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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力推進轉移就業工作實施意見(政府)

   關於大力推進轉移就業工作實施意見(政府)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關於大力推進轉移就業工作實施意見(政府)

為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工作,大力發展勞務經濟,做大做強轉移就業平臺,提高農牧民勞務性收入水平,促進民生改善、脫貧攻堅和經濟持續發展,根據《xx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xx自治區20xx-20xx年農牧民培訓和轉移就業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發〔20xx〕xx號)要求,深入貫徹落實市委關於鄉村振興戰略和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全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治邊穩x的重要論述和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貫徹區黨委xx全會精神和市委一屆十次全會精神,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市委“xx”總體工作思路,建立健全轉移就業工作機制,加快平臺建設,提升服務能力,促進勞動力有序轉移就業,增加勞務性收入。

二、工作目標

大力發展和培育各類轉移就業組織,建立規模化、社會化就業體系,提高勞動者綜合素質,通過能人帶動一批、產業發展吸納一批、企業就業固定一批、專案建設承載一批、服務行業消化一批、新經濟組織轉移一批,逐步實現全市勞動力由盲目外出就業向有序就業轉變,由零散型向規模型轉變。引導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規範經營,有序組織農牧民轉移就業,力爭5年內勞動力有組織就業的達到xx%以上,3年內實現農牧民人均勞務性收入年均增長xx%以上。

三、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運作和政府引導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在轉移就業工作中的決定性作用,遵循市場經濟規律,促進就業意向與市場需求有效結合。不斷優化政府職能,完善配套服務,細化扶持政策,引導勞動力有序就業。

——堅持組織化就業和自發就業相結合。充分發揮勞務(勞務派遣)公司、勞務合作社和村居勞務經紀人在轉移就業方面的引領性作用,引導勞動力有序規模化轉移就業。鼓勵支援勞動力依託目前有效的自發就業渠道,形成轉移就業多形式並存、多渠道並重的工作格局,整體推進全市轉移就業工作。

——堅持自力更生與就業幫扶相結合。著力解決勞動力存在的固守田園、安土重遷的傳統觀念,小富即安、小進則滿的思想意識,鼓勵和引導勞動力自力更生、艱苦奮鬥,通過勞動就業創收增收、提高生活質量。進一步完善就業援助舉措,繼續深入開展求職登記、職業介紹、技能培訓等工作,全面優化就業環境。

——堅持就近就便就業與拓展市內外就業市場相結合。加快推動“七大產業”發展,深入挖掘特色優勢產業,大力推進農牧業等產業化經營,促進勞動力就地就近就便就業。加強市場需求對接,積極開發市內外就業崗位,進一步拓寬轉移就業領域和空間,不斷擴大轉移就業層次和規模。

四、重點工作

(一)構建轉移就業組織體系

1.市級層面成立轉移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由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區)成立相應工作領導小組,指定1名縣級領導專職負責,各鄉(鎮)指定1名鄉科級幹部具體負責,各村(居)指定1名村委委員具體落實,加快構建覆蓋市、縣、鄉、村四級為一體的轉移就業工作組織體系,努力形成層層推進、層層落實的工作局面。(市轉移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相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列第一位的為牽頭部門,下同)

