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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獎勵基金工作實施意見

機關各部門(園區)、各社群、各直屬單位、有關企業:

教育獎勵基金工作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提升中心國小辦學水平,鞏固義務教育現代化學校建立成果,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內涵發展,辦人民滿意的教育,開發區於20XX年成立教育獎勵基金。因人員變動以及進一步完善教育獎勵基金的實施,現作如下調整: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教育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以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為目標,通過制定激勵政策,引導、鼓勵和吸引各級骨幹教師在中心國小任教,進一步充實開發區教師隊伍,改善教育結構,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辦好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教育。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獎勵基金的正常運作,建立基金考評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三、基金籌集

教育獎勵基金採取政府、企業、個人多渠道逐年籌措,對逐年取得較大成績的教師和教師群體進行一次性考評獎勵,並在總結經驗、樹立典型的基礎上,逐步擴大獎勵範圍。

四、基金管理

在開發區財政結算中心設立教育獎勵基金專戶,專款專用,由學校負責實施及日常管理,由教育、財政、監察等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稽核;堅持陽光操作,建立相應的教代會稽核制度、公示制度、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制度。

五、基金獎勵範圍及額度

(一)教師個人成果獎(單位:元):

名稱獎項區市評優課

有關獎勵專案,同類的只獎最高項,不設重複獎。在報刊雜誌發表的有關教育教學文章按優秀論文同級別一等獎發放。獲得省級、國家級的按市級同等次的2倍、3倍獎勵。個人成果獎每年憑證書(指導獎也可憑學生獲獎證書)申報一次。

(二)骨幹教師考核獎:

開發區對市區名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市教學新秀按區考核結果和獎勵額度實行二次獎勵(市新秀、區能手4000元,市能手、區帶頭人5000元,市帶頭人7000元,市名師9000元)。對區教學新秀、校骨幹教師按《中心國小學科骨幹教師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分別獎勵1200元、800元。

(三)部門集體成果獎:

1、在省、市、區級教育權威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評比中獲組織獎,獎勵部門500元、300元、200元。

2、獲省、市、區級教育科研機構論定的優秀教科研課題,有關教師每人200元。

(四)學歷進修獎:

凡中心國小在編教師參加師範類專業考試並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由開發區用以獎代付的方式給予獎勵。取得大專學歷文憑一次性獎勵800元,取得本科學歷文憑一次性獎勵1200元(雙學歷享受1次)。

六、申報及評議

由學校有關部門、科組提出申報物件名單,學校領導根據本方案集體研究初定獲獎名單,經公示無反對意見後報開發區教育獎勵基金考評領導小組稽核後執行。

本辦法解釋權屬基金考評領導小組。