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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業大學2021年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細則

北京林業大學2021年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細則

北京林業大學2021年教學成果

評審工作細則

 

為做好北京林業大學2021年教學成果獎評選工作,根據國務院頒佈的《教學成果獎勵條例》和《北京市教育教學成果獎評審獎勵辦法》,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實施目的

教學成果獎授予在我校教育教學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成果的集體和個人。主要目的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深化教學改革,加強教學基本建設,促進教學成果的應用與推廣,持續提高人才培養能力

二、評獎範圍

申報成果應符合黨和國家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反映教育教學規律,具有創新性、實用性、推廣性,對提高高等教育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實現培養目標產生明顯效果。主要包括轉變教育思想觀念、改革人才培養機制、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加強教學質量保障、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推進線上教學、推動教學管理機制改革、優化學科專業結構、改進教學內容方法、強化實踐育人環節、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

三、獎勵等級及獲獎條件

本次校級教學成果獎設校級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特等獎不超過2%,一等獎不超過15%,二等獎不超過25%。評獎堅持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評審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推薦一等獎及以上的教學成果實踐檢驗期截至2021年3月31日不少於4年(含4年),推薦二等獎的實踐檢驗期不少於2年(含2年,截至時間同上)。實踐檢驗期年限指成果完成時間至成果推薦時間之間的年限,應用阿拉伯數字填寫。

已獲往屆校級、北京市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的專案原則上不再參與本次申報;如獲獎專案在原有基礎上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績,可再次申報(需提供與之前獲獎成果相比重大突破、重大成績的詳細說明)。

1.主要完成人條件

成果主要完成人應符合下列條件:

1)忠誠於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堅持黨和國家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學術風範。

2)主持並直接參與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施全過程,並做出主要貢獻。直接承擔高等教育教學工作(含教學管理、教學研究和教學輔助工作),一般要有連續三年以上從事高等教育教學工作的經歷。

3)每項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過10人。

4)不得重複申報。每人限報2項教學成果獎,其中作為主持人的成果限報1項。

2.成果的主要完成單位條件

指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並在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踐全過程中做出主要貢獻的單位。每項成果的主要完成單位一般不超過3個。

3.獎勵等級標準

1)特等獎

在教育教學方面實現重大突破,取得重大人才培養效益,尤其是在符合國家戰略定位、服務北京經濟社會發展、突出學校辦學特色,在全國高等教育教學領域起到引領作用,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對提高學校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有突出貢獻的成果,可獲得級教學成果特等獎。

2)一等獎

在教育教學方面邁出重大步伐,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促進資訊科技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推動優質資源共享,有效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等方面達到國內同類院校領先的成果,可獲得級教學成果一等獎

3)二等獎

在教育教學方面取得較大成就,尤其是在結合學校辦學定位和學科優勢,轉變教育思想,優化學科專業結構,強化實踐教學,調整課程體系、教學內容及相關教材,改進教學方法等方面達到校內領先水平的成果,可獲得校級級教學成果二等獎。

同等條件下,長期從事公共課、基礎課教學工作的教師或教學成果可優先獲獎。

四、申報程式

1.申報北京林業大學2021年教學成果獎,由成果的第一完成單位或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學院或單位提出申請。各推薦學院或單位堅持公開、公平的原則組織本單位成果初評和推薦工作,並由院系級黨組織對申報團隊出具政治審查意見後進行排序。

2.推薦北京林業大學2021年教學成果獎,須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林業大學2021年教學成果獎推薦書PDF版和簽字蓋章掃描件各一份

2)北京林業大學2021年教學成果獎評審活頁PDF版

3教學成果總結PDF版

3教學成果應用及效果證明材料PDF版

4)能夠反映成果質量和水平的支撐材料(如論文、證書、研究報告、獎勵、報道等,電子版)

5)教學成果如教材,須提交樣書(一本),並提交包含教材封面、出版資訊頁、目錄及精選內容等的教材電子文件(PDF若教材僅是成果的一部分,則將教材封面、出版資訊頁、目錄及精選內容等的電子文件(PDF匯入支撐材料,與支撐材料一起提交;教學成果如含多媒體材料,須將多媒體材料傳送至指定郵箱

6)北京林業大學2021年教學成果獎推薦彙總表(Excel版和簽字蓋章掃描件各一份)。

除樣書可提供紙質材料外,其他材料均不接收紙質版。

 

五、評審組織

學校聘請專家組成教學成果獎評審專家委員會,負責教學成果的評審、獎勵;教務處負責成果獎評審日常工作。

六、評審程式

1.北京林業大學2021年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分為初評推薦、學校初審、學校複審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初評推薦。學院或單位組織對本單位申報的成果進行初評,參照學校評審標準遴選成果向學校推薦,須明確推薦等級、學院推薦意見,並做整體排序每個單位推薦特獎項的成果數不超過1項,推薦一等獎的成果數不超過本單位推薦總數的30%。

第二階段:學校初審。評審專家委員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確定進入學校複審階段的成果名單。

第三階段:學校複審。評審專家委員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復審確定獲獎名單。

最終獲獎等級不高於推薦等級。

2.評審專家委員會通過的北京林業大學教學成果獎,由教務處在評審會議結束之日起7日內報校長辦公會。校長辦公會研究通過後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日。公示期內,對公佈的教學成果持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以書面材料(須簽署真實姓名和聯絡方式)向教務處或紀委辦監察處提出異議

3.公示期結束後,各獲獎成果由教務處報學校批准,正式下發檔案予以公佈。

七、獎勵

1.對獲獎成果,給予獎勵,並頒發證書。

2.獲獎成果記入主要完成人的檔案。

八、其它

1.北京林業大學2021年教學成果獎的評選、獎勵工作實行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接受廣大師生監督。

2.對於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成果的獲獎者,核實後根據其獲獎成果的等級,經學校批准撤銷獎勵,收回證書和獎金,並責成有關單位給予行政處分。

3.本工作細則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北京林業大學教務處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