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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停車管理制度6篇 優化城市停車秩序:建立高效的車輛停車管理制度

車輛停車管理制度,是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目的是規範停車行為、保障公共道路資源的公正使用,從而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執行效率。具體內容包括停車位置、時限、收費標準等方面的規定,應該與交通擁堵、環保等議題進行協調,推動城市交通管理的可持續發展。

車輛停車管理制度6篇 優化城市停車秩序:建立高效的車輛停車管理制度

第1篇

1.0目的確保停車場(庫)內的裝置、設施和停車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整齊有序。

2.0適用範圍適用於物業管理公司各管理處停車場停車、收費管理。

3.0職責3.1保安部主管負責監督、檢查車輛停放管理工作。

3.3當值保安員負責指揮車輛的整齊停放、檢查、及對停車場的管理。

4.1車輛進入本停車場停泊,須按規定讀卡交費,並服從車場管理人員排程。

4.3車輛進入後,按車場的指引箭頭、提示語或管理人員指揮行駛,不得逆行,限速5公里/每小時。

4.6車輛須泊入指定車位,不得跨車位停泊,否則按所佔車位交費。

4.7駕駛員離開前須檢查車門、車窗是否關好,不得在車記憶體放貴重物品若車況有問題,須在車輛檢查登記表上簽名認可。

4.9車輛不得堵塞停車場行車道,否則管理公司將採取強制措施疏通車道,一切後果由該駕駛員負責。

4.10駕駛員遺失電腦磁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駕駛執照和行駛證登記後方可離場。

時租車輛電腦卡失效或丟失,按入口處管理人員登記的入場時間計算停車費,月租車須將失效卡收費處,並向髮卡處聯絡補辦。

指揮進入車輛慢行,按規定行駛方向前行,停放於適當的位置,使車場車輛停放整齊。

隨時巡查地面車輛情況,發現門、窗未關好,有漏油、漏水等現象時應及時通知車主,並做好記錄。

發現無關人員或可疑人員車場閒逛時,應勸其離開,若有緊急情況應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

當有車輛駛進地下場時,應迅速指引車輛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車位上,沒有固定的車輛不得讓其放於固定車位上。

提醒司機關鎖好車門、窗、並將車內的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狀況,發現漏水、漏油、未關好車門、窗、未上鎖等現象及時處理並通知車主,並在《停車場值班記錄》上做好記錄,同時報告領班處理。

清點車庫內車輛,隨時和收費亭及地面車管員取得聯絡,以核對車輛數量,確保安全.

發現無關人員或可疑人員到車庫要及時令其離開,若有緊急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員的行為,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並報告領班及時處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

每班至少檢查一次防火門、消防栓和滅火器等消防(或者防盜)設施,發現異常情況應做好詳細記錄並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禁止司機(車主)用消防水源洗車,經勸阻不聽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協助清潔工維護好車庫內清潔衛生,保持車庫整潔明亮.

5.2.1當有車輛出庫時,應仔細核對出場車輛和駕駛員(車主),若對出場車輛和駕駛員有疑問時,應立即到車前面向司機敬禮,再禮貌詢問,若是車主親友(和車主聯絡認可),並有駕駛證應放行,若盤問發現有問題,應立即扣留車輛,並及時通知領班和巡邏保安,機警作好應對,

車輛停車管理制度6篇 優化城市停車秩序:建立高效的車輛停車管理制度 第2張

第2篇

迅速準確地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記錄車牌號及其它專案(在道口崗已登記的車輛如無要求可以不登記)。

1、每小時巡視檢查一次車輛,是否正常,如有車被損壞、車門未關、車未上鎖、漏油漏水等情況應即時通知車主處理。未通知到車主時,做好《交接班記錄》,同時報班長或管理處。

2、清點車庫內車輛,與《車輛出入登記表》上是否一致。

3、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的行為,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並報告班長或管理處即時處理。

