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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學科教研組目標考核責任書

責任書2.79W

一、 職責

國小學科教研組目標考核責任書

協助教導處檢查教師備、講、批、輔、聽、訪等工作;督促教師認真學習大綱和鑽研教材。

二、 根據本組實際情況,定期開展課題研究,並實行集體備課,定研究專題時間、地點、定主講人;積極組織學生課外學科小組活動。

三、 定示範課、研究課(即骨幹教師反映先進教學思想課),學科帶頭人、優秀教改成果的彙報課,幫助教師提高自身建設。

四、 組織本組教師的政治思想學習及業務學習,負責計劃、組織、檢查、總結本組的教學工作,明確本學科的教學任務和年級教學進度和要求。

五、 考核物件

國小學科教研組長。

六、 考核辦法

1、 教導處不定時抽查、督促;

2、 學校考核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抽考,年終綜合考核前,先由學科組長自評及工作報告,再由學校考核小組審查並兌現獎懲。

3、 總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為優秀,總分在90---94分為良好,總分在81---89分為一般,總分在80分以下為較差;

4、 評為優秀、良好給予一定的獎勵,評為一般的不獎不懲,評為較差的懲幣100元。

七、 考核小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