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書信 > 責任書

學校保衛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責任書1.08W

為加強學校的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不受侵害,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共建和諧校園,確保學校安全。學校校長與學校保衛(值班)教師簽定《安全目標責任書》。

學校保衛教師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學校保衛(值日)教師必須具備較高的思想覺悟,護校、愛校、以校為家。

二、採用24小時值班制,兩人可採取短期輪換值班。

三、保證學校財產不受任何人為破壞和丟失,特殊情況(嚴重的自然災害等)除外。

四、在值班期間,由於玩忽職守,學校財產受到人為破壞、丟損,值班教師應付主要責任。

五、實行外來人員來校簽名制,嚴防壞人、神經病患者入校。

六、校長及學校安全檢查小組不定期對學校保衛工作進行安全查崗,根據查崗情況,酌情給予加分或減分,並及時提出表揚或批評。對不負責任者應限期改正,否則立即調換崗位。

七、對學校保衛教師實行安全目標獎懲,納入學校考核,對工作認真負責,未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者給予獎勵,晉級、評優優先照顧;對不負責任,值班期間隨意離崗,出現安全事故者,實行一票否決制;對出現嚴重安全事故的報請上級酌情給予相應處分。

國小校長(簽字蓋章):

學校保衛值日教師(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