1、當車輛駛出車庫時,應首先仔細核對出場的車輛和駕駛員。

2、查對無誤後,值班員開啟車擋,並迅速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做好登記。

3、若對出場車輛和司機有疑問時,應立即到車擋前面向司機敬禮,再向司機盤問核對有關情況。

4、在盤問和核對中發現有問題,應立即扣留車輛,機智地應付司機,並用對講機報告車管負責人和管理處。

第3篇

1.1當車輛持ic卡進入車場時,當值員工應在電腦螢幕上核實車牌號碼與ic卡所顯示資料是否一致。

1.1.1發現ic卡所顯示的'車牌號與車輛牌顯示不一致時,詢問車主原因,如是外來車輛借卡停車核實情況正確,要求車主出示行車證並做好登記給予停放。

1.1.2當ic卡顯示與車牌號不一致時,待車輛進入時指揮車輛暫停,詢問原因,屬於資料輸入錯誤時,馬上進行登記留下ic卡,馬上通知物業部改正資料。

1.2當車輛進入時,指揮車輛停放整齊。檢查車況,發現問題及時跟車主核實,並登記車輛進場時間、車牌號碼及車況。

1.3當有外來車輛示意進入車場時,應指引司機使用'臨保ic卡'進入。送貨或拉貨及其它特殊情況進入的車輛(必須有辦理公司的車輛出入證),後給予進入,登記身份證、行駛證、車牌號碼和所去單元。

1.4對送貨車輛要檢查貨物,嚴禁易燃、易爆、及有毒、汙染物品進入車場;嚴禁未經批准施工單元通過車輛搬進大件物品。

1.5對物品放行時,必須出具管理中心的《物品放行條》,並核對簽名。

1.6對客戶/月保ic卡過期不能入場時,要求車主馬上到管理中心辦理延期手續(過期三天不予進入)。

2.1.1發現電腦螢幕顯示出場車牌與卡不符時,馬上阻止車輛出車庫,核對行駛證、駕駛證和身份證做好登記,查明原因同時通知上司請示是否給予放行。

2.1.2車主無ic卡出車庫,按車輛盜竊處理,馬上阻止車輛出車庫,同時通知上司到場處理。

2.2對送貨車輛出車庫時,檢查車廂有無物品,發現有物品時,必須出具物業公司《物品放行條》並核對給予放行。

3.1不能刷卡進出時,對客戶/月保車輛要核對資料無誤後,說明原因並登記ic卡號和行駛證給予放行。

第4篇

第一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在本公司從事危險化學品裝載、道路運輸、運輸途中停車、運輸完成清洗回場、停車以及停車管理等活動的駕駛員、押運員和停車場管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第四條?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質監部門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已到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綜合管理部門備案。憑備案資訊卡進入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誌和標誌燈。

運輸劇毒、爆炸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須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安裝告示牌,標明化學品的名稱、種類、罐體容積、最大載質量、施救方法、企業聯絡電話;在車身兩側和尾部噴塗'毒'、'爆'字樣;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和兩側貼上反光帶,標示車輛或者罐體的輪廓。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罐車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溼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滲(灑)漏。

對裝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罐車推廣使用han阻隔防爆技術。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超載報警器和行駛記錄儀。

第五條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有資質的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2、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應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分別設定易燃易爆區、低毒區和一般化學品停放區,做到分類停放。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牴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後方可准予匯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彙報並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到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傾倒殘液。

第六條公司專用停車場必須接受以下相關部門的相關監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門對停車場資質的審批和運輸安全規範的監督管理;

第5篇

為規範停車場管理,保障車輛在進出專案停車場內的安全性。在停車場智慧系統發生故障時,確保停車場資金及車輛進出的有效控制和安全管理。

3.2主管負責對停車場實施監督管理、停車管理員的培訓工作。

3.4車場管理員負責停車場的車輛安全管理、及車輛停放規範管理。

4.1.2停車場對出入車輛應發放月租或臨停票(卡),道閘系統故障時應發放臨時進出票(卡)臨時進出票(卡)。

4.1.3停車場收費標準和管理制度應張貼在進出口的明顯位置,收費標準按樂山市物價局備案標準公示。

4.2.1收費系統的停車場,如遇停電、系統發生故障等其它原因造成收費系統不能正常執行時,停車場收費員因立即採取措施,對進出車輛進行手工登記操作,併發放臨時停車票(卡),對月租車收費員要確認核實是車主後,方可放行;對臨停車收費員必須要求駕駛員出具臨時停車票(卡),如無法提供臨時停車票(卡)的車主,收費員必須核實駕駛員行駛證及駕駛證,在登記簽字後方可放行。

4.2.2在車輛入場時收費系統正常,出場時收費系統故障不能正常執行時,車主須出示入場時停車票(卡)核實後按標準收費,收費金額與系統正常後產生的應收款金額的差額須列表上報專案負責人簽字後可由系統管理員消除或在免費記錄本上登記。

