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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汛期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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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汛期(含假期)學生人身安全,防止溺水、雷電等意外事故發生,特與家長簽訂如下責任書,請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認真履行下列義務:

學校汛期安全責任書

1、 家長及學生及時關注每天的天氣預報,掌握相關的氣象資訊,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如帶雨具,準備接送的交通工具等。

2、 上學時間如果正在下雨且雨不大,有家長親自送到學校進入班級; 如果學生自己到校,要主動高職班主任,由班主任與家長聯絡,告知家長學生到校情況,或家長根據情況與班主任聯絡,瞭解學生到校情況;如果烏雲密佈,電閃雷鳴,將要下大雨,暫不要上學,與後再與班主任聯絡上學情況;如途中下大雨,要及時到附近農戶家避雨,不能到大樹下、電杆下、高大建築物或易發雷電的地方避雨,防止雷擊事故的發生,並及時與家長、班主任取得聯絡,說明情況並聽從家長或班主任的具體安排。

3、 放學時間下雨或雨後,有家長親自到校接學生回家,學生不得私自回家。

4、 在校時間下雨,學生自覺在班裡避雨,不到室外走動,有時必須請假,班主任批假後方可出教室。

5、 往返學校途中、雙休日、節假日教育學生,不到水井,機井、塘壩、河流、水坑中玩耍、捉魚、游泳、洗澡、觀水等活動。每天叮囑學生不在上述水域中私自下水或強行下水、不強行過河。

6、 學生在往返學校途中,雙休日,節假日,走親訪友時嚴禁搭乘各種農用車輛,嚴禁搭乘“無牌、無照、無證”車輛及違章超員車輛。

7、 學生在汛期可能遇到的安全隱患,家長應及時向學校或班主任反映,以便強化管理,在第一時間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8、 汛期,家長應隨時保持與班主任或學校的通訊聯絡,協助和教師強化安全教育及管理。若學生及家長違反本責任書造成的後果,由學生和家長全部負責。

9、 本責任書有學生帶給家長詳看並簽字,如果學生私自代簽或家長拒不簽字,本責任書仍然有效,家長若無視本責任書,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學生和家長自負。

10、 本責任書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