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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房部飲食機電裝置管理規則

廚房部飲食機電裝置管理規則

廚房部飲食機電裝置管理規則

要求:廚房部飲食機械均為機電產品,且部分為明火作業裝置,所有操作員工應具有一定的安全用電常識和專業的技能培訓,能夠安全、有效、正確的使用廚房裝置,具體管理規則如下:

一、 所有實際操作裝置員工需經過廠家專業培訓,經本部門考核合格後,方

可使用、操作飲食裝置。

二、 專人專用、專人負責廚房裝置的使用、衛生。

三、 各班組裝置主要負責人應熟知飲食裝置的執行程式及標準,瞭解裝置

效能,根據裝置情況,正確使用飲食裝置。

四、 裝置執行前檢查水、電、燃汽是否滿足裝置要求,工作結束後關閉水、

電、燃汽、高溫裝置待冷卻至安全溫度。

五、 裝置執行中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密切關注裝置執行情況。

六、 如裝置發生報警或故障應立即彙報當班廚師或廚師長,由領導親自解

決,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

七、 裝置如發生部件損壞,由部門負責人聯絡工程部門或廠家進行維修。

八、 由於員工對裝置使用不當,違反操作規程而引發裝置故障、損壞對責任

人給予以50-200元處罰,如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九、 正確使用裝置按流程執行,保證個人使用安全。

十、 裝置衛生由當班操作者負責,每日清理,做到“木見本色、鐵見光”,內

部整齊乾淨,外部無汙漬,由當班廚師或廚師長負責監督、檢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