(二)加快轉移就業組織化平臺建設

2.做強勞務(勞務派遣)公司。緊緊圍繞全市“七大產業”發展目標,鼓勵各類市場主體,積極開展勞務派遣業務。各縣(區)分別成立1家勞務(勞務派遣)公司,積極協呼叫人單位,組織開展轉移就業精準服務,實行統籌合理派遣、集中檔案管理、跟蹤協調服務,抓好勞務(勞務派遣)公司黨的組織建設,拓寬工作覆蓋面。同時,根據用人單位需求,配合人社部門組織我市農牧民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不斷提升就業質量,增加農牧民收入。(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3.抓好勞務合作社組建工作。以提高農牧民組織化為核心,落實各縣(區)政府組建勞務合作社的主體責任,堅持因村施策、因情施策,對於具有優勢條件的村(居),充分利用現有資金、資產和資源優勢,聚焦產業振興、對接產業發展,組建專業勞務合作社;對於不具有優勢條件的村(居),聯合地域相鄰的村(居)組建專業勞務合作社或依託其他專業合作社開展勞務派遣業務。重點鼓勵和支援民兵組織、村兩委班子、高校畢業生等領辦勞務合作社,實現就業與合作社發展水平雙提升;各縣(區)要持續打造勞務合作社品牌,今年各自重點打造2-3個效益顯著的勞務合作社品牌,發掘典型經驗並全面推廣。(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4.全面加強村居勞務經紀人隊伍建設。以大學生(中職生)、建檔立卡貧困人員或已在市內外從事勞務活動的經紀人為重點發展物件,力爭在每個行政村培育1名村居勞務經紀人,搭建勞動力供需雙方的橋樑,降低就業風險,使勞動力資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對組織農牧民轉移就業時間達到6個月(含6個月)以上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按xx元/人的標準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對通過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實現就業且就業時間累計達到6個月(含6個月)以上的農牧民,給予xx元求職創業補貼;對有組織到區外就業且就業時間累計達到6個月(含6個月)以上的農牧民,給予xx元一次性路費補貼。上述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和本級財政安排的相關資金中列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5.建立轉移就業協作基地。不斷完善輸出地與輸入地就業對接機制,調動轉移就業大縣(區)中的勞務(勞務派遣)公司、勞務合作社、村居勞務經紀人積極性,鼓勵在我市農牧民轉移就業相對集中的拉薩、阿里、那曲等地區,加強與當地勞務組織和用工單位的溝通,建立長期穩定的勞務合作關係,建立轉移就業協作基地,駐點開展崗位資訊收集、勞務對接、勞務管理、組織輸出等工作,抓好轉移就業集中地流動黨組織組建工作,促進外出就業農牧民穩定就業、穩定增收。(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6.打造轉移就業品牌。各縣(區)根據當地自然環境、人文環境、主導產業、特色經濟等特點,在認真分析當前就業市場競爭力和市場佔有率的基礎上,依託村居勞務經紀人、勞務合作社、勞務(勞務派遣)公司等,結合當地專案建設、產業發展等需求,重點打造建築、運輸、家政、民族手工藝等就業品牌,通過加強技能培訓、加大宣傳力度等措施拓寬就業品牌水平和知名度,提高農牧民收入水平,逐步實現技能工人本土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三)實施技能培訓促進就業計劃

7.加大培訓力度。持續加大《xx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實施意見》(x政發〔2018〕28號)的貫徹落實力度,將培訓補貼覆蓋農牧民終身職業生涯,優先支援青年農牧民、婦女、基層農牧民文藝演出隊伍骨幹人員等接受培訓,嚴格落實培訓補貼政策。對有培訓意願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極高海拔地區生態搬遷人群,全部納入培訓範圍。市本級建立培訓補貼指導目錄,注重培訓工種與市場需求的精準對接。建立重大專案用工責任制和對接機制,專案主管部門在重大專案立項審批後,要及時提出具體詳細的用工計劃,並通報專案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根據用工需求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工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科技局、經濟和資訊化局、民族事務委員會、生態環境局、財政局、林業和草原局、扶貧辦、政府國資委、工商聯等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8.創新培訓模式。大力推廣軍旅式、以幹代訓式培訓,強化實際操作技能訓練和勞動者素質培養,實操課時不低於總課時的70%,並將勞動紀律、漢語言和職業道德等納入技能培訓教程,進一步提升農牧區勞動力的漢語言水平,增強勞動者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單位規章制度的紀律意識,有針對性地編寫x漢雙語教材。進一步整合培訓資金和資源,具備條件的縣(區)、部門,採取招投標方式確定培訓機構。突出企業在農牧民培訓中的作用,支援中央駐x企業、市屬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等市場主體,採取先定崗後培訓的方式,加大“訂單定向式”培訓力度,構建培訓就業增收一體化的長效機制。20xx年各縣(區)“訂單式培訓”農牧民培訓人數不低於培訓總人數的xx%,2020年達到xx%,並逐年提高,力爭5年內達到xx%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業農村局、扶貧辦、經濟和資訊化局、政府國資委、工商聯等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9.提升培訓質量。建立培訓考核評價體系,採取先培訓、後撥付資金的方式,突出培訓合格率和就業率的考核。建立開班報告制度,培訓機構要在培訓實施前至少5個工作日內,將培訓方案報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備案。建立資訊公開制度,培訓機構要將本班次的培訓工種、培訓標準、培訓時間、就業意向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培訓組織單位監督電話等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建立抽查制度,培訓組織單位應在每班次中不定期抽查3次以上。嚴格培訓結果的鑑定與考核,確保培訓合格率達到90%以上。提供就業推薦服務,培訓機構要對每個培訓合格人員推薦1個以上的就業崗位,並進行不低於3個月、不少於2次的跟蹤服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業農村局、扶貧辦、經濟和資訊化局、政府國資委、工商聯等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四)實施專案建設促進就業計劃

