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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班級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責任書1.39W
國小班級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認真貫徹國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縣教育局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切實保障學生安全,杜絕重大、惡性事故,避免引發群體性事件,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特與各班簽訂安全工作管理責任書:
1.各班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加強對學生的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完善班級安全工作制度,保證師生有安全記錄。
2.結合平安校園的建立,定期(至少每月一次)、不定期收繳學生攜帶的管制刀具及有殺傷力的各種玩具槍。並反映在班級安全教育記錄上。
3.做好學生上學、放學安全教育工作,確保不發生交通事故。
4.定期檢查班級的電力線路,定期檢查學生宿舍及校產的防護設施等。班級與宿舍的電路老化,無私拉亂接,管道無跑冒滴漏現象,確保無危房倒塌傷害師生的現象發生。
5.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習慣,不吃零食,不喝生水,無學生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6.與公安、工商、衛生等部門密切配合,與學校一起積極做好學校周邊環境的整治工作。
7.按上級要求組織好學生的外出參觀旅遊等社會實踐活動,並提前三天向校領導履行報批手續。
8.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造成的後果一切與學校無關,由自己處理,班級無打架鬥毆現象,切實加強節假日的安全教育。
9.加強教學管理,確保體育課、實驗課等教學安全,因教師脫崗造成的後果由上課老師負責。
10.管制刀具能保證一週一查,確保學生安全。
11.建立報告制度。班級如發生人身傷害、火災、財物失竊等事故,要在(事故發生兩小時內)向校領導進行報告。
12.發生一次嚴重事故的,所在班級不得評先進班級,班主任不得評為優秀班主任。
13.如果發生事故,班主任處理不了或處理不當或處理不及時造成的後果,確需學校處理,則學校處理的結論及費用一律由班主任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