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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校內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校內車輛安全管理,規範校內車輛的行駛與停放,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國小校內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禁非實驗國小教職工的一切車輛駛入校園,更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校園車棚裡。

二、實驗幼兒園教職工的小轎車不得在本校校內車棚停放,電瓶車、摩托車應從實驗幼兒園大門口進出。

三、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車速不得超過20碼,發現違規者門衛和保衛人員必須進行勸阻,可以要求離開校園,可以取消其車輛駛入及在校內車棚停車的權利。對勸阻無效的,門衛、保安及其他教師都有權扣車,再作處理。門衛、保衛發現情況不作為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在課間,嚴禁一切機動車輛在校園內穿梭進出,以防止與奔跑追逐的學生相撞造成責任事故。

五、上學、放學學生進出校門口高峰時間段,要主動避讓學生,延時開車離校。嚴禁一切車輛與學生搶道。

六、小車駕駛合格證獲得未超過半年以上駕齡的,不得開車進入校園。

七、嚴禁進入校內的所有車輛,包括電瓶車和自行車都不得從教學樓底層的中央門廳通過。

八、准許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應無條件接受門衛、保安、學校保衛科人員管理,按規定路線開車,按指定地點和要求停車。

九、本制度對本校教職工、食堂人員、小店人員、校外蔬菜食品商品運送人員、垃圾處理車等一切進入校內的車輛適用。

十、因違犯本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及經濟損失,由違規者本人承擔。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執行。

實驗國小 學生處

20XX-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