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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企業費用報銷管理制度4篇 精細管控,提升企業費用報銷管理

本文旨在探討企業費用報銷管理制度,為企業提供有效的支出管理和報銷流程。通過明確規定費用報銷的範圍、報銷流程以及審批機制,企業可以更加合理地控制費用支出,提高財務管理效率。同時,本文將介紹一些常見的企業費用報銷管理制度,幫助讀者更好地瞭解和應用相關制度。

關於企業費用報銷管理制度4篇 精細管控,提升企業費用報銷管理

第1篇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填寫時一律用炭素筆,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填進修學校)、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專案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塗改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發票監製章,並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監製章並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製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註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範圍。

5、報銷憑證嚴重破損導致內容不全、不清的,財務人員不得給予報銷。

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校長審批後,方可到財務處辦理結算。

學校各類需要採購的物品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做好預算由校長籤批,方可借支進入採購程式,採購秉承一人為私二人為公的原則,為報銷提供證明。嚴格執行前帳不清後賬不借。

1.購買的裝置、辦公用品、貴重物品需經手人簽字、稽核人簽字(財務)、校長簽字,方可報銷、進賬。

2.凡到財務處報銷的票據,需校長、稽核人、經手人簽字方可報銷。

3、教職工到財務處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採購一律由學校統一執行。

關於企業費用報銷管理制度4篇 精細管控,提升企業費用報銷管理 第2張

第2篇

1、出差申請程式:因工作需要出差,無論是否借款,出差前均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任務、出行路線、逗留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出差申請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稽核簽字。若同次出差任務涉及多部門員工的,應按部門分別填製出差申請單。未經過審批的,不予借支和報銷差旅費。出差申請單由財務部留存,並作為部門費用考核依據。

如要借款,應填寫"領款單",根據出差申請單確定借款金額。領款單憑出差申請單經廠長稽核批准方可執行。同時財務部實行"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2、差旅費報銷程式:經批准出差辦事人員,應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並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後交廠長稽核簽字,再交財務部稽核簽字,按《差旅費費用報銷程式》予以報銷,按規定可報出租車費的人員外的其他人員如要乘座計程車,應事前向廠長請示同意,報帳時由廠長簽字認可。

(1)市區內出差不論時間長短,均不發給出差補助費。由於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發給誤餐補助費,超出市區範圍的,發出差補助費六十元每天。

(2)住宿費報銷條件:按出差的實際天數憑正式發票計算報銷,沒有正式發票的均不給報銷。

(3)車費報銷條件:超出市區範圍的憑正式發票給予報銷,沒有正式發票均不給報銷。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後15天內報帳,需延期報銷的應有書面申請並有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批。

(5)差人出員隨車(包括因工作需要隨貨車)乘坐到目的地,未發生車船票;只按規定報銷出差各項補貼。

(6)出差人員一般不得乘坐飛機,經批准才能乘坐飛機,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憑票報銷,不在市內交通費包乾的範圍。

1、報帳人須在報銷單上填寫清楚出差人數、姓名和職稱、出差事由、起訖時間及地點。

2、差旅報銷按財事字[1997]第011號檔案規定辦理,出差人員不準超標準住宿和坐飛機,因公確需乘坐飛機、軟席臥鋪或高標準住宿的,須持有經廠長在機票、軟席臥鋪及住宿發票背面籤審後方可報銷。否則一律按火車票價或住宿基本標準執行。

3、計程車票按規定一般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確需乘坐計程車的需寫出情況說明並由廠長在情況說明書上簽字後方可報銷。

4、出差參加會議的須將會議通知附於報銷單後,電話通知的須在出差事由中註明。

6、出差期間購買的物品、資料等,需加填費用報銷單報銷,不得合併在差旅費中報銷。

7、訂票手續費不得超過車船等票價的15%,退票費不予報銷。

8、車票遺失的須書面說明情況(註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點、時間、票價等)並由審批廠長簽字證實,由會計人員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核定金額。

五、本規定從20__年7月1日起執行。本廠應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廠差旅費管理辦法,並報廠長批准後執行。

第3篇

為加強對市場人員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市人員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用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和《員工外勤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後,報市場總監批准(可電話確認)。

2、員工出差結束三日內必須完成《出差報告》的《出差總結》部分。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幹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1、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火車、汽車、輪船等普及工具。

3、違反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4、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計程車,但需在票據上註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5、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

6、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檔案影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7、辦事處主任、部門經理的手機話費在公司報銷標準內,扣除私人話費,實報實銷。

1、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出差或業務活動可預先向公司借支備用金,借支額度根據實際城要確定,由總經理籤批。

2、備用金借支後應及時沖帳,備用金佔用時間應不超過15天,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沖帳,可書面申請,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延期,但最長不可超一個月。

