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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安全穩定工作責任狀

責任書2.84W


國小教師安全穩定工作責任狀

為了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本責任狀。

一、安全、穩定責任目標:

1、協助班主任做好本班的安全防護與管理工作,自覺遵守“京山縣中國小教師十不準”規定;服從學校分工。

2、課前課後清點學生人數,若有缺課學生,立即向班主任報告,並協助查明去向;發現情況,及時處理。

3、批評學生注意方式,注重心理疏導,防止發生不良後果。

4、不體罰、變相體罰學生,發現學生違紀,及時制止並進行教育。

5、負責維護上課期間學生安全和課後學生上下樓梯安全。

6、發現學生遇到危險和受到侵害,應主動幫助和保護學生。

7、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並向班主任或值周領導報告。

8、嚴格規範執教行為,注重個人修養,不得亂收費和私自推銷教輔資料。注意與家長溝通,不得因個人工作失職造成學生家長上訪告狀事件。

9、科任教師不得隨意換課,如在換課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其責任人為課表規定科任教師。

二、考核與獎懲

學校將建立各科任教師安全穩定責任保障金制,學期末由學校各處室對各位老師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優秀和不合格的責任人分別給予200元獎懲。對不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上述重大事故的科任教師,將依照有關法律、檔案實行責任追究。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由政教處和科任教師分別存檔。

責任狀有效期為20XX年3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政教處(蓋章):         責任人(簽字)

20XX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