10.專案建設帶動就業。各縣(區)、各相關部門要制定符合實際的具體措施,確保政府投資專案尤其是重大專案建設中我市勞務用工總量佔工程用工總量的xx%以上。當地政府部門要統一管理、統一協調,依託勞務(勞務派遣)公司、勞務合作社、村居勞務經紀人組織等,使農牧民有組織地參與工程建設。專案建設主管部門要將吸納農牧民就業、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作為專案建設管理評價的重要內容。鼓勵根據民營企業、小微企業投資建設特點,探索實行按工程投資額一定比例吸納農牧民就業。(市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扶貧辦、自然資源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濟和資訊化局、民族事務委員會、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11.農牧民施工企業(隊)帶動就業。規範農牧民施工企業(隊)發展,鼓勵其參與交通、水利、能源、市政、農牧區基礎設施等專案建設。在符合招投標規定的基礎上,政府投資400萬元以下且農牧民施工企業(隊)(符合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等部門聯合印發的農牧民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要求)可承建的專案,原則上交由其實施,並確保我市農牧民佔施工企業(隊)人員構成中的xx%以上。(市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扶貧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族事務委員會、生態環境局、旅遊發展局等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12.扶貧產業促進就業。建立政府投資產業扶貧專案以投資額度確定吸納農牧民就業比例機制。統籌整合涉農資金,堅持短平快扶貧產業專案與長期穩定企業發展相結合,建立健全“公司(企業)+農牧民合作社+貧困農牧戶”的發展模式,鼓勵貧困群眾將土地、草場等生產資料入股龍頭企業、農牧民專業合作社、集體經濟等新型經營主體,建立緊密的利益聯接機制。(市扶貧辦、農業農村局、發展改革委、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13.特色優勢產業促進就業。圍繞“七大產業”發展,以發展青稞、犛牛、蔬菜、x羊、x豬、奶業、飼草等農牧產業為重點,鼓勵有文化、有技術的農牧民根據市場需求到農牧區就業創業。大力發展農畜產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著力培育淨土健康產業、民族手工藝、天然飲用水、清潔能源等產業。支援勞動密集型且具有一定規模和盈利能力的農牧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對吸納農牧民就業且年度就業時間達到6個月以上的,可按企業吸納農牧民轉移就業享受獎勵政策。(市農業農村局、發展改革委、林業和草原局、水利局、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濟和資訊化局等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14.旅遊文化產業促進就業。依託綠水青山、雪山草地、鄉村文化等資源,大力發展鄉村旅遊、休閒觀光農牧業、民族歌舞表演和體育產業等,引進和培育一批龍頭企業,支援打造旅遊景區、發展家庭客棧、開發非遺延伸產品和文創產品等,提供旅遊經營攤點或視窗安排農牧民就業,引導農牧民參與旅遊發展增收致富。(市旅遊發展局、文化局、農業農村局、扶貧辦、經濟和資訊化局、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15.電商物流產業促進就業。大力支援電子商務進農村示範縣(區)建設,聯合相關部門,積極協調指導監督xx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統籌推進專案。鼓勵支援農牧民從事電子商務服務業。積極引導本土企業、電商進農村示範縣(區)承辦企業與京東集團等第三方電商企業對接,培育電子商務市場主體,助推農畜產品、民族手工藝等產品線上線下銷售。(市商務局、農業農村局、經濟和資訊化局等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16.鼓勵企業吸納就業。著力推動中央企業在x建設專案優先使用本地農牧民,力爭各對口援x省(市)和企業每年提供不少於300個、100個適度集中的就業崗位。市屬國有企業要將當年新吸納後勤保潔、食堂服務等就業崗位的60%,用於解決我市農牧民就業。引導民營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同等條件下優先吸納我市農牧民就業。有條件的縣(區)發展一批扶貧車間,同時充分發揮“百企幫百村”、農牧民合作社、農牧民施工企業(隊)等作用,鼓勵勞動力積極參與本地特色種養殖、民族特色手工業、農牧產品深加工和小型創業專案,為勞動力創造更多就地就近就業崗位。20xx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國有企業當年新增xx自治區戶籍就業人數達到200人以上的(其中新增xx籍高校畢業生就業100人以上)、非公企業當年新增xx自治區戶籍就業人數達到50人以上的(其中新增xx籍高校畢業生就業30人以上),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30萬元獎勵。國有企業當年新增xx自治區戶籍就業人數達到300人以上的(其中新增xx籍高校畢業生就業200人以上)、非公企業當年新增xx自治區戶籍就業人數達到100人以上的(其中新增xx籍高校畢業生就業50人以上),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50萬元獎勵。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和本級財政安排的相關資金中列支。(市政府國資委、工商聯、經濟和資訊化局、發展改革委、商務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等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五)優化就業環境

