進一步推動本專案部安全資訊化工 作。

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 不發生事故瞞報、謊報、拖延不報事故行為;不發生安全生產責任死亡事故或其他性質嚴 重、社會影響較大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事故;在建專案安全評估率不低於 80%(新開工專案 100%進行安全評價) ;專案部安全標準化班組建設達標率 50%以上;hse 管理人員到位率 100%; 員工(包括分包商員工)崗前安全培訓、操作技能培訓率 100%;在規定的時間內安全生產隱患20xx 年 1 月 1 日 20xx 年 1 月 1 日整改率 100%;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審批、交底率 100%,海外 事業部 【20xx】 工管 04 號文 《國際工程在建專案考核管理辦法》 的`年終 hse 管理考核達標率 80% 以上。

三、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控制指標 1. 不發生生產死亡責任事故和負主要監管責任的死亡事故(均含勞務) ,重傷事故率控制 在億元營業收入 0.3 人以內(含勞務) ; 2.分包商不發生較大及以上的生產性責任事故、負主責的交通事故、較大自然災害事故; 3.不發生直接經濟損失超過 20 萬元以上的火災、機械裝置、財產損失事故; 4.不發生負主責的一次性死亡一人以上的場外交通事故、自然災害事故; 5.不發生環境汙染事故;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排放達到國家標準;塵、噪、毒重要環 境因素檢測率 100%;有害固體廢棄物回收率 100%。

四、風險抵押金: 按照《安哥拉分公司安全風險抵押金考核管理辦法》標準繳納。

五、獎罰: 按照《安哥拉分公司安全風險抵押金考核管理辦法》執行。

第4篇

為加強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全面深入貫徹各項安全環保職業健康法律法規,落實“一崗雙則”和管理體系及安全標準化的有效執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不發生大的工傷事故,杜絕環境汙染事故,不增加新的職業病例,切實保障職工群眾生命安全,保證xx公司xx年年度目標的實現,特簽定xx年xx公司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目標責任書。

一、目標責任期限:二xxx年一月一日至二x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二xxx年公司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目標任務:杜絕工亡事故,不發生特、重大事故,不發生大的工傷事故,杜絕重大環境汙染事故,不增加新的職業病例,確保管理體系及安全標準化的有效執行。

1、否決性指標:責任單位要切實搞好安全環保職業健康工作,落實安全責任,遏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減少一般事故,把經濟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二xxx年的目標任務是:重傷事故為零;工亡事故為零;各類重(特)為零;重(特)大交通事故為零;中毒窒息事故為零;重(特)大裝置事故為零,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為零,不增加新的職業病例。

(1)建立和完善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體系,各xx落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管理部門落實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層層分解落實目標責任。否則扣負責人100元。

(2)每年的1月份必須制定安全環保職業健康工作計劃或實施方案,明確全年的安全教育計劃,落實教案並報安全保衛部備案,否則扣單位負責人100元;沒有按照計劃執行,而且不上報變更理由扣負責人200元,扣領導班子和安全員各100元。

(3)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本單位生產技術的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判斷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就是勝任專兼職安全管理工作的能力,並取得相應的安全管理資質。調換安全管理人員必須事先徵得安全保衛部同意後才能調換。否則扣負責人50元/次。

(4)確保公司安全環保職業健康規章制度和管理體系在本單位的貫徹執行,單位領導班子或者安全員每季度必須參加一次班組的安全學習。

(5)負責人每月組織召開兩次安全會議,每月牽頭開展兩次安全檢查。每少一次扣負責人100元,單位領導班子100元。

(6)負責人每月對安全員的工作(安全教育、安全記錄、臺帳和隱患整改)進行檢查、指導,對班組的安全教育、安全檢查記錄和臺帳進行檢查並簽字,指出存在的問題或提出建議。否則扣負責人和安全員各50元/次。

(7)檢修、搶修、對外承攬工程、對外勞務輸出,要分別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要有教育培訓記錄備查,集體外出活動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並報安全保衛部備案。否則扣責任人100元/次

