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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

責任書1.72W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我院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學校的安定、穩定和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確保廣大同學的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有關檔案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請遵照執行。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

第一條 嚴格遵守學校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

1、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違規電器(如電爐、電熱棒、電飯煲、電吹風及其它偽劣電器產品以及煤油爐、液化氣爐等違禁液、氣加熱器具。

2、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佈置電線。離開宿舍時,必須關掉一切電源,做到“人走電關”。

3、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圖書館等室內公共場所吸菸。使用蚊香須擺放於安全處。

第二條 嚴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須按學校規定準時返回自己宿舍住宿,嚴禁學生未經請假夜不歸宿。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和外來人員。人員外出必須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

第三條 嚴禁學生到正規游泳場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四條 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經過申請,報學院、學校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外出。嚴禁出入不健康娛樂場所。

第五條 晚上返回宿舍須結伴而行。嚴禁攀爬圍牆、鐵門。

第六條 嚴禁學生酗酒、尋釁滋事、鬥毆、打群架。

第七條 購買電腦的同學自覺遵守國家計算機網路安全管理辦法的規章制度、且須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

第八條 珍視飲食衛生,維護身心健康,不到無健康證等不衛生場所購買、食用食物。

第九條 所有學生對人身、公共財產安全都應盡充分注意的義務,如遇突發性事故,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積極施救並在向輔導員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結合以上條例特此成立以班長為組長,紀保委員為副組長,學習委員、生活委員、體育委員、各寢室長等為成員的班級安全領導小組及事故處理小組。班長負責全面安排工作,各成員具體負責某一時段的安全工作。如:體育委員負責體育活動中的安全工作;生活委員負責班級的財產安全電器安全工作;紀保委員負責課前點名及課堂教學安全工作;學習委員負責網路安全工作及彙總班級安全日制工作等;各寢室長負責各寢室的財產,人身安全等。

本人已經明確以上安全責任書中所有規定,並保證認真遵守。若因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附: 級 班

責任人簽名——

班長 紀保委員

生活委員 學習委員

生活委員 體育委員

各寢室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