17.摸清勞動力底數。依託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公共就業資訊管理系統和村居勞務經紀人,組織精幹力量進村入戶,深入摸排調查,逐村逐戶摸底核實富餘勞動力基本資訊,全面分析文化程度、掌握技能、培訓需求、就業願望等情況,做到勞動力資源底數清、掌握技能情況底數清、培訓需求底數清、就業意願底數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18.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多層次、多角度的宣傳教育,引導農牧民轉變就業觀念,營造積極培訓、充分就業的濃厚氛圍。各級政府網站、“兩微”平臺等媒介要運用各種形式宣傳轉移就業的方針政策和各地開展轉移就業的經驗做法。適時開展轉移就業典型現身說法等活動,通過言傳身教、算效益賬、算增收賬提升勞動力就業積極性,逐步實現由“要我就業”向“我要就業”轉變,形成自主就業的良性增長機制。(市委宣傳部、文化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19.及時收集崗位資訊。建立健全就業資訊釋出制度,認真解決務工人員就業資訊量小、資訊傳遞不及時不到位和資訊質量不高不準等問題。採取委託、聘用、直派工作人員或在外出勞務人員中發展資訊員等方式,廣泛蒐集用工資訊,及時與我市勞務派遣組織進行對接。繼續深入走訪企業和工程建設專案,加大用工資訊蒐集力度,多方採集用工資訊,適時推薦勞動力就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國資委、工商聯、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水利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20.優化就業援助措施。將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勞動力納入就業援助物件範圍,提供免費的失業登記、就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公共服務。定期開展全方位、立體化的“春風行動”,創新現場招聘模式,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招聘活動,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雙向選擇平臺。繼續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獎補政策,對離校未實現就業的畢業生,積極提供服務,優先組織參加就業見習,並按規定落實就業見習補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政府國資委、工商聯等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21.加強資金保障。全面盤活各類資金,對轉移就業、技能培訓等給予資金保障。一是建立獎勵機制。市本級設立2000萬專項資金,用於保障全市轉移就業平穩推進,並對轉移就業和培訓工作開展顯著的縣(區)進行獎勵;各縣(區)要根據自身財力,設立用於支援勞務輸出、技能培訓工作的專項資金,對於工作成效顯著、帶動就業明顯的勞務(勞務派遣)公司、勞務合作社、村居勞務經紀人組織等給予適當獎勵,並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二是優化資金分配。充分結合各縣(區)轉移就業、技能培訓等工作開展情況,對於就業補助資金、農牧民培訓資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培訓資金等進行合理分配,並向成績突出的縣(區)予以傾斜。三是加快資金撥付力度。嚴格執行《xx自治區職業培訓補貼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x人社發〔20xx〕xx號),按照“稽核一批、撥付一批”原則,成熟一個,撥付一個,在確保符合相關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資金撥付流程,加快資金撥付進度,杜絕資金沉澱。(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22.加強勞動權益保護。完善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規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加強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及時糾正同工不同酬行為,積極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重點加大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監督檢查,將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問題特別是政府投資工程專案欠薪問題作為治欠保支重點,維護好勞動者合法權益。設立務工維權電話,受理維權請求,為其提供法律諮詢和援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安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六)鼓勵支援自主創業

23.支援有創業意願的農牧民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對接,積極創辦企業,做好專案開發指導、跟蹤扶持等服務;自主創業農牧民享受創業擔保貸款支援,按規定給予財政貼息,具體享受條件和貼息辦理流程分別按照《xx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x政發〔20xx〕1號)和《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創業擔保貸款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日政辦發〔2018〕57號)執行;對農牧民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登記註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每戶2000元。(市科技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責任落實機制

各級各部門要把推進轉移就業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措施、加大資金保障、做好檢查督促,切實抓好轉移就業、技能培訓等重點任務的落實。各縣(區)要參照執行,並細化舉措、明確職責,確保各項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層層有壓力,人人有責任。(市轉移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相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二)建立統籌協調機制

各縣(區)要建立健全政府引導、勞務(勞務派遣)公司牽頭、勞務合作社和村居勞務經紀人組織具體負責、轉移就業群眾積極參與的機制體系,採取定期不定期方式聽取就業人員和各相關機構的意見建議,進一步理順各機構職責,不斷優化就業內容和方式,努力提升組織化轉移就業水平。(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三)建立督查考核機制

