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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生產生活環境整治考核管理方法

各村黨支部、村委會:

農村生產生活環境整治考核管理方法

為進一步加大農村“髒、亂、差”問題的整治力度,確保農村生產生活環境得到明顯改善,農民群眾生活素質明顯提高,從而進一步加快我鎮新農村建設步伐,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整治重點

(一)、主幹公路沿線可視範圍內的“三大堆”、白色垃圾等;

(二)、進村路兩側建築垃圾、“三大堆”等;

(三)、村內“三大堆”、漫流汙水;

(四)、河道、池塘的漂浮汙染物。

二、整治標準及考核辦法

(一)、主幹公路兩側可視範圍內無“三大堆”、白色垃圾(30分)。檢查發現道路兩側可視範圍內有白色汙染或“三大堆”,每發現一處扣1分,扣完為止。

(二)村莊周圍及村路兩側達到“四無”標準:可視範圍內無白色垃圾、無亂搭亂建、無“三大堆”亂堆亂放、無汙水橫流(30分)。檢查發現道路兩側可視範圍內未達到“四無”標準,每發現一處扣1分,扣完為止。

(三)村內無“三大堆”,無汙水橫流(15分),生活垃圾及時轉運至鎮垃圾中轉站(10分)。檢查發現村內有“三大堆”,每發現一處扣1分,扣完為止;垃圾轉運由鎮村建設辦公室依據生活垃圾轉運數量進行考核。

(四)河道、池塘內無垃圾漂浮物,河邊、池塘邊無垃圾堆放(15分)。檢查發現河道、池塘保潔較差,水面有漂浮物,岸邊有垃圾,每處扣1分,扣完為止。

三、督查考核機制

1、建立常態巡查督促制度。鎮政府成立督查組開展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單,做好督辦記錄,確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

2、實行每月檢查測評制度。組織每月對全鎮所有村進行檢查測評。對推進此項工作投入大、措施實、有創新、有亮點的,由鎮督查組稽核後進行相應獎分計入年底工資考核;凡低於70分的村當月警告,支部書記做出整改承諾,對整改不及時或整改不力的進行通報批評、督導整改。

3、實行年度考核獎懲制度。年終目標考核時,鎮黨委、政府結合全年的月考評情況、全年常態督查情況和村開展環境綜合治理的成效進行綜合考評,考核村主要負責人、駐村幹部和包片領導等相關責任人員,考核結果與年終評先選優、農村幹部工資直接掛鉤。對市領導點名批評的,每次扣除村主要負責人工資300元,年底取消評先選優資格;對鎮主要領導點名批評的,每次扣除工資200元;對連續多次督導仍整改不力的,鎮黨委將對村黨支部書記採取組織處理。

四、本辦法適用範圍為本村區域內,自公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