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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校教職工安全責任書

責任書2.94W


職校教職工安全責任書

學校安全無小事,師生安全重於泰山。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教育部和州市教育局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神舟職校教職工安全責任書》,希望全體教師本著教師這一職業的基本要求,認真履行好教師安全職責

一、凡我校教師要把安全時時放在心中,全體教師人人管安全,人人講安全,人人督安全,若發現學校任何角落存有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學校相關處室和領導報告,以保證校外內安全工作不留隱患。

二、各班主任要對全班的安全工作負責,要針對本班的實際,制訂出符合本班的班級安全管理方案,要利用班會等時間,對本班的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三、要求值班老師和教室機房管理的教師,要負責在教室、樓梯或走廊等通道疏散學生,待學生安全走完後方可離開。

四、每一位教師都要有安全意識,教師在上課期間,不得隨意將學生趕出教室,要按時到崗,不遲到,不早退。要管好自己所上課的紀律,每一節課對學生的缺曠要如實記錄並通報班主任,班主任須及時弄清缺曠原因並給予處理。對無故缺曠兩天以上的學生,班主任要報告學生科,若有必要,應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以杜絕不安全事件的發生;

五、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對全班學生的安全負責。要求班主任充分利用班會課等一切時間,組織學生認真學習《神舟職校安全手冊》的相關知識。對班上的學生,特別是那些“問題”學生要做到心中有數,對這些學生實行跟蹤瞭解,做好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把學生的安全問題時時掛在心上、強調在嘴上、落實在行動上。儘可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若有本班學生參與打架鬥毆等現象,要及時解決並報告學生科,不得隱滿。不得有本班學生帶有刀具等凶器。若發現學生宿舍中藏有刀具等凶器(無論住校生或是在校外租住學生),或者發現學生帶有刀具等凶器進入校園,或者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班主任負有相關責任。

六、要求班主任老師每週不少於三次到學生宿舍進行走訪,全方位認真檢查學生宿舍的情況,發現有不安全的因素要及時處理,若有無法處理的情況,則及時向學校相關處室反映,由學校協助班主任解決問題。

七、保衛科協助護校隊做到每週一次對學生寢室進行檢查,作相關工作記錄,對有隱患的問題要急時上報學生科及校長辦。

八、對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學生,班主任要清楚地瞭解每個學生租住的準確地點、房東姓名、聯絡方式等。要經常性、不定期地對這些校外租住學生進行走訪,隨時瞭解他們在校外的安全、生活、學習等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學生科、並與家長取得聯絡。科任教師要積極配合班主任進行走訪工作,走訪工作要有記錄。

九、科任教師要隨時與班主任聯絡,互通情況,積極主動地協助班主任老師抓好所教班級的安全工作。攘外必須安內,外來人員侵擾往往是內部出了問題,尤其是曠課學生出了問題產生的;對學生之間發生的一些小糾紛要主動給予幫助教育並通報班主任,不要事不關已,高高掛起。不允許對所教班級及其它班級學生髮生的不安全因素視而不見,更不允許避而不管。不參與班級管理工作的科任教師,對發生在自己身邊的不安全事件,置若罔聞,不加以管理的教師,年終師德考核成績為零,年終工作考核定為不合格。若有不安全情況發生,同樣要負有相應的責任;

十、對音樂、美術、體育進行輔導的教師,要教育所輔導的學生遵守校規校紀,對這些學生在輔導期間的安全等負有責任;

十一、各科室負責的老師要認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對所管物品要隨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學校相關處室領導報告,不得隱瞞不報。特別是對危險物品的保管,不得有半點疏忽。上下班要認真關好門、窗、電、水等,若出現管理上的失誤,各科室的管理者就是該問題的第一責任人,要對所發生問題的後果擔負相應責任;此條適用於教室管理人員。

十二、全校教職員工參加學校大型活動時,要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好自己的職責,本著對學校負責,對學生負責,對自己負責的態度來認真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任何教師不經學校同意、不得私自組織學生參與外出野餐,遠足等活動。否則,誰組織誰負責。

十三、後勤負責人要組織後勤工作人員對學生宿舍等地的巡視檢查,對不安全因素進行排查並及時處理,消除不安全隱患。若宿舍中存在安全隱患,不及時報告,造成不良後果,後勤工作負責人則是第一責任人。

十四、保衛科及值班老師要認真履行好學校保衛、大門值勤、夜間學生宿舍值班、放學後對學生的護送等職責,每天要配合門衛,對出入校門的人員進行盤查詢問,外來機動車輛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把好學校大門關。發現學校內外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彙報、及時處理。

十五、學校小賣鋪、食堂等地方的安全管理隸屬於學校後勤處,後勤主任是管理這些地方的第一責任人。後勤處要經常性、制度化地對小賣鋪、食堂等地方的安全進行管理。

十六、教師駕駛機動車輛出入校園,在行駛途中,須小心駕駛、控制速度,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行車安全負有完全責任;學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各工勤人員應按規程操作,如工勤人員因工作失誤或工作粗心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工勤人員自行承擔。

十七、學校學生科和學校後勤處要時時檢查學校的各類設施,發現有安全隱患的地方,要及時處理,不留隱患。


教師(簽字):


科室(章):


學校(章): 黔西南神舟職業技術學校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