建立健全分行業、分類別、分專案的考核獎勵機制,加強對各縣(區)、各部門和市屬國有企業的督導考核,實行月排程、季通報、半年小結、全年總結的工作制度,考核結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彙報。對工作措施有力、成績突出的,加大資金支援力度;對責任落實不力、工作進度滯後的,實行約談機制,予以通報,並按有關規定問責。(市轉移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相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附件:xx市轉移就業工作領導小組

20xx年x月xx日

附件

xx市轉移就業工作領導小組

為全面加強我市轉移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現成立xx市轉移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及工作職責如下:

一、組成人員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xx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培訓就業組、專案組、扶貧特色產業組、資金保障組、國有企業就業組、民營企業就業組6個專項組。

二、主要職責

(一)辦公室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研究、擬定和審議轉移就業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負責轉移就業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及時組織召開相關會議,起草相關講話、彙報材料,督促各縣(區)、相關部門落實工作舉措;負責總結轉移就業工作經驗,並開展年度考評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各專項組職責

各專項組在轉移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辦公室的指導下,按照各自分工全面做好全市轉移就業的實施工作。

培訓就業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促進農牧民轉移就業政策措施。加強農牧民技能培訓,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搭建就業服務平臺,組織開展各類就業服務。培育勞務(勞務派遣)公司、村居勞務經紀人組織等市場主體,發揮市場中介組織作用,暢通市場求職、用工資訊對接渠道。完善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加強農牧民就業權益保障。

專案組(市發展改革委牽頭):促進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良性互動,提出促進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建立重大專案用工責任制和對接機制,排程和指導專案主管部門在開展專案建設時,統籌考慮吸納農牧民就業工作,確保專案建設中我市勞務用工總量應占工程用工總量的60%以上。

扶貧特色產業組(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大力實施以“神聖國土守護者、幸福家園建設者”為主題的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大力培育農牧業經營主體和農牧民專業合作組織,大力發展鄉村旅遊、休閒觀光農牧業、民族歌舞表演等產業,支援酒店餐飲、美容美髮、家政服務、保安保潔等服務業發展,增強市場活力,提高吸納農牧民就業能力、引導農牧民就近就便就業。

資金保障組(市財政局牽頭):根據農牧民轉移就業、技能培訓目標任務和工作需要,設立2000萬市本級專項資金,統籌安排就業補助資金、農牧民培訓資金等,加強資金績效管理,簡化資金申報流程,確保資金落實到位、安全執行。

國有企業就業組(市政府國資委牽頭):做好市內國有企業和聯絡的中央駐x企業吸納農牧民就業。支援國有企業做大做強做優,提供更多就業崗位。指導國有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根據國有企業實際,明確當年吸納農牧民就業任務,作為對企業負責人的考核指標之一。

民營企業就業組(市工商聯牽頭):通過調整產業結構、承接產業轉移等措施,著力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帶動和促進小企業發展,增加就業崗位,擴大就業規模。鼓勵和引導非公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同等條件下優先吸納農牧民就業。發揮行業商會作用,支援會員企業提供崗位解決農牧民就業。

其他成員單位,切實發揮部門職能,全力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例會制度

市轉移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召開年度成員單位工作會議,總結上一年度工作,安排當年任務,各成員單位交流工作情況,聽取成員單位對做好農牧民轉移就業工作的意見建議,研究並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根據工作需要召開成員單位聯絡會議,加強溝通交流,研究工作措施,落實交辦事項,抓好工作督查。會議情況及時報市政府,並向成員單位通報。

(二)聯絡員制度

各成員單位明確1名與農牧民轉移就業工作較為密切的業務科室同志(科級)作為聯絡員,負責與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溝通聯絡,落實成員單位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聯絡員如需調整,由所在單位確定後將相關情況(含姓名、所在部門職務職級、座機和手機號碼)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資訊報送制度

各成員單位於每月5日前將本系統上月促進農牧民轉移就業工作進展情況、工作動態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將全市農牧民轉移就業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及相關工作落實情況,向成員單位通報。

(四)調研製度

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定期組織成員單位到各縣(區)調研農牧民轉移就業工作。各成員單位要主動開展農牧民轉移就業工作調查研究,積極為農牧民轉移就業工作建言獻策。

(五)報告制度

領導小組要階段性總結各成員單位農牧民轉移就業工作開展情況,研究分析轉移就業工作特點和需要解決的問題,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嚴格落實責任,切實履行本部門職責,主動研究農牧民轉移就業有關問題,加強協調配合,互通訊息,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共同推進我市農牧民轉移就業工作,辦公室每年對各成員單位進行考核通報。領導小組成員如有變動,由各成員單位相應職務人員自行接替,並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