(8)負責人安排安全員其他兼職工作的工作量或工作時間不能超過安全員所有工作量或工作時間的30%,確保安全員有足夠的精力從事安全管理、學習和思考。否則扣負責人100元/次,領導班子100元/次。

(9)車間級安全教育時間每季度不得少於4小時,全年不得少於16小時,班組安全教育時間每季度不得少於4小時,全年不得少於16小時;車間級、班組級的安全教育必須有教案、簽到記錄,考卷備查。否則扣負責人和安全員各100元,安全教育沒有結合單位實際情況開展,扣單位負責人和安全員100元。

(10)“三違”人員累計超過本單位總人數的3%(30人以下超過4%),扣單位負責人50元,扣單位100元;累計超過5%扣單位負責人100元,扣單位200元;累計超過10%,扣負責人200元,扣單位500元。

(11)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發生由於人為原因造成汙染物大量排放,每次對單位負責人扣100元/次;能夠採取措施回收處理而未及時回收處理,對負主要責任的負責人扣50元/次。

(12)負責人開展60co丟失、氣體洩漏等重要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檢查,制定適用的管理方案,確保重要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受控,否則扣負責人100元/項。

(13)定期開展有毒有害、煙霧、火災等系統的檢查,建立相關記錄臺帳,每少一次扣負責人50元。

(14)危險固廢及時收集、儲存,按照規定合法處置。

(15)負責人和車間安全員要及時督促員工按時參加並完成公司組織的職業健康體檢工作,如無故缺席,不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工作,每少一人次,扣該單位領導班子50元。

(16)以上考核性指標的處罰如果與安全管理考核細則不一致的條款,嚴格執行本責任書的考核條款;考核性指標的扣款由相關人員繳納現金到安全保衛部。

1、日常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按公司《事故管理規定》及“考核性指標”進行月考核。

2、按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目標管理辦法(年終考核)。

3、未完成否決性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目標的單位,取消評優資格。

附則: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責任單位與xx公司安全保衛部各執一份。

第5篇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加強基礎管理,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強化重大風險的監控措施,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保障體系建設,確保公司生產經營目標的全面實現,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公司特與你簽訂《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管理目標責任書》,其責任指標與考核獎懲辦法如下:

1、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時刻督促檢查勞動紀律的情況,對部門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跟蹤本行業及與公司業務相關的國內外技術發展趨勢,結合公司現行業務優勢,為公司業務的發展方向提出市場開發和技術研製計劃;

7、聯絡專案相關單位和相關技術專家,制定初步的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

1、本責任書由公司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進行檢查考核,公司設立專項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用於安全生產考核、安全生產競賽、三級危險點檢查等考核獎懲兌現。

2、年度完成本責任書的各項考核指標,實現安全生產無事故、安全管理達標,給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主管安全的領導和專職安全員進行獎勵。

3、年度內發生事故,完不成本責任書的各項考核指標,公司按《安全生產考核與獎懲制度》有關規定,給責任考核單位給予警告和經濟處罰,發生重大事故,實行安全否決。

第6篇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推動用人單位積極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保障勞動者的健康權益和生命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健康協調發展,明確衛生監督部門和企業在職業病防治的職責,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企業負責人的目標管理責任。

二、設定或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組織,配備專、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三、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急救預案。

四、落實工作場所職業危害警示、告知制度,配備有關職業病防護裝置、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並保證正常使用、維護。

五、建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價制度和職業衛生檔案,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按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並把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儲存。

六、組織職工進行職業衛生知識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規,依法搞好本企業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七、不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安排有職業禁忌症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

康檢查中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八、發生或者可能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採取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並及時報告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九、企業應對新建、改建、擴建專案及時進行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控制效果評價,並報衛生行政部門稽核驗收。

十、每年11月30日上報當年的新建專案名單、職工健康監護及職業病危害監測與評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