3、對於長期佔用備用金的,財務部將從員工的個人收入中扣減,直到完成沖銷,在此之前不允許再借支備用金。

1、駐外人員原則上每月報銷一次,各辦事處人員的報銷票據由各事業部總監簽字後交由出納稽核。

2、費用報銷單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貼好,不符合標準,或填報單據不符、金額不符、重複報銷,一律退回業務人員。

a、填寫內容按照《差旅費報銷單》單上的要求填寫。

b、貼上注意事項:將各類車標按面額的大小分類貼上,並在貼上處註明各類面額票據的張數和總金額。費用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單上的要求填寫。費用一般是指銷售人員在工作中所產生的辦公、餐費等(不含差旅費)。

b、貼上注意事項:原則上只報銷發票,無發票,需事先向財務說明情況。或以其他票據充抵,但需要票據背面註明情況。

c、充抵票據與正式發票分別張貼。不能在一個報銷單中報銷。

此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第4篇

1.總則: 為了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的資訊化運作優勢,提高資訊傳遞、處理效率,確保安全;節約公司的快遞成本,規範快遞物品 的收發管理,避免造成公司資料的丟失及浪費。

3.1 快遞物品:指員工因工作需要,向外部寄送檔案,資料, 配件,樣品以及其他貨品等。 (銷售儀器和銷售試劑的發貨除外)

4.1:值班門衛:負責公司郵件、零散快遞物品的收發管理。

4.2:物流部: 負責公司郵件、快遞物品的寄發管理。

6.1 快遞的簽收與傳送 寄件人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寄件要求寄發快

值班門衛收到檔案,資料,貨物等快遞物品時,要及 時通知轉交給相關部門人員。

物品接收人要在《郵件快遞簽收登記表》上簽字接收, 以備查驗核對。

除特殊情況外,如貨物中指定的接收人不在,電話通 知本人是否接受,同意的可指定委託人代為簽收。原則上各部門 人員應代收。 6.1.2 快遞的寄發

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檔案,資料,貨物及其他物 品者必須到物流部填寫《郵件快遞寄發登記表》進行登記,經部 門負責人審批後交物流部, 由物流部聯絡快遞公司統一發送。 各 ( 需求部門於每日 16:30 前送至物流部)

未經登記或需快遞物品無部門負責人審批的, 物流部可 拒接受理,對於不合格的件退回發件人。

快遞公司的選擇: 選擇的原則是合理、 負責任、 低成本; 寄件人必須根據所寄物品的性質,合理、負責任的選擇價效比高 的快遞公司,以低成本完成寄件。能以普通郵寄處理的不選擇快 遞。

各需求人員必須在《郵件快遞寄發登記表》上詳細註明 收件人姓名,地址,所寄物品名稱,以及快遞承運單位及快遞單 號,以備查驗核對,如資料登記不清或不完整者,物流部有權要 求當事人將資料完善,對於無故拒不按要求填寫,且物流要求無效者,物流部有權拒發該物品,並將情況報備部門負責人處理。

填寫快遞單: 用正楷字清晰填寫收件方和寄件方詳細資 料(地址、收件人、聯絡電話、郵編等) 。

7.1.1 物件分類: a 類:緊急件;b 類:貴重件(如票據、證件、貴重配件或 物品等) 類:普通件(如資料、檔案、普通配件等) 類: ;c ;d 普通訊函、賀卡等。

7.1.2 快遞公司選擇參照表 序 號 1 2 寄 件 類 選擇快遞公司 型 a b 發順豐快遞 發 ems 或順豐快 遞 3 4 c d 發一般的快遞公司 郵政(發平信)

(物流部將提供各快遞公司的優勢特點及價格,供參考選 擇)

7.1.3 普通物品、公司樣本、普通資料類原則上均選一般的快遞 公司(非順豐快遞) ,若是特急件貴重配件或物品,方可選順豐 快遞等郵寄方式。

7.1.4 嚴禁公費寄私人物品,一經發現按該單快遞費的 10 倍處 罰。

7.1.5 為便於寄回公司物品損壞時的索賠,外派人員必須選擇有 資質能出具發票的快遞物流公司。

7.1.6 寄回公司的物品,由寄件人直接付款,物流部自本通知發 出之日起將不再支付快遞公司到付付款, 公司任何人不得選擇到 付付款方式,否則造成的耽誤損失由經辦人承擔。

7.1.7 如發生物流部提貨寄回公司物品(含退換、返修儀器及試 劑)產生的費用,動用到物流部備用金的,將歸各業務部門費用 核算。

8.執行時間: 凡以往發文與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為準《郵件快遞收發管理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