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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處理及其基本任務

責任書2.79W

公文處理是指在公文的產生和運轉的全過程中,以特定的原則和方法對公文進行創意、撰寫、加工、利用、保管,使其獲得必要功效的行為或過程。公文處理行為是公文的形成到運轉、再到傳遞存貯、再到檔案或銷燬的整個過程中。這是一整套的行為,對各類公文活動都產生著一定的影響,為公務活動提供著大量的印,因而,公文處理的行為與過程就必須做到準確、及時、安全。

公文處理及其基本任務

公文處理最基本的任務就是撰制、辦理、管理、整理(立卷),歸檔等一系列相互關聯、銜接有序的工作,撰制是前提,辦理是中心,管理、整理、歸檔是終結。幾個部分互相聯絡,互相交叉,互相制約。

撰制公文

就是根據公務活動的基本需要,由法定作者的代表一撰稿人通過領會意圖並收集整理有關的資訊撰擬成文稿,再經稽核簽發以及整理印製印印等工作過程,形成具有正式效力的公文。

辦理傳遞檔案

根據法定的職責權利規定,進行收文和發文的處理。發文處理是指以本機關的名義制發公文的過程,包括草擬、稽核、簽發、複核、繕印、用印、登記、分發等程式。收文程式指對收到公文的辦理過程,包括簽收、登記、稽核、擬辦、批辦。承辦、催辦等程式。傳遞檔案是將撰制完畢的檔案,根據有關規則遞送給收文單位的過程。

管理檔案

是指公文由文祕部門或專職人員統一收發、稽核、用印、歸檔、銷燬。對檔案實施科學系統的保管,對祕密檔案進行保密維護。

立卷歸檔

公文辦理完畢後,應根據《檔案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及時立卷歸檔。要對在立卷範圍內的檔案做系統化整理和編目,編製成案卷,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其移交檔案部門。

標籤: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