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有哪些地方是可以適當修飾
簡歷技巧5K
很多求職者都知道,簡歷要寫的生動、精彩但不能誇誇其談、胡編亂造。但是知道是一回事,自己遵守與否又是另外一回事。部分求職者為了吸引HR的注意,往往會在簡歷上進行“改造”。但是這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更沒有包得住火的紙,一時的欺騙就像是埋了一顆定時炸彈,一旦被引爆,那後果就只能由自己負責了。因此,對於求職者來說,哪些地方的“改造”是不被允許的呢?而又有哪些地方是可以適當“修飾”的呢?且聽我慢慢道來。
一些見光死的“造假”
許多HR對求職者的第一印象來自於其遞交的簡歷。然而,簡歷也面臨著資訊歪曲問題。權威網站“HR聚會所”曾就“這些‘簡歷欺騙’指標,你經歷過嗎?”展開調查,資料顯示,受訪者中超過半數的HR表示“經歷過從業時間及技能與經歷的造假”。當談及遭遇到此類情況會怎樣處理時,大部分HR表示“會拒絕求職者的求職申請”。
業內人士指出,由於企業的“警惕性”越來越高,在簡歷上使用欺騙手段的風險越來越大。尤其是外企,是通過嚴格的筆試和面試來選拔人才,簡歷寫得再好,如果不能通過考試,也只是枉費心機。一旦露了馬腳,那求職者失去的不僅是一次就業機會,還有做人的信譽。試想一個在社會上作假的人,企業怎麼可以相信他的人品。
簡歷注水關係到社會誠信制度的建立和畢業生個人以什麼樣的姿態走入社會問題。假簡歷無疑違背了為人處事的誠信原則,事情敗露,只能遭到用人單位拋棄和拒絕,對自己的職業生涯發展也不利。
“修飾”與“造假”有本質區別
我們曾經針對HR做過調查:“你能容許應聘者的簡歷有多大水分”?有HR表示,要看一下水分出在哪裡,有的水分是誇大,有的是失真,對於最基本的情況,比如說學歷、工作經歷等,必須是真實的,但是對於在能力方面的誇大其詞,簡歷中的描述很難做到百分百的準確,比如權威網站某位網友曾經對工作經驗中是該如實寫“1年8個月還是2年”而糾結。不管怎樣,簡歷摻假和適當修飾還是有本質的區別的,在此,我們提醒各位求職者,
勞動法相關:簡歷造假的嚴重後果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有規定:“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知識技能、學歷這些判斷是否勝任的資訊如有虛假,屬於求職者以欺騙的手段影響用人單位錄用決定,這構成勞動合同無效。一旦查實,用人單位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任何的經濟補償金。
而家庭住址、家庭成員這些檔案資料資訊,如有虛假,並不直接影響用人單位錄用決定。有些單位可能會關注員工的家庭住址,通過住得遠近來預測其工作穩定性。但是家的遠近對穩定性的影響是無法量化判斷的,同時還會受到交通工具等其他因素的干擾,顯然這不會是用人單位招聘員工的決定性因素,僅僅會作參考使用。如果求職者提供虛假家庭住址,騙得單位的錄用,其後果不會導致勞動合同無效那麼嚴重,但他應該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上下班非常辛苦。因此發生遲到早退,單位便有權按照規章制度懲罰。同樣,如果婚姻和生育狀況有虛假,那員工未來真要請晚婚假時,單位便能以員工已結過婚為由,拒絕給予晚婚假。因為員工自己入職已向公司申報過自己已婚的狀況,再結婚屬於非首次,不能再享受晚婚假了。
所以,如果你真的希望以此方式獲得一份工作,並且這一行為並不構成違法,相信單位暫時也沒直接途徑可以查得到這些資訊的真實性。但是當你進入這家單位後,有一天你的上司知道你入職時給予的這些資訊虛假時,你的升職加薪,未來的職業發展,不可避免地會受到影響。這其中的得失,只能由你自己來衡量了。(完)
-
求職簡歷製作的注意點
廣州恆大集團人力資源部副經理伍立群說,在相同學歷條件下,一定要在簡歷中體現自己的優勢來。比如說,有的同學把自己“英語二、四級”、“計算機二級”、獲得過什麼資格證都標在了簡歷的封面上,這樣招聘人員看簡歷一目瞭然,一下就把這份簡歷挑出來了。相反的,有的同學...
-
美式簡歷的特點
向美國公、私營企業或機關行號謀職時,並不需要寫傳統中國式求職的自傳。美國法律明文禁止僱主對謀職者施行各類歧視,包括種族、性別、年齡、國別、宗教信仰等類歧視,且基於尊重**的理由,僱主也不敢要求謀職者或僱員交出會洩漏身世或家族背景的自傳。對美國人來說,求...
-
從招聘官的角度看簡歷
您知道嗎,80%的簡歷在五秒鐘之內甚至根本沒有被閱讀就被淘汰了!相反的,一份編輯專業、製作精良的簡歷將叩開您所向往公司的大門。畢業在即,大學生們在簡歷上下了不小功夫,可功夫到家不到家?要招聘單位說了算。香港智裕國際諮詢有限公司總經理李韻慈女士,具有多年招聘...
-
簡歷造假摻水要不得,很容易被知道
相信很多候選人特別是已在職場有一定年限的求職者,在找工作過程中都有遇到過背景調查這一項。那些簡歷摻了水甚至造了假的候選人碰到背景調查時一定是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生怕被查出點什麼,又期望可以渾水摸魚趟過難關。那麼問題來了,背調真的那麼容易就可以矇混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