4.2.3統一製作停車場系統故障時的進出場臨時票(卡),並存放於停車場管理員處,在發生故障時立即由守車員對入場車輛發放,出場時由收費員收取,核實後登記並放行。(製作的臨時停車票(卡)要有編號、停車須知,並明確雙方的.責任)

4.2.4在停車場收費系統正常時,原則上不允許有手動抬杆行為,如有手動抬杆行為發生,值班守車員因在登記本上詳細記錄,並有專案經理簽字認可,專案應制作手動抬杆記錄本,以備核實及檢查。

4.2.5月租車收費臺帳統計,各專案停車場管理負責人每月應建立月租收費臺帳,應登記汽車排量、車型、車牌號、月租車收費金額、車主姓名、汽車固定開出人的姓名及聯絡方式,以方便核對。

停車場出入口有對車輛進出車牌的識別監控,但車場出口收費處的監控,要調整至全方位的監控角度,全面監控收費處,在外來車輛因拒交、不交停車費及其它原因與車管員發生矛盾、、糾紛、時或其它突發事件發生時,可以為後續處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監控證據。

4.4.1停車場守車員必須不定期對停車場進行巡查,確保停車場進出通道暢通,車輛行駛有序,無交通堵塞現象,並填寫檢查記錄。

4.4.2停車場班長必須每天不定時對停車場進行巡查,抽查停車場停車狀況、收費狀況,並填寫檢查記錄.

4.4.3票據監管員每週不定期的抽查停車場應收費情況,月租車停放情況以及日收費記錄的真實性,優惠及免費停車記錄的真實.

第6篇

為加強停車場安全管理,對車輛統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為因素對車輛進行破壞,確保車輛安全,維護正常的車場秩序,本停車場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1、本車場實行封閉式管理,提供24小時停車管理服務。

2、本車場為內部停車場,只為小區的業戶提供停車管理服務;外部車輛禁止入內。

3、凡在本車場停放車輛的業戶,須到公司客戶服中心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停車許可證。

4、為保證您的車輛安全,凡在本車場停放的車輛,須辦理機動車輛保險。

5、車輛進出停車場時,應按規定的行車線路減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嚴禁違章、逆行。

6、請將公司核發的停車卡及停車證放置在車輛前擋風玻璃的.顯要位置;車輛進出停車場時,請主動刷卡文明停車。

8、停車後,請鎖好車門、關好窗戶,嚴禁在車記憶體放貴重物品。

9、停車場內嚴禁煙火;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停車場。

10、嚴禁在停車場內修理車輛或使用消防水源沖洗車輛。

11、停車場內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司機將車輛停好後,應主動離開,不得在停車場內無故逗留。

13、對於進出停車場的可疑車輛,停車場管理人員有權暫扣其車輛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4、為了保證停車場的正常使用,請您愛護停車場內的各種裝置設施。一旦造成人為損壞,當事人應照價賠償。

15、請廣大業戶自覺遵守本車場的管理制度;自覺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共同維護停車場的秩序。對於違反停車場管理規定的人員,物業管理公司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全面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確保安全投入、管理、裝備、培訓等措施落實到位,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2、操作人員持證上崗,負責車庫的車輛指引,維持停車秩序。

3、對車輛安全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來車時將車輛指揮到位,並檢查車輛有無損壞,有無上鎖。

4、嚴格執行停車規則對來路不明、無牌證車輛不予停放。

5、合理配置滅火裝備,檢查滅火裝置執行情況,對漏油、漏氣車輛不準停放,並及時告知車主。

6、定期開展消防演習,消除安全隱患、堵漏洞、抓死角。落實安全條例,增強防火意識。

1、車輛接順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壓消防栓;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2、電源火線絕緣套管不被擠壓,與灼熱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駕駛室、車廂的車門(包括安全疏散門)開啟靈活,門鎖完好。

5、進場車輛及司機應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扔垃圾及棄置廢雜物;禁止場內吸菸。

6、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用過的油綿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停車庫內。

8、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9、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進入停車場。

11、在停車場設定垃圾箱(桶),必要位置設定路障和防護欄。

12、停車聲場內按消防要求設定消防栓、配備滅火器、配備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檢修,保持完好。

13、嚴禁停車場內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它易燃或可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